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章制度编写规定一、规章制度的内容构成(一)内容构成1、制度名称。2、制度正文。依次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术语定义、主题内容、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实施日期、解释权属、其他说明” 十个部分的内容。3、制度附件。制度附件是制度的补充部分,与制度本身具有同等效力。上述构成部分不是任何一项制度都必须包括的。具体一项制度究竟应包括其中哪些内容,应该根据该项制度的对象特征和制订该项制度的目的而确定。(二)规章制度的内容编排当制度内容较少时,可直接以条的形式;当制度内容较多的,应分章表述,其内容按以下要求编排:1、“制定目的、制定依据、术语定义、主题内容、适用范围”等内容应可依次编排在
2、第一章内,章题为“总则” ;2、“管理 职责 ”可单设 一章,也可在其它章内表述;3、“管理内容及要求” 可视情况设若干章;4、“实 施日期、解 释权 属、其他说明” 等内容 应编排在最后一章,章题为“附则 ”。2(三)内容层次的描述和编号规章制度的内容一般可划分为章、节、条、款、项、目六个层次。章内还可再分节,节以下再分条。每条下可分款、项、目层次。除“ 款” 以外,章、 节、条、项、目均冠以数字,分 别以汉字或阿拉伯数字表示:1、制度若设章时,每一章均应有标题,在同一制度内以汉字排号,如“第一章、第二章 ”;2、章内若设节时,每一节均应有标题,节在同一章内以汉字排号,如“第一 节、第二节”
3、 ;3、条在整个制度内以汉字排大流水号,如“第一条、第二条”;4、款是条的细分,为条下之“段” ,款不 编号。5、项在条内以括号内汉字排小流水号,如“(一)、 (二)”;6、目在项下以阿拉伯数码排小流水号,如“1.、2.” 。二、规章制度的编写要求(一)制度名称编写要求1、制度名称一 般 由 作 者 、制 度 对 象 名 称 、制 度 种 类 三 部 分组 成 。作 者 一 律 标 明 为 “中 国 石 油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制 度对 象 名 称 应 使 用 规 范 术 语 ,指 明 被 规 范 对 象 的 范 围 。制 度 种 类应 接 续 在 制 度 对 象 名 称
4、之 后 ,必 要 时 在 其 前 后 加 注 限 定 成 份“基 本 ”、“一 般 ”、“暂 行 ”、“试 行 ”、“补 充 ”等 字 样 。如 限 定 成 份 加 注 于3制 度 种 类 之 后 应 用 括 号 括 入 。如 “中 国 石 油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公司 机 关 公 文 处 理 办 法 (试 行 )”。 2、制 度 名 称 中 除 引 用 的 法 规 、规 章 制 度 等 名 称 需 加 书 名 号外 ,一 般 不 加 标 点 符 号 。3、制 度 对 象 名 称 过 长 时 ,在 制 度 正 文 的 叙 述 中 可 用 简 称 ,但 应 在 第 一 次 出 现 时 用
5、 括 号 加 以 说 明 。(二)制度正文编写要求1、制定目的主要说明制定制度的动机及所要实现的结果。该部分内容应置于正文第一章的第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为 。”“为 了 。”2、制定依据主 要 说 明 制 定 制 度 的 前 提 和 依 据 。构 成 依 据 的 主 要 指 有 关政 策 法 规 、上 级 指 示 以 及 公 司 管 理 上 的 客 观 需 要 与 要 求 。该 部 分内容可置 于 正 文 第 一 章 的 第 二 条 ,也 可 编 写 在 第 一 条 内 。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根 据 (依 照 、依 据 )。”3、术语定义指 对 制 度 对 象 或 制 度
6、 中 创 设 的 名 词 术 语 的 含 义 规 定 。该 部 分 内 容 可 单 设 一 条 ,置 于 第 一 章 “有 关 定 义 ”内 容 之 后 ,4也 可 分 别 编 写 在 有 关 章 、条 内 。编 写 时 应 采 用 以 下 典 型 用语 :“是 。”“本文所称 是指 。”4、主题内容简要说明该制度的主题内容。该部分内容应单设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 规定了 。”5、适用范围主要规定制度的适用范围或应用领域。必要时,也可明确规定不适用的范围和领域。该部分内容单设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 适用于 。”“本 适用于 ,也适用于 。”“本 适用于 ,亦 应 (
7、亦 可 )参 照 执 行 。”“本 不 适用于 。”6、管理职责主要明确实施该项管理活动的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分工界限、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7、管理内容及要求管理内容及要求是制度的主体部分,应详细规定该项管理活动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采取的措施和办5法。编写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明确开展该项管理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必要时辅以流程图;(2)明确每个程序中各环节的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职责权限划分、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和方法、工作目标、质量与时限要求、检查与考核以及例外情况的处理;(3)明确该项管理活动所应形成的报告、记录格式、签发手续、传递路线和保存期限。(4)对
8、于内容复杂的制度,编写时,可按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检查、考核等基本职能排列,也可按管理事项的逻辑或时间顺序列出若干章,分别进行叙述。8、实施日期指对文件正式生效实施时间的规定。该部分内容应单设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 自 发布之日起施行。 ”9、解释权属指对制度的解释和制度执行的监督具有专属权的规定。该部分内容应单设一条,编写时应采用以下典型用语:“本 由公司 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10、其他说明主要说明该制度与其他制度间的关系。说明时,应明确与之有关的其他制度是否同时有效、废止、还是部分废止。6该部分内容可单设一条,也 可 编 写 在 其 他 条 内 。(三)制度附件编
9、写要求制 度 中 如 需 附 件 或 附 表 时 ,应在正文最后标注出附件(附表)顺序和名称,标识方法如下:1、首先在正文结束后空出一行。2、另起一行,在空两格的位置上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标识 “附件 ”(附表)二字,并加全角冒号。3、在冒号后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标识附件(附表)名称,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当只有一个附件或附表时,直接标识其名称;当有两个以上附件或附表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在编号后加“.”,然后依次标识附件或附表名称,如名称过长需回行时,起始位置应与上一行相同。4、附 件 或 附 表 本 身 的 要 求 :(1)附 件 或 附 表 中 ,应 用 三 号 方正黑体简体字顶 格
10、 标识 “附 件 ”或 “附 表 ”字 样 ,其 位 置 在 附 件 首 页 的 左 上 角 第 一行 。当 只 有 一 个 附 件 或 附 表 时 ,应 标 识 上 “附 件 ”或 “附 表 ”;当 有 两 个 以 上 附 件 或 附 表 时 ,应 分 别 标 注 上 “附 件 1”、“附件 2”或 “附 表 1”、“附 表 2”。(2)附件(附表)的标题采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其他格式及要求原则上与正文一致;附表中的文字字体及大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附 件 及 附 表 的 页码与正文页码一起连续编码。7(4)附件及附表应与正文一起装订。三、规章制度的编排格式1、制度名 称制 度
11、名 称 用 小 二 号 方 正 小 标 宋 简 体 字 分 一 行 或 多 行居 中 排 布 ;回 行 时 ,要 做 到 词 意 完 整 ,排 列 对 称 ,间 距 恰 当 。2、制度章、节题制度章题采用三号方 正 小 标 宋 简 体 字 ,上 、下 各 空 一行 居 中 编 排 。若设节时,节题采用三号方 正 小 标 宋 简 体 字 ,上 、下 各 空 一 行 居 中 编 排 。章题和节题 不得置于页面的最后一行。3、制度条码和内容制 度 条 码 采 用 三 号 加 粗 方 正 仿 宋 简 体 字 。每 条 左 空 2字 开 始 编 排 条 码 ,其 后 空 一 字 用 三 号 方 正 仿
12、宋 简 体 字 开 始编 排 条 的 内 容 ,回 行 顶 格 ,数 字 、年 份 不 能 回 行 。款 、项 、目 均 左 空 2 字 ,采 用 三 号 方 正 仿 宋 简 体 字 单 独 编 排 其 内 容 。4、制 度 附 件 (附 表 )(1)第 一 个 附 件 应 另 起 一 页 ,以 后 各 个 附 件 通 常 另 起 一 页 ,如 果 有 多 个 较 短 的 附 录 ,也 可 接 排 。接 排 的 附 录 之 间 应 空 一 行 。(2)附件编号和附件标题采用三 号 方 正 小 标 宋 简 体 字,每项各占一行,置于附录条文之上居中位置。附录内容采用8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其编写要
13、求和编排格式参见公司 公文 处 理 暂 行 办法中的有关规定。5、制 度 页 码(1)制度页码用五号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页面下方居中位置。(2)附件的页码与制度条文的页码连续编排。当制度作为公司文件附件形式发布时,其页码单独编排,不与文件页码连续编排。6、制 度 幅 面 、排 版 、印 制 与 装 订 要 求(1)制度用纸采 用 国 际 型 A4 幅 面 纸 (297mm210mm),如 部 分 内 容 编 排 需 要 较 大 幅 面 纸 时 ,可 采 用 国 际 型 A3 幅面 纸 (297mm420mm)。(2)制度内容从左至右排版,一般每面排 22 行,每行排28 个字。(3)制度应双面印刷,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4)制度打印必须整齐、干净、清晰,一般应在左 侧 装 订 ,平 订 的 订 位 为 两 钉 钉 锯 外 钉 眼 距 书 芯 上 下 各 1/4 处 ,允 许误 差 4mm。平 订 钉 锯 与 书 脊 背 间 的 距 离 为 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