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日常考勤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末车间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放假),工作时间安排为:冬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30。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2:006:00第三条 考勤采取指纹刷卡或签到方式。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做好考勤记录,如实反映员工的出勤情况。第二章 考勤内容考勤内容包括正常出勤、出差、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公休假、丧假等。一、 正常出勤第四条 员工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达和离开公司,即为正常出勤。在下列
2、情况下,视同正常出勤:1、 因公出差且已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2、 在市内办公事,不能按时上下班,部门经理同意或签字认可的。第五条 员工上下班需及时打卡,如忘记打卡,则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考勤补充申请表,由直接上司批准后并交由人事做考勤数据处理。因公、私事不能打卡,均需如实填写考勤补充申请表,交直接上司审批,于事先或或事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给人事。二、 出 差第六条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3 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超过 3 天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均报人事部门备案。第七条 员工出差,因工作原因超过预计时间的,应提前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出差审批人说明情况。逾期不归、又未提前说明情况的,按
3、旷工处理。三、 迟到、早退、旷工第八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或离开公司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天的,按当天旷工处理。第九条 员工请(替)人刷卡或签到的,视同双方当事人迟到或早退,并给予通报批评。第十条 一般性迟到扣款 10 元一次。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一次者,给予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1%;月累计二次者,扣发 2%;月累计三次者,扣发 3%,并给予批评教育;月累计四次者,扣发 5%,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五次以上者,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10% 。每人每个月允许累计 15 分钟的迟到时间,超过则按规定处罚。第 十 一 条 指 未 经 同 意 或 按
4、 规 定 程 序 办 理 请 假 手 续 而 未 正 常 上 班 的 ;旷 工 半 天扣 1 天 工 资 , 旷 工 一 天 扣 罚 2 天 工 资 ;一 月 内 连 续 旷 工 3 天 或 累 计 旷 工 5 天 的 ,作 自 动 解 除 合 同 处 理 ;全 年 累 计 旷 工 7 天 的 作 开 除 处 理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1、 请假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擅自不上班或者早退的;2、 请假虽获批准,后经查实属蓄意捏造事由的;3、 不服从工作调动,逾期不报到者;4、 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虽要求续假未被批准的;5、 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刷卡或不签到,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
5、(休)假手续的;6、 员工上 班 期 间 外 出 办 事 未 向 人 事 报 备 且 未 在 前 台 外 出 登 记 表 上 做 好登 记 的 。第十三条 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10%;月累计旷工二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20%;月累计旷工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30%;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的,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的 50% 。四、 事 假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负责人批准后,可不记为事假:1、 女员工哺乳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天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小时的(不含路程);2、 后勤人员当月有加班且正常请假未超过加班时长的,可扣除相应的事假时长。加班时长一月一更新,不累计。第十五条 事假以小
6、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每小时扣除工资为当月全部工资全勤天数8;试聘期内事假累计超过 15 天的,试聘期相应延长或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第十六条 事假请假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临时有紧急请假者,应在上班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请示直接上司,如批准后回公司上班后三天内需补办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五、 病 假第十七条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休息,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因急诊,事前不能办理,或在假期内因病不能按时返回公司上班的,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必须遵医嘱休息至病愈。第十八条 正式员工凭医院证明,每月可享受二天有薪病假;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有薪病假。有薪病假不能累计
7、使用。第十九条 病假以天为单位,正式员工每月累计 2 天以上 10 天以下的病假,每天扣除额为员工当月全部工资全勤天数。长期病假影响工作的,单位有权予以辞退。试用期员工病假每天扣除额为当月全部工资全勤天数;试用期内病假累计超过 15 天者,试聘期相应延长,或视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六、 工伤假第二十条 员工因以下情况负伤休息,可享受工伤假:1、 在工作时,遇到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意外伤害。2、 从事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利益的活动而遭受伤害。3、 在上下班或出差途中,遭受意外事故伤害。员工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凭工伤证明、医院证明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后,可休工伤假。第二十
8、一条 工伤医疗期待遇1、 工伤医疗期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有正常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3、 工伤医疗期满后,身体条件允许而拒绝上班,没有正当理由的,视同旷工。4、 因工伤造成残疾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抚恤。七、 婚 假第二十二条 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给予 3 天婚假。第二十三条 如果配偶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的,视路程远近增加路程假(路费自理)。第二十四条 员工的婚假应在结婚当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婚假期间,各项工资全额发放。第二十五条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八、
9、 产 假第二十六条 产假1、 符合国家规定年龄初婚的妇女,产假为 98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生育难产时,可增加产假 15 天。2、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第二十七条 怀孕期间,因身体不适而请假,视为病假;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经医院证明后,其超过产假的日期视为病假。产假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第二十八条 哺乳期间(1 年内)可以酌情考虑调整上班时间。第三十条 员工休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福利全额发放,可享有效益工资,但不得超过同类、同级员工效益工资的平均数。第三十一条 公司男员工的配偶生育时,可享有 3 天有薪假期。十、 丧 假第三十二条 员工直系亲属(
10、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丧假 3 天。第三章 各种假期的审批程序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假期在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假期超过两天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单位负责人批准;批准后员工需将请假审批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若 有 急 事 临 时 请 假 经 领 导 同 意 后 需 向 人 事 报 备, 上 班 后 补 写 请 假 条 交 人 事 , 否 则 视 为 旷 工 。试用期员工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能请假。第三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员工请婚假、公休假、产假等,均应妥善安置好工作,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第三十五条 员工经批准休假的,应于假期期满
11、后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的,视为旷工。第四章 加 班第三十六条 一般性加班,申请加班人员在加班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批准。批准后的加班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方可实施加班。加班人员到达公司后,必须打卡。月末人事行政部负责核实加班人员考勤记录,对于无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统计。生产车间员工加班,统一由车间班长填写集体加班申请单,报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的加班申请单,由车间班长保存,月末统一交人事行政部存档。指令性、临时性加班,可在加班后补填加班申请单,人事行政部负责核对考勤卡打卡记录,对于无考勤记录的加班不予统计。第三十七条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
12、排调休,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 4 小时以内的;(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1)中层以上员工(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
13、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第四十条 定时工作制员工加班以实际加班小时工资计入当月工资。不定时工作制员工,鉴于其工作职责的性质,公司不支付除工资以外的加班报酬,但服务工程师、司机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冲减当月事假。第四十一条 定时工作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财务和网络部人员;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服务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司机等。第 5 章 工资核算第四十二条 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保补贴四个基本部分组成,个别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员工日常请假扣除相应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春节放假(每年农历 12 月 24 至次年正月初七)期间除
14、法定假期 7 天不扣基本工资与绩效外其余天数均扣除相应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第四十三条 公司对所有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以核算绩效工资,经理的绩效考核评分由总经理提交,主管的绩效考核评分由经理提交,基层员工的绩效考核评分由主管提交。所有考核评分均提交至人事处,人事按考核分核算绩效工资。第六章 离职第四十四条 员工因故离开公司,需提前 30 天向直接上级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并办好相关离职手续,归还公司物品。未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就不来上班者,超过三天(含)的,一律按自动离职处理,其应领工资、奖金及提出分红等视为自动放弃,以赔偿公司岗位空置成本损失。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本考勤制度与原有关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