1、马山县外事侨务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指南一、办理部门:马山县外事 侨务办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 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受理范围马山县居民要求认定归侨、侨 眷身份的,向 县外事侨务办提出申 请。四、基本条件(一)归侨身份认定条件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二)侨眷身份认定条件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 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 孙子女,以及同 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
2、属。五、基本材料(一)马山县归侨的身份审核认定的必备材料:1、归侨侨眷登记表。2、申请人户口、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居民委 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证明。4、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华侨 回国定居证明。(二)马山县侨眷身份认定的必备材料:1、归侨侨眷登记表。2、申请人户口、居民身份证原件。3、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居民委 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 证明。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归侨亲 属关系证明或华侨亲属关系 证明,或者与 归侨、华侨有抚养关系的公证书、华侨定居国外的有效 证件和我驻外使领馆 公证书原件。六、办理程序、时限(一)申请归侨、侨眷身份 认定的, 应向县外事侨务办提出
3、申 请。(二)县外事侨务办收到申请材料后, 对申请材料是否 齐全以及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当面告知申请人受理、不予受理或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 补齐的全部内容。(三)县外事侨务办受理后,材料 齐全的,当 场办结。七、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八、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九、咨询电话:07716822053投诉电话:07716825259附:流程图、申请表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登记表姓 名 工作单位 填 表 说 明一、本表填写对象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眷属;在国外及港澳地区留学、就读、工作等人员的眷属。二、 “归侨 ”是指回国定居的 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 “外籍华
4、人” 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血 统的公民及其后裔。“侨 眷 ”是指 华侨、归侨 在国内的眷属,包括: 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国内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同。港澳同胞眷属参照侨眷范围。“定居” 是指以取得所在国的长期居留权 。三、填表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请注明是哪一级哪一届的代表或委员。四、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人员。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登记表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出生地 民族 党派 学历工作单位 电话 邮编 职务职称 是否退休家庭住址 电话 邮编 社会职务自办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工业、贸易、服务 () 资金来源 侨(港)资、自筹 ()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曾获何种表彰和奖励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与专长 党派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是否退休国内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国籍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出国(境)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何时出国(境)定居国现有学历以及从事职业 通讯地址 Email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