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节 医德医风建设 职责及制度廉洁行医工作制度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各科室负责人为部门廉洁行医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廉洁行医负有安排、监督、管理等直接责任。二、全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医院下发的廉洁行医八条规定 ,坚决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净化医院医疗服务环境。三、院纠风办负责全院廉洁行医工作的检查和落实,对于检查中查实的违反医院廉洁行医各项规定的人和事,按照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四、院办公室、门诊部、医务科等部门要认真接待患者投诉,实行首接负责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五、将廉洁行医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在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
2、违背医德医风和医疗纪律、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将记入个人医德档案。六、廉洁行医表现与科室年中评比以及个人晋升、分配、聘任、评优等挂钩。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制度一、加强教育按照医院统一安排,按时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保证。二、严肃纪律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服务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三、明确责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医德医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德医风建设的教育和管理,对本科室发生的违反医德医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四、严格考评 定期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年终进行总考核,考评结果将作
3、为科室介人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科室和个人晋升、收入分配挂钩。拒受“红包“ 工作制度一、全院所从事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院纠风工作的有关规定。二、医务人员必须主动拒收患者和家属的“红包” 、物品和有价证券等,更不能借工作之便索要。三、对于暂时无法谢绝的“红包”等,在 24 小时内上缴医院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转交患者。四、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患者接诊、转诊工作制度一、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二、严禁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它不正当手段诱使其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转诊患者。三、接诊患者必须
4、热情细致,严禁推诿、拒诊患者。四、实行首诊负责制,对于需要会诊患者有接诊医生负责请求会诊。五、对确需转诊的患者,须经科主任签字并提交医务科审批。六、对确需外出检查和治疗和患者需经科主任批准。七、医疗器械购置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之规定。八、对于患者接诊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医德医风检查工作制度一、医院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的医德医风检查工作。二、医德医风检查采取现场巡查、走访患者和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进行,现场巡查、走访患者每月不少于 1 次,患者满意度调查每季度 1 次。三、医德医风检查内容包括医务人员的仪容仪表、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就诊环境
5、以及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提成、推诿患者等以医谋私、违纪违规等行为。四、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于违纪违规行为视其程度采取现场纠正、批评教育等处理,情节严重者按照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严肃处理。五、医德医风检查结果与科室、个人奖惩、评优挂钩。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一、全院所有在岗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医德医风考评。考评实行医院考评委员会、各党支部、科室(个人)三级联合考评的方法,在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科室初评和党支部联评,最后提交医院考评委员会集中考评出个人医德医风等次。二、医德医风考评按照不同岗位进行分类考评。医务人员主要从服务态度、廉洁行医、团结协作三个方面进行考评;行政工勤人员
6、主要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四个方面进行考评。三、考评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力求事实求是地反映每位干部职工的医德医风表现。四、考评结果分为高尚、良好、合格、低劣四个等次。五、医德医风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评结果存人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六、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考评对象的聘任、晋职、晋升、评优等挂钩。每年对考评为医德高尚者予以奖励;对考评为医德低劣者,取消下一年度评优晋升晋级资格。廉洁行医八条规定根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廉洁行医规定: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以各种名义相送的“
7、红包” 、物品和宴请。二、医务人员不准接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等生广、销售者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三、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而收取回扣、提成。四、全院各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五、全院各科室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不准科室设立“小金库”。六、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入收费用。七、不准违反国家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八、医务人员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8、。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有效治理医药销售和医疗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防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卫生厅和县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定本规定:一、本规定中的红包、回扣,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物资购销、基建和设备采购等活动中,非法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劵、贵重物品、支付凭证和吃请等;在医务活动中收取的临床促销费、开单提成费、处方费、宣传费、转诊费等;接受药械商为医务人员提供的免费旅游、招待以及参加未经医院批准的学术活动;为药品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进行处方统计,提供药品、器械、材料使用情况及数量,收取的开单费、统
9、方费、提成等不正当利益。二、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或回扣,如经查实有以上行为,除责令收受者如数退还非法所得外,同时给予以下处理:1、处以当事人所收红包或回扣 5 一 10 倍罚款。2、责令当事人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处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和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医德考评为低劣。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吊销处方权、直至吊销执业资格证等处罚;当事人是中层干部的,同时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当事人是党员的,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当事人属于临时合同人员的予以解聘,属于进修和实习人员的辞退。5、因患者或代理商执意
10、相送,当时难以谢绝者,必须在 24 小时内退还或上缴医院纪检监察室处理,逾期不缴按收受红包、回扣处理。6、个人收受红包、回扣或其它非法所得者,扣所在科室当月综合考评医德医风分值 10 分,取消该科室和科主任年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科室主任管理责任。7、科室集体收受回扣或私分药品、器械进科费等,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扣所在科室当月综合考评医德医风 20 分,取消该科室、科主任和其他当事人年终评优资格,同时追究科室主任管理责任。8、收受回扣、红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药剂科为主管药品经销、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等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接待并洽谈有关业务。严禁其他科
11、室或个人私自接待药品经销、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的业务代表,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处以全院通报批评、扣所在科室医德医风分值 20 分等处罚。四、 严禁医药代表在诊室或病区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严禁医院工作人员收受药品经销商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开单费、统方费、提成等,一经查实,按以下条款处理:1、立即停用该药品,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规商家承担,同时对该药品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2、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对该药品供应商处以停用药品、扣除保证金、缓付或停付药款等处罚,终止与该经销商的一切业务关系。 3、对于向药品经销商提供药品销量或进行统方的当事人,立即调离现岗位,如有收受统方费等行为,按第二条规定处理。五、
1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如有违反,安以下条款处理:1、责令科室(或个人)将违规多收部分的金额如数退还患者。2、处以科室(或个人)违规多收部分金额 2 倍的罚款;扣除科室综合考评医德医风分值 l分,取消科室和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3、科室主任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减、免医疗收费项目或标准,未按医院规定程序私自减、免收费造成漏费者,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或科室将减、免收费部分的金额追回,上缴医院,对科室及个人处以私自减免金额的 2 倍罚款,扣除科室当月医德医风分值 10 分。七、 所有诊疗费
13、用必须按规定由医院收费部门统一收取,任何科室(或个人)均不得私自收费,如有违反,除责令当事人如数退还私收费用外,同时参照第二条之规定处罚。八、 严禁搭车开药、搭车检查、搭车住院、乱开大处方以及开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物和检查,一经查实,除责令当事人如数退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搭车住院者所发生的费用外,同时参熙第二条之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按临床用药规范合理用药,开大处方、开贵重药或开与病情无关的药物和检查的行为,给予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暂停处方权 36 月等处罚。九、 医务人员违反医院有关规定,向患者出具假证明或假病历者,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暂停处方权 36 月等处罚,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
14、,当事人当年医德医风考评为低劣,并自行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法律等后果。十、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院内使用、销售(代售)药品、保健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一经查实,除没收其违规收入外,同时处以违规收入 2 倍罚款,取消科室、科室主任和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 在本院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的情况下,严禁私自介绍病人到外院检查、取药和住院治疗,如有以上行为并收取好处费,一经查实,当事人的行为将视为收受回扣,按第二条之规定处理。十二、在医疗服务中,对患者冷、硬、顶甚至恶语伤人或动手的不文明行为,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当事人必须向患者赔礼道歉,并处以当事人 10
15、0 元罚款。对于查实确有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患者投诉,每发生 1 起扣科室医德医风分值 l0 分。对于屡次发生确有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患者投诉的科室(个人),给予该科室(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取消科室(个人)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罚,同时科主任要承担管理责任。十三、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对拒绝诊疗病人的医务人员,给予其全院通报批评、扣所在科室医德医风分值 10 分的处罚;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年度医德考评低劣、招聘、扣当事人所在科室医德医风分值 20 分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十四、 医院设立医德医风举报箱及投诉电话:医院办公室:XX
16、X十五、 本规定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社会监督制度一、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三、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 ,进行满意度调查。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五、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1、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5、公开本院人员姓名、职称、学科、时间、挂号费
17、标准等。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7、公开张贴致病人及家属的公开信,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抵制拿药品回扣和统方的制度一、继续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优质药学服务”活动,做优秀的药学工作者。刻苦钻研、甘为人梯;乐于助人、关爱患者;廉洁自律、淡泊名利;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二、在药剂工作中,全科员工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纠风工作“八条行业纪律”和省卫生厅纠风工作“九条禁令”和有关廉政规定,奉公守法,勤奋工作,自觉抵制拿药品“提成” 、“回扣”和“统方”的违法行为。三、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药剂工作业务素质,改变过去的知识面窄、单面手的局面,有效遏制拿提成回扣和统方的不良风气。四
18、、各部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把精力放在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照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和医院要求,搞好药学继续教育,积极开展科研,撰写论文,参加学术讲座,完成规定的学分。五、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督促作用,每月到药库、药房,落实医护患者投诉,坚决纠正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状况,把拿药品“提成” 、 “回扣”和“统方”的源头渠道堵死。六、若经查证核实在药品购销活动中拿了“提成” 、 “回扣”和“统方”的人员,一律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医疗扶贫工作制度持县民政局贫困户证明,可享受医疗费减免:一、贫困户免收门诊诊断费,B 超、心电图、透视、拍片和注射费减免 10。床位费减免 50。二、凡因斗殴、吸毒、酗酒、车祸等意外伤害,均不能享受医疗减免。三、门诊医疗费由门诊收费时核实减免,住院医疗费在出院时核实减免。享受减免的医疗费不再享受合疗补偿。四、享受民政局医疗救助的不享受医疗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