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 、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保 障 制 度为 了 加 强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的 有 效 投 入 , 改善 劳 动 条 件 , 防 止 工 伤 事 故 的 发 生 , 保 障 职 工 生 命 和 身 体 健 康 , 进 一步 明 确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资 金 ( 以 下 简 称 专 项 资 金 ) 使 用 , 根 据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 建 筑 施 工 安全 检 查 标 准 ( JGJ59-2011) 等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特 制
2、 定 本 制 度 。1、 公 司 财 务 应 单 独 设 立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资 金 ”科 目 , 使 专 项 资 金做 到 专 款 专 用 , 任 何 部 门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挪 用 。2、 各 项 目 部 须 将 工 程 总 造 价 款 的 2 作 为 专 项 资 金 , 每 个 工 程 项目 开 工 前 , 项 目 部 应 编 制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计 划 , 上 报 公 司 财 务 、 安 全 部门 及 分 管 领 导 审 批 , 专 项 资 金 根 据 不 同 阶 段 对 安 全 生 产 和 文 明 施 工 的要 求 , 实 行 分 阶 段 使 用 , 原
3、 则 上 由 项 目 部 按 计 划 进 行 支 配 使 用 , 项 目部 安 全 员 提 出 申 请 , 项 目 经 理 批 准 后 实 施 。3、 专 项 资 金 用 途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费 用 ( 含 租 赁 设 备 费 用 )1) “三 宝 ”, 即 : 安 全 网 、 安 全 带 、 安 全 帽 。2) “四 口 ”, 即 : 楼 梯 口 、 电 梯 口 、 通 道 口 、 预 留 口 。3) “临 边 ”, 即 : 阳 台 周 边 、 楼 板 周 边 、 屋 面 周 边 、 基 础 周 边 、 接料 平 台 的 两 侧 等
4、 。4) 施 工 用 电 , 即 : 标 准 化 电 箱 、 电 器 保 护 装 置 、 电 原 线 路 的 敷设 、 外 电 防 护 设 施 。5) 施 工 机 械 与 用 具 , 即 : 新 增 的 安 全 设 备 、 器 材 、 装 备 、 设 备检 验 检 测 、 维 修 保 养 、 安 全 检 测 工 具 、 仪 器 、 仪 表 等 。( 2)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的 费 用 按 省 有 关 规 定 通 知 执 行 , 发 生 的 费 用列 入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费 用 。( 3)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费 用1)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标 语 牌
5、、 横 幅 等 宣 传 用 品 费 用 。2) 各 类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 操 作 证 培 训 、 复 训 、 经 营 性 教 育培 训 等 费 用 。3) 现 场 警 戒 警 示 标 志 等 其 他 安 全 防 护 费 用 。4) 应 急 预 案 措 施 费 、 演 练 费 。5) 文 明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费 。4、 属 于 专 项 资 金 范 围 内 费 用 的 使 用 与 报 销 , 按 财 务 规 定 要 求 ,经 项 目 经 理 审 核 签 字 确 认 后 , 方 可 向 财 务 部 门 报 销 , 公 司 财 务 部 根 据项 目 部 使 用 情 况 每
6、 季 度 予 以 汇 总 , 并 同 项 目 部 账 , 发 现 差 错 , 及 时 整改 。5、 公 司 财 务 部 与 项 目 部 每 季 度 出 专 项 资 金 投 入 与 使 用 的 报 表 :( 1) 公 司 财 务 部 出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投 入 及 使 用 汇 总 表 。( 2) 项 目 部 出 工 程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投 入 及 使 用 明 细 表 。6、 公 司 对 财 务 与 项 目 部 专 项 资 金 投 入 与 使 用 的 情 况 , 由 公 司 分管 领 导 、 安 全 部 门 负 责 人 、 财 务 负 责 人 每 季 度 进 行 一 次 监 督 检 查 , 检查 内 容 如 下 :( 1) 检 查 项 目 部 安 全 生 产 资 金 投 入 使 用 的 台 账 、 报 表 等 。( 2) 实 物 与 账 册 是 否 相 符 。( 3) 报 销 手 续 是 否 齐 全 , 报 销 凭 证 是 否 有 效 。( 4) 账 务 设 置 科 目 与 列 入 科 目 、 记 账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 要 求 相 关 责 任 人 及 时 予 以 调 查 整 改 , 如 屡次 违 反 , 公 司 将 对 责 任 人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