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每天15m3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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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15m3/d 高盐废水 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 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2、、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5m3/d 高盐废水 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Shin Yong Chul 联系人 段晶 通讯地址 济宁市高新区诗仙路 1688 号 联系电话 18264780767 传真 邮政编码

3、 272000 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诗仙路 1688 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D4620 占地面积(平方米) 3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 保投 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建成日期 2019 年 5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美科健 ”)位于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抗国际工业园内(济宁市诗仙路 1688 号),是一家集原料药、生物酶产品、兽用原料药及制剂、医药中间体和药用吸附分

4、离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占地面积约为 188851m2,现有员工 600 人,公司已通过日本 PMDA、 欧盟 GMP 认证、美国 FDA 认证 ,同时多个产品通过中 国新版 GMP 认证。艾美科健现有、在建项目环评、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 1 艾美科健现有项目环评及 “三同时 ”执行情况一览表 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环评批复 验收情况 已建 项目 年产 2000 吨大孔吸附树脂项目 2000t/a 大孔吸附树脂生产线 1 条 2009 年 5 月 济环审 200926号 济高新环验2012010 号 2012.4.27 2 255t/a原料药生产 技改项目 301

5、车间设非无菌生产线 1 条、无菌生产线1 条,间歇生产氨曲南、比阿培南、盐酸丙帕他莫; 302 车间设非无菌生产线 1 条、无菌生产线 1 条,间 歇生产头孢地尼,头孢地嗪钠; 303 车间无菌工段设无菌兽用原料药生产线 1 条,可间歇生产硫酸头孢喹肟、头孢噻呋钠 、 苄星头孢匹林、头孢匹林钠 ; 303车间合成工段设非无菌生产线 1 条,可间歇生产头孢美唑酸、盐酸头孢噻呋(非无菌)、盐酸头孢替安 、头孢噻呋 ; 166 车间设非无菌兽用原料药生产线 1 条,可间歇生产泰拉霉素 、加米霉素 。 2016 年 9 月 济高新环审201610 号 济高新环验201782 号 2017.9.22 年

6、产 1.5 亿粒(支)制剂产品项目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 1条,车间内设置片剂、颗粒剂、胶囊剂产品生产 ;兽药制剂生产线2 条,粉针剂生产线 1 条和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一条。 2015 年 6 月 30 日 济高新环验201820 号 2018.3.2 在建 项目 兽药制剂综合车间项目 拟新建 3 层的综合车间 1 座,建设兽药制剂灌装生产线 1 条。 2018 年 4 月 8 日 在建 RTO 蓄热式焚烧VOCs 治理项目 在厂区内新建一座 RTO 蓄热式焚烧炉,将厂区各车间预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汇集,统一使用 RTO 焚烧炉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两级喷淋洗涤塔除酸后,通过30m 高排气

7、筒排放。 2018 年 10 月 25日 在建 255t/a原 料药生产技改项目 对 255t/a原料药生产项目实施技改 部分产品产能的调整:其中,盐酸丙帕他莫产能由6t/a 增加为 16t/a,头孢地嗪钠由 40t/a 减少为 30t/a,头孢美唑酸由 50t/a 减少为 22t/a,盐酸头孢替安由 25t/a 减少为 10t/a,头孢噻呋钠由 20t/a 增加为 45t/a; 新增生产工艺:保持泰拉霉素生产规模不变( 3t/a),在保留原有生产工艺的基础上新增一种生产工艺,并对原 工艺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原工艺批次生产量;于 303 车间合成工段新增硫酸头孢喹肟中间体的生产工艺; 新

8、增产品: 303 车间合成工段新增头孢噻呋( 10t/a), 303 车间无菌工段新增苄星头孢匹林( 3t/a)、头孢匹林钠( 2t/a), 166 车间新增加米霉素( 3t/a),其中头孢噻呋生产设备与头孢美唑酸共用,苄星头孢匹林与头孢匹林钠生产设备与无菌头孢噻呋钠共用,加米霉素生产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其余设备与泰拉霉素共用,均不同时使用,硫酸头孢喹肟中间体生产设 备利用原有专用设2019 年 2 月 济高新环审20193 号 在建 3 备; 新增罐区:于 166 车间北侧新增原料罐区 2 和 166 车间装置罐区,其中罐区 2 设置 7 台 50m3 卧式罐, 166 车间装置罐区主要为 1

9、66 车间中转罐; 新增建筑物:于 166车间北侧新增氢化车间、控制室,现有桶装液体库西侧新增 2 处桶装液体库(仓库 4、仓库 5),在厂区危废库和维修班的北侧建设一座建筑面积 1610m2 的仓库 6(用于存储吸附分离材料)。 艾美科健厂内 废水 主要 为医药化工废水, 目前,厂内废水经 “清污分流 ”后,通过 密闭污水管网收集分别输送至清污池、浓污池暂存,各类废水经调节后间歇泵入 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由于 日常使用的酸、碱、盐量较多,造成 企业 外排 废水 盐分 较 高 。根据企业提供的污水排放台账,厂内 排放清污 水约 400m3/d, 全

10、盐量约 800mg/L,浓污排放 200-250m3/d, 全盐量2000-8000mg/L,清污 水 盐分稳定,浓污盐分随生产品种的 不同 波动剧烈。 为顺应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第 1 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 及济宁市环保局 高新 分 局要求, 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处理后的出水全盐量应达到 1600mg/L 以下 ,基于 “源头治理 ”的 原则 , 艾美科健厂内 污水全盐量也应达到 1600mg/L 以下 。因此,艾美科健拟投资500 万元 在 厂区污水处理区新上 脱盐处理设施、碱水暂存设施,并新建高盐废水管网和储槽,将各产生工序 的 高盐废水通过滚筒刮板干燥机

11、 蒸发干燥脱出固体盐分,冷凝下来的废水 转至浓污池 与厂区其他废水混合 后 满足企业与 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标准后泵入其 污水处理站 , 经处理 达到相关标 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2017 年 6 月 29 日)及关于修改 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第 1 号令 2018 年 4 月 28 日)等文件要求 的规定,该项目属于 “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7.工业废水处理 ”,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为此, 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特 委托 山东博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承担 其 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5m3/d 高盐废水处理项目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 等 , 依据 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 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项目概况 4 项目名称: 15m3/d 高盐废水 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诗仙路 1688 号,艾美科健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 劳动定员:本项目定员 5 人,在现有员工中调配,项目不新增员工 生产制度:年生产 330 天,每天三班,每班

13、 8 小时工作制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关系 影像图见附图 2。 三、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对厂区产生的 高盐废水 进行治理,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 “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拟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2、 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利用厂区预留发展用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 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厂区位于 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鲁抗医药国际工业园内,根据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 (2008-2020),厂区所

14、在地属于工业用地,建设项目用地不属于 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规定的用地项目, 符合土地利用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鲁政字 199250 号)中,将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其产业定位确定为工程机械、生物制药、纺织服装为主。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 200936 号文,规划区域范围为:北起地销煤路,南至钱塘江路,西起光府河,东到苍山路、济微公路。规划的产业定位为工程机械、纺 织服装、生物制药和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本项目 企业 属于生物制药业,

15、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 济宁高新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产业园区规划图分别见附图 3、附图 4。 3、 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 1) 与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文符合性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文相关要求符合情况见表 2。 5 表 2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符合情况 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强化 “三线一单 ”约束作用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 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

16、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内,见附图 5。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 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

17、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符合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为废水治理项目,可降低对资源的浪费。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

18、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 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范围之内,符合要求。 符合 建立 “三挂钩 ”机制 (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 ”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

19、简化 本项目 位于济宁高新区,开发区已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 鲁环审200936 号 ) 。 符合 (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 “以新带老 ”措施 通过分析,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符合 6 (七)建立项目

20、环评审批 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部环环评 2016150 号文的要求。 ( 2) 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 分析 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 济宁市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1、( 2016-2020 年 ) ,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 “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中的 “贾村水源地 ”,红线区块登记表见表 3。 表 3 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中贾村水源地红线区块登记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拐点坐标 边界描述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贾村水源地) SD-08-B1-08 51:1163958“ E, 352519“ N。 52:1163927“ E, 352459“ N; 53:1164015“ E, 352502“ N; 54:1163929“ E, 352450“ N; 55:1163959“ E, 352

22、445“ N。 贾村:为以井口为中心, 162m为半径范围内的区域 水源涵养 城镇、农田、湿地 为任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 本项目位于 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抗国际工业园(济宁市诗仙路 1688 号),艾美科健(中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中心位置坐标: 东经 1163938.24”,北纬352443.44”),项目 与 任城区 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中贾村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 400m,项目 不在 其 保护红线区范围内。 本项目与济宁市 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 5。 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 SO2、 NO2年均

23、浓度、 CO百分位数日均浓度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PM10、 PM2.5年均浓度、 O3百分位数 8h平均浓度超标; 洸府河入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 类水体的要求 ; 地下水监 测因子中硝酸盐 氮 、总硬度 部分点位出现 超标, 其余检测因子均能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类标准要求 ;区域 声环境质量 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类标准 。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会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等,本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7 用量较少,且本项目

24、采取了一定的节水、节电措施,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 考虑现状山东省及济宁市尚未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参考同省内德州市及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对拟建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符合审批要求 。 表 4 本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 序号 文件名称 禁批项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日政办发 201541 号 三、涉饮用水水源地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25、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本项目为 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项目建设不占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济宁市生态红线 不属于禁批项目 2 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德政字201734 号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 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五、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二十、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

26、规及政策的项目。 不属于禁批项目 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区域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 3)与相关环保规划符合性分析 表 5 项目与相关环保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法律、法规文件 相关内容要求 本工程实际情况 符合性 1 山东省 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到 2015 年年底,没有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燃用含硫量超过 0.6%、灰份超过 15%的煤炭 本项目无燃煤设施; 项目蒸发不凝气经 喷淋 处理后 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VOCs 排放量较少 符合 核心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项目,重点控制区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必须满足重

27、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和环境容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 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 建石化项目须将原油加工损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采用 冷凝 +喷淋吸收 处理,收集率均大于 90%。 8 失率控制在 4 以内,并配备相应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 2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

28、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经过 3 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 PM2.5 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 2020 年,全省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 2015 年下降27%以上,全省 PM2.5 年均浓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善目标,力争比 2015 年改善35%,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 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 符合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进 7个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采

29、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 7 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本项目为 工业废水治理,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 符合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 2020 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 2015 年下降 10%(由2015 年的 40927 万吨压减到 36834 万吨以内)。制定实施全省 20182020 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全省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 17 个市。 本项目不设锅炉,不涉及 煤炭消费 符合 加强 VOCs 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

30、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落实山东省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 VOCs 污染防治。到 2020 年,全省VOCs 排放总量较 2015 年下降 20%以上 。 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采用 冷凝 +喷淋吸收 处理 符合 3 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 号) 各市根据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要求,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环境准入政策,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 ,实行新 (改、扩 )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等敏感区域实行产能规模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 本项目为 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项目能够削减 艾美科健 废水 中全盐量 排放量,通过区域三不增加,可以实现污染物等量置换 符合 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在超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项目生产用水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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