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授权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完善医院的管理结构,强化医院对各部门、各科室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医院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医院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医院院长代表医院向各部门和科室授权,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部门和科室必须在医院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医院的统一领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医院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 1年。2、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和科室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医院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和科室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一)授权的基本形式 1、基本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各部门和科室签发医院对部门授权管理规定 ,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该部门签发
3、医院对部门特别授权书 ,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医院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1、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6) 支出费用审核。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投融资业务; (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5)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3、
4、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对外合同的签订。医院授权管理规定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 5 日内完成,经医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院办公会负责存档保管。医院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医院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 (三)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医院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由医院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医院人事科
5、,其他情况下为监审科)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医院办公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医院人事科据此制作出医院授权变更通知书 ,经医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四)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当医院出现以下情况时,医院负责人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1)在医院员工需超出基本授权对外开展业务或订立合同、协议时,经医院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医院负责人可向办理该事务的医院员工等相关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
6、托书 ,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医院经办人。 (2)在医院发生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时,为妥善处理纠纷,经医院医务部申请,医院负责人可向处理该纠纷的医院员工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医院经办人或医院聘请的处理纠纷的律师。 (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由医院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决定。(4)办理本条上述授权时,经办部门应当依照医院制定的医院印章管理办法履行会签程序。 医院负责人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医院办公室应将授权变更通知书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
7、授权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医院负责人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五)授权的终止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医院负责人没有发出授权延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六)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医院监审科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定期向医院监审科汇报该部门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医院监审科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上报医院负责人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医院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转授权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