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编号:LDP-FW-TY009医院 法律事务科版本/修订号:A/0生效日期:20170801主题内容 合同管理规定第 1 页共 6 页一、 目的:为规范医院制定或即将签署的各项合同,保证医院的合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保证合同的公平,避免医院的利益受到损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医院的特殊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另医院管理制度可参照本制度附 3 的流程) 。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北*医院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三、 负责人:法务部主任四、合同的管理的职责与分工1、医院的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务部,法务部具体职责可参照*医院法务管理制度。2、合同经办人的管理与职责
2、:根据医院的授权对外签订、变更与解除涉外合同。对涉外合同的前期审查,经办人接收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应预先审核合同与所谈论事宜是否相符,合同标的额与合同履行期限是否一致,并提交简要的书面文件。合同签订日前 5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交由法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应认真履行合同,并督促医院其他部门配合履行合同。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经办人应积极配合法务部门参与到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的解决方式。3、对方当事人采用支票、电汇方式付款时,财务部应当在款项到账后立即通知相关业务部门,以做好合同履行工作,避免出现违约现象。医院采用支票、电汇向对方付款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支付款项,避免医院违约。五、合同的签订1、 本制度所指
3、的合同是指医院在经营范围中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订单等) 。2、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当预先审核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确认其主体资格,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经办人应将对方的资质,经营状况形成书面文件(参照附 1) ,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由法务部门。文件编号:LDP-FW-TY009医院 法律事务科版本/修订号:A/0生效日期:20170801主题内容 合同管理规定第 2 页共 6 页3、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办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2、在合同履行期内变更合同必须与对
4、方当事人协商,不可单方变更书面合同。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未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3、医院的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或解除与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合同,若确需解除合同时,应经合同经办人知悉,并经部门领导及医院副院长同意。由合同经办人变更及解除。4、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医院方因特殊情况中止履行合同,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对方当事人的损失。医院方特殊情况消灭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并赔偿因医院方中止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因对方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医院应及时收集对方中止履行的相关证据,以减少己方损失。5、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需终止履
5、行时,经办人应及时协调,并及时告知法务部。七、合同纠纷处理1、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和解、调解。2、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15 个工作日内)确认不能和解、调解解决时,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及时告知法务部,共同协商拟处理意见。3、医院确需采取仲裁或诉讼措施时,经办人员应将合同签订、履行及解除合同中的相关事宜,整理成书面材料,报给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或委托专职律师处理。八、合同的考核1、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可以向经办人员追究损失:文件编号:LDP-FW-TY009医院 法律事务科版本/修订号:A/
6、0生效日期:20170801主题内容 合同管理规定第 3 页共 6 页合同经办人越权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且法务部门及其领导未知悉的。合同经办人利用便利条件为他人提供没有合同内容的空白签章文件或授权委托书的。签订的合同涉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未将情况及时告知法务部门的。发生合同纠纷后未及时告知部门主管领导,且也未告知法务部门,企图隐瞒纠纷的。其它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的。2、法务部门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向法务部门人员追究损失。因过失导致医院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经办人提供而未及时采纳的重要证据而导致医院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发生合同纠纷后未及时处理,并经经办人督促后仍
7、未及时处理而导致医院遭受重大损失的。其它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的。3、其它部门未积极配合,导致合同未及时履行,使医院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医院方可追责到相关部门,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处分。九、合同的保管1、合同(协议)类文件签订数量均应当为一式两份及以上,双方签订成功后,由合同经办人对合同(1 份)予以保管。2、医院所有合同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药房合同、对外合作协议)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保管。3、各科室的合同经办人应当在合同签订成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由医院办公室。 (该合同原件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十、附则文件编号:LDP-FW-TY009医院 法律事务科版本/
8、修订号:A/0生效日期:20170801主题内容 合同管理规定第 4 页共 6 页1、本制度由医院法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附 1:*医院合同起草(审核)申请表申请部门 申请人合同名称 合同用途申请日期 要求完成日期合同细节事项描述例:主体: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注意事项 合同中不可更改项主管审核意见如起草合同不需填写法律顾问意见如起草合同不需填写文件编号:LDP-FW-TY009医院 法律事务科版本/修订号:A/0生效日期:20170801主题内容 合同管理规定第 5 页共 6 页附 2*医院管理制度审批申请表申请部门 申请人制度名称 制度用途
9、申请日期 实施日期起草说明科室主管意见法务修改意见法务最终审核意见医院办公室意见运营管理委员会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文件编号:LDP-FW-TY009医院 法律事务科版本/修订号:A/0生效日期:20170801主题内容 合同管理规定第 6 页共 6 页附 3*医院科室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医院各科室专门负责人起草部门管理制度科室负责人初审(审查合理性)移交法务部(制度+ 管理制度审批表)法务审核完毕附带修改意见日内2科室专门负责人予以修改交由法务部门二次审核审核成功法务部移交医院办公室审核2日内医院办公室移交运营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科室负责人自行决定实施时间 审核未成功重复二次审核流程 注意:科室如需制定管理制度,应严格遵照此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