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纳雍县龙古煤矿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 纳雍县龙古煤矿 设计 生产 能力 30万 t/a,建设地点位于 纳雍县沙包乡 ,矿井 设计 可采储量 1365.44 万 t,设计服务年限 32.5a。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 由中煤 科工 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编制完成,该报告书简本现已在本网公示,供关心本项目建设 的 公众参阅。 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书信等将您对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告知我们。 评价单位: 中煤 科工 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 江二路 联系电话: 023-6872560
2、3 E-mail: 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2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 1) 项目名称: 纳雍县龙古煤矿 ; ( 2)建设规模: 30万 t/a; ( 3)建设地点: 贵州省 纳雍县沙包乡 ; ( 4)建设性质: 新建 ; ( 5) 产品方案: 原煤销售 至 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 。 1.2 工程简况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等六厅局关于批复毕节地区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调整布局方案的请示(黔煤呈 20073 号)及其批复 ,纳雍县龙古煤 矿 由 为新建矿井 ,设计生产规模为 30 万 t/a。 矿区面积1.28km2,开采深度
3、 +1450m+850m 标高。 煤矿设计 开采 16、 27、 29、 32号 共 计 4 层煤 ,设计 可采储量 1365.44 万 t,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 30万 t/a,矿井服务年限为 12.6a。项目总投资 8073.2万元 , 其中环保工程投资 1098.04万元, 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 13.60%。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 方式 , 设有 三 个井筒和一个工业场地, 所有 设施设备为 新建 。 根据矿井划定开采标高、煤层的赋存条件及矿井开拓布置,设计全井田 二 个水平、 四 个采区开采,水平标高为 +1315m 和 +1075m。 矿井中部龙古背斜 +1315m水平标高以上为一采区;
4、矿井北部 +1315m标高以下为二采区;矿区南部 +1315m+1075m标高以内为三采区, +1075m标高至最低准采标高 +850m为四采区。 初期设计一采区,为平硐布置。主平硐井口标高+1315m,方位角 175;在主平硐东侧 30m间距平行布置副平硐,井口标高 +1322m,方位角 175;在副平硐东侧 30m间距平行布置回风平硐,井口标高 +1322m,方位角 175。三条平硐掘至煤层倾斜段,一采区利用三条平硐兼作一采区三条准备巷道。构成 初期开拓系统。设计煤层群联合开采布置,开采全部煤层,采区内通过区段石门连接井筒与采面运输、回风巷。后期开采二、三、四采区时巷道向此方向延伸。 工业
5、场地配套 地面生产系统、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以及行政福利设施等。原煤由汽3 车 运至 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 , 煤 矸石 销往 纳雍县沙包乡小营村太堡砖厂 用于 制砖 。 矿井生产用水来自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用水取自 工业场地东北方向约 900m的 S1 泉水(标高 +1485m), ;工业场地 前期采用太阳能辅以电能对全矿采暖及供热,后期瓦斯抽放稳定后将建设瓦斯电站,待瓦斯电站运行稳定后,可 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 ;采用双回路供电, 一回路引自郭家湾 10kV变电所, 二 回 路 引自 老场 10kV变电所 。 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 486.7m3/d,受纳
6、水体为 龙井沟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储煤场、 原煤装车点、煤炭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 等 ;主要噪声有矿井通风机噪声、坑木加工房噪 声、机修车间噪声、绞车房噪声、空压机站噪声、瓦斯抽放站噪声、交通运输车 辆噪声以及泵类产生的噪声 等 ;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2 环境质量现状 2.1 生态环境 耕地和 林地 在评价区内占有的比例最大,分别占评价区土地 总面积的78.48%和 15.14%。 旱地占耕地面积的 82.48%,水田占耕地面积的 17.52%;灌 木林地 占林地总面积的 89.62%, 有林地 占林地总面积的 10.38%。 评价区域内的土壤类型主要 为 水
7、稻土、紫色土、黄壤和 石灰土 。 评价区内土壤侵蚀模数平均为 1038t/km2 a, 评价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为轻度侵蚀以上(含轻度)面积 501.48hm2,占总面积的 65.21%, 主要分布在一些地表裸露,无植被覆盖的陡坡地和陡坡耕地处 。因此,总的来说区内水土流失情况为轻度,局部地区比较严重。 井田内 存在 当地小煤窑 开采的历 史。老窑遍布煤层露头,小煤矿大多是当地居民冬春农闲时自采自用产生的,由于受水、通风等限制,一般开采巷道不长,个别点可达 100m,一般开采垂深不超过 50m,形成一定的采空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在井田内小窑已关闭、炸毁。井田外,紧邻矿井北面为张家寨煤矿(
8、9 万 t/a,新设矿权煤矿,目前正在建设中);西面直距 700m有义中煤矿( 45万 t/a,为新设矿权矿井) 4 2.2 地表水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 龙井沟 、义中大河 以及 扯瓜河 上共设置 7个监测断面,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II类。 2.3 地下水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 评价范围内 S1、 S2 及 S3 点 共 布设 三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 监测除总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 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由于项目区域农业灌溉造成的农业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 2.4 环境
9、空气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 工业场地中心及龙井沟居民点 分别 设置 1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 , 其 大气环境 均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 2.5 声环境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龙古煤矿工业场地东、南、西、北、东南各厂界外 1m;工业场地附近居民点及运煤道路旁居民点等共布置 9 个噪声监测点 位对区域内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 目前 工业场地各场界 昼间噪声预测值 均未 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要求 ;场界附近 200m 范围内龙古小学,宋家寨、下对门、大岩头及宋家寨敏感点噪声影响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10、 2 类 标准。 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1 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地表沉陷预测 采用由中国矿业大学开发的“ 开采沉陷 预测 软件 MSPS”对本矿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进行了预测, 龙古煤矿按照设计留设煤柱 开采后,预 测主要 首采区 开采后 地表沉陷最大下沉值达到 3.738m,影响范围约 150.61hm2。全井田 开采后 地表沉陷最大下沉值达到 3.738m,影响范围约 381.88hm2。 由于本井田地处山区,相对高差较大,预计本矿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5 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
11、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山的局部区域范围内。 矿井首采区开采后大岩头( 6 户)、宋家寨( 55户)、三叉沟( 13户)、大坝 田( 2 户)、杨家梁子( 4 户)、青杠寨( 8 户)、龙家寨( 7 户)居民点共 95 户居民房屋及龙古小学( 298 人)、大包包小学( 237 人)受 III级破坏;同时首采区开采后 86户居民受 级破坏,需加强观测,出现房屋受损时需进行维修加固;首采区涉及范围内另有 79 户居民不受矿井开采地表沉陷影响。 除首采区受影响采取搬迁安置居民外,全井田开采后仅新增下对门 3户居民受 级破坏,其他居民房屋均不
12、在新增的开采沉陷影响区域内。需对受 级破坏的大岩头( 8 户)、宋家寨( 34 户)、三叉沟( 5 户)、上对门( 3 户)、大坝田( 16 户)、杨家梁子( 4 户)、兴发寨( 4 户)、青杠寨( 7 户)、龙家寨( 5 户)及下对门( 3 户)居民房屋加强观测,出现房屋受损是需进行维修加固。王家寨、郭家小院、大寨、龙井沟、小尖山、水淹塘位于开采区域外,不受矿井开采地表沉陷影响。由于井下开采的不确定因素,环评要求加强对位于井田各煤柱边界处居民房屋观测,必要时对可能出现影响的村寨房屋及建筑采取维修加固处理等措施。 (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龙古煤矿 总占地面积为 6.02hm2, 全部为新增占
13、地 。 占地类型为 水田 、旱地 及 河流水域 等 , 龙古煤矿 的 建 设 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影响很小。 建设占地减少的植被面积较小,对动物的生存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因矿井建设占地使物种减少,也不会使矿区植物群落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造成某一种植物种的消失。 龙古煤矿 煤层开采引起的地面倾斜较小,地表裂缝也主要产生在开采边界的局部区域,且裂缝也较小,对地表耕地上的植物及产量影响也相对较小。煤层开采后,沉陷土地总面积为 3.7978km2, 开采后受中度破坏的耕地可以通过土地复垦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全井田开采后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 6 沉陷影响 区内 林地 面积较少 。煤矿开
14、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范围内的林木的 生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及时填充地表裂缝后,对其影响不大。对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基本能够迅速恢复其原有生产力;但对受重度破坏的林地,建设单位则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沉陷影响 区植被以农田植被为主,其中农田植被占有整个土地面积的比例为 74.71%。 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 , 井田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也未发现有其栖息地和繁衍地。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也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出现大面积的沉陷盆地和大面积的积水区域。基本不会改变井田 范围内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动物的
15、影响较小。 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排放情况下,矿井污废水排入 龙井沟 , 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水质仍可达 到类水质标准。 非正常情况下, 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造成 龙井沟 水体类别改变,造成严重污染。 义中大河 与矿井污废水径污比较大,对 义中大河 水质的影响程度不明显,但仍使河流中污染物浓度上升 。 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总体导水状况来看, 16 煤层位于龙潭组的中段,导水裂隙带未发育到长兴组,对长兴组含水层造成影响较小 。 根据对评价区泉点的出露地层分析,矿井开采产生导水 裂缝带对上覆含水层的影响分析可知, 具备饮用功能的 S1、 S2、 S3 泉点受影
16、响程度较大 。 龙古煤矿所在区域居民分布较多且零散,周围居民主要水源为 S2、 S3,小部分离 Q(位于井田东北侧一处岩溶水,水量较大)水源较近居民自费修建水管引岩溶水作为生活水源。根据前面的分析结果可知, S1S3 泉点均有饮用功能,受影响程度均较大。若矿井 运行期间泉点发生漏失影响周围居民取水时,矿方可考虑出资修建引水管道,引 Q水源水作为本矿井及开采区域内受影响居民的生活水源,保证矿井及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井下防尘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 ,提高了矿井水利用率,以减少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不会造成矿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7 费。 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较低(
17、 1.6m/s),降雨量较充沛,相对湿度较大,厂址地面风速大于 5m/s的频率 较 小 ,储煤场和 排矸场 起尘几率小。干燥季节 对煤矸石堆置场 和储煤场 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降低装煤落差、设喷雾洒水装置后,原煤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车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输道路为泥碎石路面, 预计完成后车流量增加 100110 辆次/天,对道路进行硬化,并进行不定期洒水,可把运输扬尘的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 3.5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业场地高 噪声设备 未 安装到位 , 从 预测结果
18、 可见 , 在采取修建场地围墙和绿化, 单独修建瓦斯抽放站围墙,坑木加工房夜间不运行 等降噪措施后 , 工业场地 各厂界 昼 夜 间噪声预测值 均 未超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 3.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煤矸石经轨道运输分层卸载、压实 , 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 减少矸石堆随风起尘 ;同时 在 排矸场外设置排水沟,排矸场 周边 设雨水收集系统 ,设置挡矸坝 ,下游设淋溶水池 。 类比 浸出 试验表明 煤矸石为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淋溶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19、生活垃圾 运至纳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4 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4.1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 1) 纳雍县龙古煤矿 开采煤层硫分 均低于 3%, 矿方与 六盘水市钟山区富源洗煤厂 签订了长期销售合同 , 原煤 洗选后外售 , 不属于国家 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 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年本) 的限 制类和淘汰类; 纳雍县龙古煤矿 属 新建 项目 ,规模为 30 万 t/a,符合 煤炭产业政8 策 的规定。 ( 2) 龙古煤矿 设计开采煤层含硫分低于 3, 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煤炭主要供应具有脱硫设施的 六盘水市钟山
20、区富源洗煤厂 用于发电, 符合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龙古煤矿 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3.94%, 瓦斯 抽采 率 97.22%,煤矸石 综合利用 率 100%, 符合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 的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 的通知 (黔发改能源 20071144 号)规定 。 4.2 选址可行性分析 ( 1)工业场地 :工业场地 及场内设施 全部为新建 , 新建工业场地 所在 为沟谷地带,但 场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 目前已取得征地使用手续,新增占地部分应采取耕地补偿措施。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因素。区内生
21、态环境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 III类水域,地下水 III类区,声学环境2 类 区。对项目的制约程度不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工业场地建设 全部为新增占地,因此必须进行占地补偿 。 ( 2)排矸场 : 矿井排矸场布置在工业场地西北侧 650m的山沟内,占地面积 1.00hm2,库容大于 15 万 t,服务年限大于 5a。 排矸场 全部为新增占地,其中旱地为 0.40hm2, 水田为 0.60hm2,主要占用耕地。因此 排矸场建设对当地农业生产 有一定 的影响,需采取农用地补偿措施 。 同时排矸场建设时可将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用于原有场
22、地或沉陷区土地复垦 。 排矸场内内无地下泉水点出露,出露地层为 龙潭组 (P3l), 为 相对隔水层,总体隔水性较好 。 排矸场选址不属于城市规划区 。 排矸场挡矸坝距下游义中大河285m;排矸场距下游麻窝田居民点 325m,距下 游周家寨居民点 475m,距上游青杠寨 60m,距南侧王家寨居民点 300m。排矸场下游的义中大河、周家寨、麻窝田居民点不在溃坝范围内,基本不受排矸场溃坝影响。由于周家寨位于排矸场北侧、青杠寨位于排矸场上游、王家寨排矸场南侧,与排矸场均有一定距离、地理位置高差及山体阻隔,并且排矸场周围需种植绿化林带,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排矸场扬尘对以上居民点影响较小 。 义中大9 河位
23、于排矸场下游坝址 285m,在特大暴雨季节矸石溃坝可能对义中大河产生威胁, 要求加强排矸场坝体建设,保证其稳固性, 采取严格的溃坝风险防范措施和防洪排洪措施。此外, 排矸场内无溶洞等不良地质;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 3) 炸药库 : 目前龙古煤矿已新建炸药库一座,库址位于工业场地西侧的山坡处,距工业场地 70m,与下对门居民点相距 150m,与大岩头居民点相距 60m,与龙古小学相距 355m。总占地面积 400m2,可堆存量为炸药 3t,雷管 50000发。 5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5.1 资源综合利用 ( 1)瓦斯利用 : 瓦斯的利用途径主要是用作民用燃料、工业锅
24、炉燃料和瓦斯发电,本项目 将 建设 瓦斯电站 。 根据瓦斯抽采量计算,可建立5*500kW发电机组 ,年发电收益可达 775万元, 龙 古煤矿 瓦斯利用方案技术、经济可行,抽采瓦斯利用率可达 80%以上 。 ( 2)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发电、制砖、生产水泥、复垦、回填采空区和筑路等。根据煤矸石工业成分分析,建议 龙古煤矿 所产煤矸石用于 制砖 。 5.2 清洁生产 龙古煤矿 矿井水全部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全部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 达标排放 ; 储煤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 选用了能耗低、噪音小的设备;煤矸石 后期将用于 制砖 ,煤矸石综合
25、利用率 100%;设计采区回采率为 80%,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项目的建设做到了能 耗与物耗最小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根据 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 ( HJ446-2008),龙古煤矿 未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水平的要求。 矿井生产规模为 30 万 t/a,矿 井 采用高档普采工艺。本矿矿井机械化掘进比、生产水耗、产品灰分、土地资源占用、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处于三级水平以下,由此也说明矿井在掘进工艺、物耗、产品深加工和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环评建议矿方在今后生产过程10 中,按照开采方案设计要求采用机械开采,尽量降低物耗,努力提高废水、煤矿瓦斯和
26、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率,建立健 全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总体来说,本项目在采取机械化开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后,基本上能满足清洁生产三级水平要求。 5.3 总量控制 本项目矿井水排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 )要求, Fe 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2/12-1999)表 3 中一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一级标准; 储煤场 、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要求;煤矸石外运制砖,煤泥外售,生 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当地环
27、卫部门处置,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确定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排放COD: 3.66t/a、 NH3-N: 0.46t/a。 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分析 6.1 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 ( 1)沉陷区内村民搬迁与安置 评价采取就近后靠安置方式,对矿井搬迁居民点采取分别搬迁的方式。首采区内受沉陷影响 III 级 破坏的青杠寨、大坝田、杨家梁子居民分别采取后靠安置方式;大岩头 6 户居民搬迁至王家寨、三叉沟 13 户居民搬迁至 兴发寨、宋家寨 55 户及龙家寨 7 户搬迁至青杠寨居民点。龙古小学及大包包小学的搬迁由矿方出资,安置点由当地政府及学校共同选址,重新选址建设时避开沉陷区域。 矿区内有龙古小学及大包包小学两所小学,设计未针对开采区域内的龙古小学及大包包小学留设保护煤柱,为保证学校安全,因此评价要求对以上两所小学进行搬迁安置。 搬迁安置需在正式开采前完成,选址由当地政府、拟搬迁学校共同决定,重新选址建设时应该避开本矿及附近其他矿井沉陷区域。 搬迁费由建设单位出资 ,根据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搬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