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二、社员入社管理(一)入社手续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
2、社社员。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4、本社社员统一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二)社员权利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三)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
3、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7、承担本社的亏损;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三、社员退社管理1. 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
4、理退社手续。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洪江市万紫万红柑桔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6、退社社员需要将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5、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 1000 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
6、相互制约。 五、收入管理制度 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6、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 1000 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日常办公费; 本社经营性支出;
7、 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7、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8、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 3 至 5 人为宜。民主理财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合作社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合作社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