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无牌车辆处理方法 一、未携带驾驶证的:罚款 20-200 元(具体罚款多少看省市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具体规定,一般是 200);可以扣车最长到 10 天;驾驶证扣 1分,还要支付扣车时可能产生的拖车费( 150-400)、停车费( 20-50 元 /天)。 1、【违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9 条第 4 款:“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 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扣车罚款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5 条第 1款: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 25 条第 1 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4、【扣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 5 条第 5 项:“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1 分:(五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5、【及时归还车辆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5 条第 1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 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 28 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6、【扣车最多 10-15 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 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 10 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 15 日。核实时间自
4、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二 、机动车必须上牌照,无论是临时牌照和正式牌照,临时牌照要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指定的区域使用。如果临时牌照到期前必须赶紧去申请临时移动证。包括牌照丢失也要去申请临时牌照。没有机动车牌证,罚款 20-200元(具体罚款多少看省市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具体 规定,一般是 200);可以扣车最长到 10 天;驾 驶证扣 6 分,还要支付扣车时可能产生的拖车费( 150-400)、停车费( 20-50元 /天)。 1、【违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8 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5、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36 条第 2 项:“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限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 37 条第 2 款:“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三十六条
6、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4、【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 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5、【扣车罚款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5 条第 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 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 25 条第 1 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6、【扣 6分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记分分值第 2条第 10 项:“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6 分:(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