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工作流程(2015-12-15)一、项目进场登记。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批文复印件(指非公招项目)和采购清单到中心政府采购部办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进场登记 。二、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代理。集中采购机构目录内的项目应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实行采购人自愿委托(即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其中采购预算200 万元的项目若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时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三、审核采购方案。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采购需求及至少 3 个同档次品牌技术参数,代理机构在中心网上办公系统自行办理项目生成编号;采购预算100万
2、元项目,代理机构应发布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并组织专家论证,其采购方案提交联席会议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审定;采购预算100 万元项目其采购方案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商定。四、申请交易日程。代理机构在中心网上办公系统申请交易日程。五、编制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代理机构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审定后的采购方案和已确定的交易日程编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六、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代理机构在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投标人免费下载。七、采购文件的修改、答疑、补充。代理机构在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答疑、补充。八、投标
3、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从其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中心指定账户。九、抽取评标专家。采购预算300 万元的项目,开标前半天由采购人在中心网络终端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采购预算300 万元的项目,开标前半小时由采购人在中心网络终端从县本级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十、开标。中心财务开标前 1-2 小时在网上办公系统上传投标保证金到帐名单;本项目采购代理负责人到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到登记并组织接受投标文件;采购人、监督人、采购代理和中心人员应挂牌上岗;采购代理按规定程序主持开标会并维护好开标会场秩序。十一、评标。采购代理和中心工作人员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组织评标
4、专家签到并统一保管通讯工具;监督人员宣布评标纪律并组织专家推选评委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十二、中标公示。代理机构在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十三、签发中标通知书。代理机构根据规定签发中标通知书。十四、中标人缴纳相关费用和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在中心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应缴款项告知单,中心复核后,由代理机构告知中标单位按实际应缴数额从其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汇入中心指定账户十五、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委托代理人缴清应交款项并到中心开具票据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十六、退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中心财务收到采购人签发的退
5、付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告知单并报经核准后 5 日内向非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十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 、履约保证金收据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单个标段采购控制价500 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在中心签订合同并由采购代理负责组织协调)。十八、退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中心财务收到采购人签发的退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告知单并报经核准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十九、资料归档。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采购代理按照政府采购存档目录要求将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装订成册,送中心采购部一份。二十、采购代理费的结算。采购代理从中心网上办公系统下载招标代理费结算申请表,并提供代理费发票复印件(宁都纳税)、代理服务情况反馈表原件到综合部结算代理费。二十一、采购项目验收。货物服务采购预算50 万元、小额工程采购预算3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货物服务采购预算50 万元、小额工程采购预算30 万元的项目,采购单位必须组织专家验收,有关部门派员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