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各项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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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目 录*小学章程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红白理事章程一票否决制度*小学教师量化考核制度教学教研量化考核办法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工作量量化办法考勤制度教师职业道德民主评议标准护校值班制度班级量化考核办法电化教育考核办法*小学教师量化考核附加制度学区校长责任制学区小学量化考核办法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职责校园防盗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工作职责1车辆停入管理制度电教各项管理制度劳技室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员职责卫生室管理制度仪器室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员职责音乐室管理制度美术室管理制度体育器材室保管、使用制度体育器材室管理员职责附则* 小 学 学 校 章 程一、总则二、办学宗旨

2、与教育目标三、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四、教育教学管理五、总务后勤管理六、教师与学生管理七、安全与卫生八、附则第一章、总则2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 针,推进以法治校,加强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县*街道办事处* 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学制为六年,下辖五所小学,分别为旺庄小学、高赵小学、鲁庄小学、榆林小学和三井小学,学校隶属*县教育局。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第三条 学校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 ”为学

3、生的全面和终生发展奠基“的办 学宗旨。把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具有终身学习的兴趣、习惯和能力作学校教育的最高追求。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和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注重发挥每个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第五条 学校校 风为“ 团结文明、和谐奉献“,校 训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教 风为 “乐 教善导、 爱岗敬业“,学风“ 爱学乐学、勤奋向上“。第六条 学校中期发展规划:2015 年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为契机,将学校建设成为 18 个班级规模,可容 纳 810 名学生的现代化数字校园。同时完善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仪器室、音乐美术器材室、体育器材室、舞蹈

4、室、美术书法室等功能教室的仪器配备与更新工作。各项均衡指标达到验收标准。各学区小学也达到均衡发展验收标准,顺利通过上级验收。2016 年*小学大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全县先进行列,争 创市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全县一流的文明、和谐、卫生校园。学区小学有一所至两所创建市级数字化校园。32017 年*小学加大学区小学的管理力度,达到全县先进行列,有一至两所学校争创市级规范化学校,所有学校全部创建市级数字化校园。第 三 章 、组 织 机 构 与 管 理 体 制第 七 条 学校由*县教育局主管,下设财务 室、教研室、教导处、安全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部门,各室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第

5、八 条 校 长 是 学 校 行 政 的 负 责 人 ,由 *县 教 育 局 任 命 ,全 面 负 责学 校 的 行 政 工 作 ,依 法 对 学 校 实 施 科 学 管 理 。第 九 条 校 长 享 有 以 下 职 权 :(一 )、决 策 权 。在 广 泛 听 取 多 方 面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校 长 对 学 校 的 教育 教 学 、行 政 管 理 等 重 大 事 件 有 最 后 决 策 权 。(二 )、人 事 权 。校 长 有 权 聘 用 中 层 干 部 和 教 职 工 ,有 权 调 整 干 部 和职 工 的 工 作 。(三 )、财 经 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民主理财,三人

6、联签制。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的行政经费。(四 )、招生权。在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招生,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自主招生办法,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收取相关费用。第十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学期工作计划,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三)加强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的建设。4(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

7、、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组织好各中层及各小学开展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 团、 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四) 做好党的建设工作,积极发展党的新生力量。第十二条 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

8、式,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项制度。第十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评估、检查、审议和监督。第十四条 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五条 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化建议。第 四 章 、教 育 教 学 管 理第 十 六 条 学 校 依 据 小 学 管 理 规 程 ,进 行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活 动 ,5第 十 七 条 学 校 坚 持 以 教 学 为 中 心 ,实 施 素 质 教 育 ,注 重 培 养 学

9、 生的 创 新 意 识 和 实 践 能 力 。进 行 教 育 和 教 学 研 究 ,更 新 教 育 观 念 ,采 用 启发 式 和 讨 论 式 教 学 ,运 用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第 十 八 条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必 须 面 向 全 体 学 生 ,因 材 施 教 ,使 学 生 全面 发 展 ,学 有 特 长 ,在 道 德 情 操 、知 识 视 野 、兴 趣 特 长 、体 魄 心 理 等 方面 均 达 到 一 定 的 水 准 ,举 办 运 动 会 、文 艺 汇 演 等 。第 十 九 条 建 立 健 全 德 育 机 构 及 工 作 网 络 ,使 学 校 的

10、德 育 工 作 有 计划 、有 目 标 、有 措 施 、有 实 效 。(一 )各 学 科 课 程 有 机 渗 透 德 育 ,加 强 少 先 队 中 队 与 班 集 体 建 设 ,做好 少 先 队 工 作 。(二 )贯 彻 执 行 小 学 生 守 则 和 小 学 生 日 常 行 为 规 范 。第 二 十 条 学 校 贯 彻 实 施 国 旗 法 ,每 周 一 早 晨 全 体 师 生 集 会 ,举行 规 范 化 升 旗 仪 式 ,接 受 爱 国 主 义 教 育 。第 二 十 一 条 学 校 以 班 级 为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基 本 单 位 。班 主 任 担 负班 集 体 的 组 织 者 、

11、教 育 者 和 指 导 者 的 责 任 ,并 负 有 协 调 本 班 级 各 科 教育 教 学 工 作 和 沟 通 学 校 与 家 庭 、社 会 教 育 之 间 联 系 的 责 任 。第 二 十 二 条 各 小 学 校 长 作 为 此 小 学 的 管 理 组 织 者 。在 本 小 学 范 围内 ,在 行 政 、教 育 、教 学 诸 方 面 对 中 心 小 学 校 长 全 面 负 责 ,对 学 生 的 德 、智 、体 诸 方 面 发 展 全 面 负 责 。各 小 学 校 长 接 受 学 校 行 政 职 能 部 门 的 指导 、监 督 和 检 查 。*小 学 及 各 学 区 小 学 设 立 教 导

12、 主 任 ,作 为 教 师 集 体 进 行 教 学 研 究的 组 织 者 。教 导 主 任 组 织 本 小 学 教 师 开 展 各 学 科 教 研 活 动 ,贯 彻 落 实该 校 的 教 学 计 划 ,完 成 该 校 的 各 项 教 学 任 务 。教 导 主 任 以 学 科 教 学 质量 和 教 研 成 果 对 校 长 负 责 ,接 受 *小 学 教 研 室 的 指 导 、督 促 和 检 查 。6第 二 十 三 条 加 强 学 校 课 程 改 革 和 管 理 ,提 高 学 校 特 色 项 目 的 建 设 。学 校 执 行 小 学 学 科 教 学 常 规 ,抓 好 备 课 、课 堂 教 学 、作

13、 业 批 改 、课 外辅 导 和 教 学 质 量 检 查 等 环 节 的 管 理 。第 二 十 四 条 根 据 上 级 教 育 部 门 规 定 ,选 择 和 征 订 教 材 及 学 习 资 料 ,严 格 执 行 课 程 计 划 ,切 实 减 轻 学 生 的 过 重 负 担 。第 二 十 五 条 认 真 搞 好 教 学 研 究 和 教 育 科 研 工 作 ,执 行 集 体 备 课 制度 ,组 织 教 师 积 极 参 与 教 学 改 革 和 教 育 科 研 ,每 位 教 师 撰 写 教 育 教 学论 文 每 学 期 不 少 于 一 篇 。第 二 十 六 条 组 织 期 中 、期 末 考 试 ,做

14、好 学 生 成 绩 的 统 计 和 分 析 工作 ,做 好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监 测 工 作 。第 二 十 七 条 所 有 科 目 实 行 等 级 制 记 分 ,等 级 分 为 :A.B.C.D。第 二 十 八 条 依 照 学 校 体 育 工 作 条 例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 例 ,开展 学 校 的 体 育 和 卫 生 工 作 ,加 强 学 生 健 康 教 育 ,组 织 学 生 定 期 开 展 各种 比 赛 活 动 ,促 进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发 展 。第 二 十 九 条 学 校 教 师 不 得 利 用 双 休 日 、寒 暑 假 、节 假 日 进 行 集 体补 课 ,禁 止

15、 有 偿 家 教 。第 三 十 条 加 强 学 籍 管 理 ,健 全 学 籍 档 案 ,对 转 学 、休 学 、借 读 、复 学 等 严 格 手 续 程 序 ,学 生 档 案 管 理 电 子 化 。第 三 十 一 条 认 真 管 理 和 组 织 教 师 积 极 使 用 教 学 设 施 、仪 器 设 备 、文 体 器 材 、图 书 资 料 ,注 重 发 挥 现 代 化 教 学 设 施 的 使 用 效 益 ,做 好 各 类教 育 教 学 资 料 的 收 集 与 归 档 工 作 。第 五 章 、总 务 后 勤 管 理第 三 十 二 条 总 务 处 工 作 必 须 坚 持 为 教 学 服 务 、为 教

16、 育 科 研 服 务 、为 师 生 服 务 的 原 则 ,实 行 服 务 承 诺 责 任 制 。制 订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严 格 工作 规 范 ,廉 洁 自 律 ,克 己 奉 公 。7第 三 十 三 条 建 立 健 全 财 务 制 度 ,依 据 *县 财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加强 财 务 管 理 ,规 范 教 育 经 费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经 费 开 支 实 行 民 主 管 理 ,并接 受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及 政 府 机 关 部 门 的 审 查 和 监 督 。第 三 十 四 条 严 格 按 照 上 级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确 定 的 收 费 项 目

17、和 收 费 标准 ,依 法 向 学 生 收 取 费 用 。第 三 十 五 条 建 立 校 舍 、校 产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校 舍 校 产 管 理 ,严 防公 物 流 失 和 浪 费 。第 三 十 六 条 加 强 校 园 环 境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卫 生 包 干 和 检 查 评 比 制度 ,努 力 创 建 整 洁 、健 康 、向 上 、和 谐 的 育 人 环 境 。第 三 十 七 条 加 强 学 生 身 体 健 康 检 查 统 计 、疾 病 防 治 及 教 学 卫 生 工作 ,增 强 学 生 体 质 。第 三 十 八 条 在 不 影 响 正 常 的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前

18、 提 下 ,依 法 开 展 勤工 俭 学 和 社 会 服 务 ,严 格 各 项 管 理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其 收 入 主 要 用 于 改善 办 学 条 件 和 提 高 教 职 工 福 利 。第 三 十 九 条 加 强 学 校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防 火 、防 盗 、防 电 、防 毒 ,及时 发 现 和 排 除 隐 患 ,制 定 学 校 各 种 应 急 预 案 ,确 保 学 校 安 全 无 事 故 。第 六 章 、教 师 与 学 生 管 理(一 )教 师 管 理第 四 十 条 学 校 教 职 工 享 有 教 师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权 利 ,同 时 应 履

19、 行 教 师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义 务 。第 四 十 一 条 学 校 教 职 工 应 具 备 良 好 的 社 会 公 德 、职 业 道 德 和 家 庭美 德 ,为 人 师 表 ,敬 业 爱 岗 ,服 从 领 导 ,团 结 协 作 。第 四 十 二 条 学 校 实 行 全 员 聘 用 制 和 岗 位 聘 任 制 ,逐 步 实 施 低 评 高聘 ,评 聘 分 开 。学 校 与 教 职 工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教 职 工 必 须 履 行 聘 约 ,执行 学 校 的 教 育 教 学 等 各 项 工 作 计 划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等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8第

20、 四 十 三 条 学 校 执 行 国 家 教 师 资 格 制 度 和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制 度 。实 行 班 主 任 任 职 资 格 制 度 ,班 主 任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方 准 继 续 聘 任为 下 一 年 度 班 主 任 ,享 受 晋 级 加 分 及 班 主 任 津 贴 。业 务 教 干 享 受 与 班主 任 同 等 待 遇 。第 四 十 四 条 学 校 依 法 保 护 教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保 障 教 职 工 享 有 国家 政 策 规 定 的 待 遇 ,并 逐 步 改 善 教 职 工 的 工 作 条 件 和 生 活 条 件 。第 四 十 五 条 学

21、 校 鼓 励 和 支 持 教 师 开 展 教 育 改 革 和 实 验 ,鼓 励 和 支持 教 师 参 与 学 历 进 修 、学 术 交 流 、研 讨 观 摩 以 及 其 它 方 式 的 培 训 。第 四 十 六 条 学 校 每 学 期 对 教 职 工 的 政 治 与 业 务 水 平 、工 作 态 度 与成 绩 进 行 客 观 、公 正 的 考 核 评 价 。第 四 十 七 条 对 在 教 育 教 学 、教 育 科 研 或 学 校 建 设 等 方 面 取 得 显 著成 绩 的 教 职 工 ,由 学 校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对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教 职 工 ,由 学校 按 程 序

22、报 请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第 四 十 八 条 对 违 反 教 师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违 反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业道 德 规 范 、违 反 学 校 章 程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教 职 工 ,学 校 将 视 其 情 节 轻重 ,予 以 批 评 教 育 、处 分 处 罚 或 免 职 流 动 等 处 理 。教 职 工 对 其 所 受 处 理不 服 的 或 认 为 其 权 益 受 到 学 校 侵 犯 的 ,可 按 有 关 规 定 提 出 申 诉 。第 四 十 九 条 学 校 依 法 维 护 退 休 教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二 )学 生 管

23、 理第 五 十 条 凡 按 有 关 规 定 本 片 内 或 转 入 本 校 学 习 的 学 生 即 取 得 本校 学 籍 。学 校 按 上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颁 发 的 有 关 规 定 管 理 学 生 学 籍 ,建立 学 生 档 案 ,第 五 十 一 条 依 据 小 学 生 管 理 规 程 ,学 生 的 培 养 目 标 是 :初 步 具有 爱 祖 国 、爱 人 民 、爱 劳 动 、爱 科 学 、爱 社 会 主 义 的 思 想 感 情 ,遵 守 社会 公 德 的 意 识 、集 体 意 识 和 文 明 习 惯 ,自 我 管 理 、分 辨 是 非 的 能 力 。具9有 阅 读 、书 写 、

24、表 达 、计 算 的 基 本 知 识 和 基 本 技 能 ;具 有 初 步 的 观 察 、思维 、动 手 操 作 和 学 习 能 力 ;具 有 健 康 的 身 体 和 初 步 的 环 境 适 应 能 力 ;具有 较 广 泛 的 兴 趣 和 健 康 的 审 美 情 趣 。第 五 十 二 条 学 校 尊 重 学 生 自 主 发 展 的 权 利 ,学 生 班 队 干 部 实 行 定期 轮 换 ,使 每 个 学 生 都 得 到 积 极 主 动 的 发 展 。第 五 十 三 条 对 取 得 优 秀 成 绩 和 对 学 校 作 出 重 大 贡 献 的 学 生 给 予 表彰 与 奖 励 。第 五 十 四 条

25、 对 符 合 入 学 条 件 但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学 生 ,提 供 各 种 形式 的 资 助 。第 五 十 五 条 学 生 享 有 以 下 权 利 :(一 )参 与 学 校 管 理 ,评 议 学 校 工 作 、教 师 工 作 。(二 )接 受 平 等 教 育 。对 学 校 或 教 师 的 不 公 正 待 遇 ,有 权 在 校 内 提 出申 诉 。(三 )参 加 学 校 安 排 的 各 种 活 动 ,使 用 教 学 设 备 、图 书 资 料 。(四 )在 学 习 成 绩 和 操 行 评 语 等 级 上 获 得 公 正 评 价 。完 成 规 定 的 学 业后 获 得 相 应 的 学 业

26、 证 书 。(五 )平 等 参 与 学 生 干 部 的 评 选 。(六 )享 有 法 律 法 规 和 学 校 制 度 规 定 的 其 它 权 利 。第 五 十 六 条 学 生 履 行 以 下 义 务 :(一 )遵 守 纪 律 、法 规 和 学 校 的 规 章 制 度 。(二 )规 范 行 为 ,尊 敬 师 长 ,形 成 良 好 的 思 想 品 德 。(三 )勤 学 苦 练 ,完 成 规 定 学 习 任 务 ,立 志 成 才 。(四 )文 明 守 纪 ,不 随 地 吐 痰 、不 乱 抛 纸 屑 和 杂 物 、不 乱 写 乱 画 、不 在校 园 内 骑 车 、不 损 坏 绿 化 ,不 浪 费 粮 食 ,不 讲 粗 话 脏 话 。(五 )维 护 学 校 声 誉 ,为 校 争 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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