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视野中的爱情,公共管理学院 洪跃雄,引 言,杨翁恋说明,在爱情面前,年龄不是问题;看完断臂山,觉得性别不是问题;直到看完金刚后,终于知道连物种都不是问题。,爱情与婚姻,什么是爱情。爱情是男女双方之间真挚诚实、相互爱悦的、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最强烈最深沉的感情。爱情可以定义为一是对异性美的思慕和追求。首先,表现为对异性肉体美的思慕和追求;其次,表现为对异性精神美的思慕和追求。,婚姻是一种社会制度,是客观的东西,具有理性、规定性、公开性、稳定性、特别是唯一性等特点;爱情是男女之间的一种心理感受,属于主观的范畴,具有感性、随意性、隐私性、易变性、尤其是多样性等特点。爱情是两性生活的一项
2、重要内容,婚姻是两性关系的一种主要形式;爱情可以超越婚姻,婚姻不能左右爱情。,爱情不是婚姻的唯一基础,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思格斯说过:“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婚恋的道德基础是由性爱、理想、责任三种因素构成的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没有性爱的婚姻是同情,没有理想的婚姻是类聚,没有责任的婚姻是姘居。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是否破裂(婚姻关系),南方周末上刊有一则简讯:“上海社科院最新进行的调查显示,目前许多夫妻维持婚姻的主要纽带都是责任,而不是浪漫的爱情”在从广东、甘肃、哈尔滨、上海的6000人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男女因爱情而结合的只占1/4,爱情的外延要比婚姻大得多,只有理想的爱情,没有
3、理想的婚姻;只有永恒的婚姻,没有永恒的爱情; 爱情既可以存在于婚姻之中,又可以产生于婚姻之外;既可以完全渗透在婚姻之中,又可以统统挥洒在婚姻之外;既可以部分留守于婚姻之中,又可以部分游离在婚姻之外;当然,它也既可以存在于现实之中,又可以产生于幻想之上。,爱情不等同于一夫一妻制,爱情与婚姻的关系,只能是人类两性生活的部分内容与某种形式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能把爱情等同于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并不必然意味爱情的忠实。当然,也不能把一夫一妻制归结于爱情,爱情并不必然属于一夫一妻制。,爱情与同居,同居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中外历史上都存在,某民族曾经将同居作为试婚”过程的传统,夫妻要到生孩子才能正式
4、举行婚礼。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婚姻制度的完善,未婚同居逐渐为主流文化所不认同,社会舆论甚至以“通奸”、 “姘居”等词来加以贬抑。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对于同居尤不能容忍,在封建社会,宗族和村落会对非婚姻的两性关系采用”游街”或者“沉猪笼”等方式来严厉惩戒。,同居生活方式现在在西方社会很流行,在瑞典,约有五分之一的男女没有婚姻契约却有婚姻之实;英国:至上个世纪90年代末,年龄介与18 50岁的女性,选择同居的比例为23%,预料这个数字日后会有增无减;美国1990年代结婚的新娘,有一半已与男友同居过,1997年美国未婚同居者达400万人,1960年只有40万人,未婚同居在国外发展迅速的重要原因:,一
5、是解除同居关系无须通过法律程序,还可避免因离婚所带来的经济后果,如在法国,一对同居的当事人想分手,只要其中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二个月后关系即告结束,二是逃避税收,在美国,作为双收入者纳税人,同居比结婚的税收要低得多。三是对女权主义而言,选择同居可以从传统家庭以性别划分家务劳动的模式中摆脱出来。四是对于同性恋伴侣,非婚同居是他们的唯一选择。五是对于从第一次婚姻中获取生活费或其他福利的人而言,再婚会使这些利益丧失。,我国的未婚同居原因,除了经济因素,解除婚姻的繁琐及不利后果,老年人的孤独,以及市场经济中金钱与美色交易等导致的同居现象外,还有人的自然因素。也就是说,在本世纪内,我国人口下降之前,
6、一方面法定婚龄不会降下来;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学制的延长,就业压力的增加,人的自身利益的驭使,当外在条件不具备时,青年人晚婚晚育应为一种趋势,而青少年性成熟年龄在提前,这种矛盾延长了青年的性期待期,这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婚前同居增加的客观因素。,大学生同居现象,同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人们的观念越来越开放。很多都市年轻人一旦相爱,首先选择的不是婚姻,而是同居,在他们眼里看重的不是形式,而是爱的结果。如果经过一段的“试婚”,觉得两个人真的相爱或许才会选择婚姻;如果合不来,就各走各的路,来得自如,走得潇洒。 大多数人已经认为同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以更开放的心态对待这一个社会现象。男人和女人,女
7、人和男人,这世界有时想想真的太简单。身边越来越多的男女选择同居,随之也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男女放弃婚姻。 只同居不结婚,前提是必须有爱情,双方为了爱情而同居,又因为相互之间拥有真正纯粹的爱情,因而足以忽视世俗的婚姻。,某种程度上,选择未婚同居在一此男女眼里成为确保爱情质显的一种方式。可是,我们是否想过,爱情是个娇嫩的花朵,需要细心的呵护和耐心的栽培。同居男女往往因为可以过度轻松地解除维系,而会随意开放又随意放弃一段感情,婚姻法只是针对已获得法律保护的婚姻双方,而男女同居在法律上是没有双方的权利范围或义务的。我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的婚姻注册。那此没有注册的就是一种同居,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概念 :是
8、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事实婚姻的处理,1、86.3.15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即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即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86.3.151994.2.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即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即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1994.2.1 以后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的A、补办结婚证
9、(合法) B、未补办的(同居关系),国外对同居关系的法律保护,1999,法国政府推出“公民互助条约”。对象主要是选择同居者和同性恋者,让他们享有并负起部分婚姻权利和义务。在“公民互助条约”下,任何一对成年伴侣(一男一女、两男或两女)都可以签订该条约,共组家庭,就像领结婚证书一样。但这项条约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婚姻有差别,如”互助”的伴侣没有对与配偶的义务及不能继承财产,美国的非婚同居契约与非婚伴侣关系法令 非婚同居契约即未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明确其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同居协议作为合同,双方必须就同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化,即该协议应当包括诸如如何分担房租、抵押贷款、生活费用等
10、细节,同居关系解除后则产的分割和分配方式以及一方对他方的扶养德国民法中的同居婚与生活伙伴法日本判例认可姘居配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台湾判例认可同居配偶有赡养费请求权,同性恋(同志),异性:男与女同性:如1990年毛宁事件、香港的张国荣、关锦鹏,台湾的蔡康永、韩红柴可夫斯基、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对同性恋的看法,同性恋不是疾病,也不是一种病态,这是一种正常的只占少数的性指向,他们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不必对于他们进行矫治。 关国心理学会和精神病协会,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的行为体现,不符合社会文明,应制止和反对! 深圳某街道办的婚育宣传语 同性恋在心理科学上讲是一种变态,也是一种病态,如果它成为了时尚
11、,千万不要在我的祖国发生,那将是本民族的莫大悲哀和奇耻。 网友,“爱一个人,爱的是他的本身,而不是他的性别,不是因为他是男的或她是女的我才去爱,而是因为他就是他,他是无可取代的!爱上一个同性别的人,并不是说就是同性恋了,只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恰好和自己是同一性别罢了,难道就会因为这一点而放弃他吗?起码,我不会!只要爱了,是真诚的,又管是什么性别相爱呢?这样的恋人付出的是比现在道德伦理上所认可的男女之间的爱情多得多的努力。所以,我认为任何爱情都是值得鼓励的,爱情是不分性别的.”,同性恋现状,伴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不同群体的生存状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界。同性恋作为一个极为特殊的群体,也逐渐由过去的深藏
12、不露,到现在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尤其是网络文化的传播,更使得这一原本隐秘的群体在虚拟世界“活跃”着。更有勇敢者从“地底”下探出头来:或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身份,或光明正大地与自己的同性爱人“结婚成家”。 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状况下,更多的同性恋者无奈地扮演着“双面人”的角色:他们在正常的社会规范中,和每个人一样,上学,土作,努力活着,但是,他们不能公开自己的身份,他们当中90%不得不与异性结婚。无法改变的性取向,使他们在双重身份和双重生活的夹缝中苦苦挣扎,艰难度日。,来自美国性学专家金赛的调查研究:有18%的美国男人专门参与同性恋活动,或坚持双性活动;4%的人终身只有同性性行为(绝对同性恋行为)。
13、 社会学家李银河推测认为: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在社会中应该占到成年男子的3-4%,并进一步认为,如果关于同性恋成因的先天说可以成立,在未成年人口中的潜在同性恋者也应达到这个比例。根据这个推断,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大约有3600至4800万人。在整个女性人口中,有3%的女性是纯粹的同性恋者。还有与这一比例近似的双性恋者。,反对者认为,国内的“同志”尚得不到如西方“同志”们所受到的同等待遇。持反对意见的专家,认为同性恋及同性恋家庭是畸形的婚姻和家庭,是人类家庭的怪胎。一方面会造成社会道德的败坏。一旦同性恋组成家庭的情势盛行,不仅会改变人的性心理以及性生活的正常秩序,还会污染社会环境,甚至造成艾滋病的泛滥。
14、而且,如果同性恋者组成家庭,虽然不生小孩,如果允许他们领养,肯定地说,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也是性心理、性行为的变态者,所以“同性恋者的所作所为,绝对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对人类婚姻、文明、性行为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袭读与威胁”,由此“同性恋婚姻,这种怪胎似的婚姻与家庭必须从法律、宗教、道德、舆论诸方面加以遏制,以保障人类家庭文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有可能破坏人口的再生产。,对同性恋的再认识,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75年,美国精神病学会理事会把同性恋从精神病分类中删除,使几百万的同性恋男女从病人成为健康人。在中国,最具有分水岭意义的是,2001年4月开始实施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
15、及诊断标准(第三版),也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鉴定标准删除,中国实现了同性恋非病理化。,在英国,2005年12月5日同性关系法生效,有687对的同性恋者进行注册为同性伴侣,虽然,伴侣关系这种民事关系有别于异性伴侣之间的婚姻关系,但是它却赋予了伴 侣关系,双方在税收、就业、退休金方而与异性婚姻一样的权利。(无:免税继承权)德国、法国、瑞士三国也已允许同性伴侣结成民事法律关系,而荷兰(2001年4月1日生效的荷兰民法典第30条第1款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是异性或同性的两人之间所缔结的契约关系。”)、加拿大、比利时、西班牙更是在法律上承认了同性婚姻。在美国,仅马萨诸塞州承认同性婚姻,佛蒙特州与康涅狄格
16、州承认同性伴侣的民事法律关系。,目前,对于同性恋,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禁止,发生在两个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只要不涉及未成年人,很少会导致法律制裁。但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则有可能按鸡奸罪论处;如有同性恋的配偶或其他人起诉,也有可能按照流氓罪论处;此外,警方会在同性恋活动场所施行出于治安目的的临时拘捕,但一般会很快放掉,不作记录在案的处罚,但有时也会作15天拘留的处分。,爱情与性,性爱与情爱是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的内涵。无性之爱和无爱之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不道德的,只有性爱与情爱的和谐统一,才是爱情,才是理想的婚姻。,夫妻的同居义务,(1)作为的义务:指对配偶满足性需要的义务而对他
17、方有排他的、独占的支配权 (2)不作为的义务:指夫妻双方的守贞义务,即不为通奸行为的义务 (3)停止同居义务的规定 A、正常的理由(公私事离家、生理原因) B、法定非客观性事由(滥用权利、婚姻已破裂,一方提出离婚或分居的诉讼)(4)婚内强奸,婚外性行为,婚外性行为的概念:是指于合法婚姻之外,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包括:通奸、非法同居、嫖娼、流氓鬼混、试婚,但大多数为道德范畴不宜用法律来调整关于“包二奶” 、 “包二爷” ,不是法律概念,可归到重婚、同居、非法姘居,夫妻间有忠实的义务,夫妻间有忠实的义务指夫妻不为婚姻外之性爱,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保持专一婚姻法规定,违反忠实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起诉
18、离婚,同时可要求损害赔偿,爱忠诚还是性忠诚,忠诚是婚姻的一种责任,是保证婚姻纯洁的一种义务,做不到这点就不要结婚。 忠诚没有底线,既包括行为,也包括心理。,从女性调查的观点来看,女性对于爱情和婚姻的忠诚有了更宽容的定义,忠诚对于此女性来说已经打破了以性为标准,“还爱不爱我”成为她们看待婚姻忠诚的一个方面,同时她们对于女性自身情感的变化也趋向更宽容的态度,“还爱不爱他”成为她们婚姻忠诚的另一方面。从男性调查的观点来看,忠诚在他们的婚姻中,除了“还爱不爱我”和“还爱不爱她”以外,还有一个“性”的底线,他们对于妻子的性背叛很难有容忍的余地。,婚外恋,婚外恋,有人称为第三者一插足,狭义上又称为通奸。顾
19、名思义,它是与婚姻相对立而存在的。在理论上持惩罚“第三者”观点的学者们,大都举出了这样个概念:配偶权。认为“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在于其行为侵犯了夫妻一方的配偶权。,对第三者的惩处,一种观点认为第三者介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违背了婚姻法所确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已婚者与第三者通奸、甚至公开姘居,是变相的重婚行为。故对第三者应予以法律制裁,刑法应增加“破坏婚姻家庭罪”的条款。另一种观点认为第三者插足不造成人身伤害,不构成犯罪,不应以法律来制裁,应以教育为主。还有少数人认为,第三者没错,他或她追求的是爱情,爱情胜过一切。“苍蝇不叮无缝蛋”,第三者的存在,可以引起第一者的反思,考虑自己的家里为什么能插进第三
20、者,从而加深夫妻间的爱,不给第三者以插足余地。,一夜情,“一夜情”是人的一种权利,“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权利和陌生人去做”,因为法律没有明确制止“一夜情”。,一夜情的道德判断,其非道德性是十分明显的。其一,对个人来讲,以性欲冲动为惟一动力,以肉体感官快乐为惟一目的的多性伴行为,只能激活和激化性的自然木能和生物本能,放纵性的自发性、盲目性、野蛮性,从而摧毁人的人格和尊严,泯灭人的道德感和知耻心,使行为失控、人性堕落,促使性病、艾滋病流传,直接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二,屡发性的多性伴行为,对婚姻家庭有难以修复的极强破坏其三,从社会后果来看,屡发性的多性伴行为常常演化为卖淫嫖娼行为。,一
21、夜情的法律判断,性是人性和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性关系、享受性生活,确实是成年人的一种权利。但性关系的权利与性关系带来的各种义务密切联系。在享有性关系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由性关系所带来的相应的各种义务:其一,享有性权利,必须对性关系的异性对象,承担关心、爱护、忠诚、扶助的义务;其二,享有性权利,必须对性关系的结晶一一子女,承担抚养、抚育、教育、呵护的义务;其三,享有性权利,必须对性关系的社会和法律形式一一婚姻家庭,承担维系、加强、巩固、保护的义务;其四,享有性权利,必须对性关系的存在空间一一社会,承担服从社会规范、增进社会安定、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义务。,爱情与经济,调查结果显示:爱情的完美论
22、者的比例约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50。可以说它是校园爱情的主流。对于爱情他们如是说: “我渴望得到最纯粹的爱情,没有一点别的因素。很纯,让你看不到一点污点。什么房子,什么票子,什么车子,什么钻石,就让它们见鬼去吧!” “当你遇到你爱的人,你所想的不再是你自己,而是你爱着的他(她),不论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你都会去帮助他(她),去替他(她)想,你会把他(她)总放在第一位,即使是需要牺牲自己。”,“当你同时拥有爱与被爱,那么你就会觉得自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有人说心爱的人是自己生命的一半,此话差矣,她应是我的全部虽然我没有钱,我会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如果她能理解我,她就会幸福 “我坚信只要
23、相爱就会幸福,即使路再难,我们也会携手走下去。爱情啊!究竟是什么?不就是两个人在一起,能幸幸福福地生活吗?” “我从没想过他的家世、学业、背景、能力,但我相信我们只要努力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标,包括爱情。”,反对的声音,我总是觉得,不谈物质的爱情应该是不好意思存在的。物质检阅爱情。在物质面前女人的表情才是那么可爱。在今天几乎人人都知道,离开了经济的支援,再浪漫的诗人也是浪漫不起来的。别人开着”宝马”兜风,“你能面朝大每,春暖花开,? 网友笑面桃花 感情好的婚姻不物质,物质好的婚姻不感情:感情又好物质又好的婚姻是重婚;不是很感情但是很物质的婚姻我们觉得不满足;很有感情但是不物质的婚姻我们感到很无奈
24、;又求感情又求物质又不是重婚的婚姻到哪里去找? 网友人见人爱,物质是一切事物的基础。物质首先就是婚姻的保障,不光是女人会考虑物质条件,男人在择偶的时候同样也会。”贫贱夫妻百事哀,不求大富大贵,但最起码的衣食保障总是要有的,否则,爱情只能是空谈。网友布衣族“我还是比较同意门当户对,门当户对不仅包括家庭背景、经济水平,还有思想层次等方面都要接近。可能有人认为我的思想落后或贬低了纯洁的爱情,但我要告诉他们:幻想与现实是有区别的,那些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只能出现在童话里。”,就拿征婚广告来说吧,只要我们稍稍留意一下,男人大都炫耀其身份地位金钱来征婚,而女人则以靓丽温柔体贴招摇。身份地位金钱,说白了就是经
25、济实力,摆开了“买方市场”的架势。靓丽温柔体贴看上去很“软性”,其实这里面也包含着巨大的经济“潜价值”。美丽的女人永远是稀缺资源,而稀缺资源本身就具有经济价值。难怪潘绥铭教授通过中国人婚姻调查指出,拥有金钱那怕是丑陋的男人,找一个靓丽的女人易如反掌;反之,既丑又穷的男人,大体上只能找“糟糠”之妻了,,辨证的看法,爱情其实需要剥离,剥到后来可能是很小的一个核,大量的都是爱的附着物,这便是爱情与物质的关系。 爱情产生时不需要物质。有钱没钱,在它面前都是平等的.而当你想把已经产生的爱情让对方感受到,就需要很多种表达方式比如语诉衷肠、眉目传情、信物定情.就目对而言,如果是言语,说出来的话飘散在空气里,
26、非常不确定。而一且语言有它的局跟性,说”爱”说”喜欢!”,说来说去不过尔尔,可大千世界,物质无穷。你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选择不同的物质来表达你的感情。,维持这份爱情也需要物质。比如对一方关心你,用来关心的就是物质。巧克力、花、打的送你回家,都是物质。婚姻或类似婚姻状态的同居和物质很有关系。 但在这种关系里,物质有个临界点,如果巨富或巨贫,可能更容易节外生枝,至于爱和物质谁主谁次,谁上谁下, 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平衡是理想化的, 忽上忽下才是真实的现状,最高境界就 是不在乎上下,男女生对物质重要性的认识存在不同之处。平均而言,女生较之男生更关注将来自己夫君的经济收入、人格特征、智慧和教育水平;
27、而男生则比女生更注重自己未来新娘的外表、贞操以及美德。在对家庭背景、健康和兴趣方而,男女生的看法趋于一致。,爱情持久以夫妻经济平等为前提,谈恋爱的时候,情之所至,地位上孰高孰低、经济上孰强孰弱,可忽略不计,然而一旦进入婚姻殿堂,爱情不可避免地而临诸多现实问题的考验。浪漫爱情谈的是“琴棋书画诗酒花”,而现实婚姻则少不了“柴米油盐酱醋茶”,摆在眼前的就是经济问题。倘若婚前“衣来身手,饭来张口”的经济依附可称为一种可爱的不分你我的一体关系的话,婚后必然迟早成为一种令人生厌的累赘和包袱;当然,对依附者而言,其自尊心也必然受到严重创伤。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无经济来源的一方动辄必向对方伸手要钱,必使夫妻双方
28、产生某种失衡的心理、处于某种失衡的地位,失去心理、地位上的平等,夫妻之间的情感难保不会倾倒,爱情被失衡的心理和地位逐渐侵蚀,终有一人化为乌有。无情的事实反复印证着一句法谚:“无则产即无人格”。经济上不独立必然使人格受损。,爱情与年龄,我国法定年龄: 男不小于22周岁;女不小于20周岁综观世界各国所确定的法定婚龄基本上可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高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左右,如瑞士、挪威、丹麦等国;普通法定婚龄为男女各十八岁左右。如英国、德国、俄罗斯等;低法定婚龄则是男女均在十八岁以下。如墨西哥、菲律宾、西班牙等。,大学生的调查:69。6%的被调查女生希望自己未来的伴侣要比自己年龄大,只有1
29、. 1%的人希望未来的丈夫比自己小。男生的选择与女生有显著的差异,37。9男生希望未来的伴侣年龄低于自己。,“老夫少妻”,“老夫少妻”者乃是说相互结合的双方在年龄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三十岁到五六十岁之间)。通常而言已经超出一般人所接受的范围,有人戏称为“祖孙恋”。通常有爱情基础的“老夫少妻”,都发生在一此知识索养比较高和较为成功的人身上,他们拥有较平常人更多的勇气和实现条件。1999年6月,30出头的邓文迪与默多克2002年7月15日,伏明霞与梁锦松在美国夏威夷秘密注册结婚,伏明霞时年25岁,梁锦松50岁杨振宁与杨帆杨紫琼与F1的老总,巨大的年龄差距能否存在着爱情?,华商网第38期生活调查的主
30、题是“你对老夫少妻怎样看”,16的被调查者认为一定是真心相爱;25的被调查者认为不相信,是出于名利方而的考虑;59的被调查者认为原因复杂,爱情、崇拜和其他因索等。很多读者都持一种相同的观点:“老夫少妻”男女两方是各有所图。有33的被调查者认为,“老夫少妻”夫妻年龄差距大,不会和谐;有19的被调查者觉得和普通夫妻没有差别;有37的被调查者一的选择是“说不清”。,“老夫少妻”的原因,女方来说或许是“恋父情结”(从心理学角度)的延续从男性角度来说,一此年老的男人一般喜欢青春型的女子,通常来说,男人不像女人那样怕老,一此有责任心,有能力有地位的年长的男人,期待和青春女子来交往,他们在与富有青春气息的女
31、子相处过程中,拥有强烈的“第二春”之感。,“老夫少妻”,我们不能从制度角度来否定和歧视,婚姻法中,年龄差距问题不能成为阻碍婚姻的障碍,结婚是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自觉自愿的结合。构成婚姻包括三方而的结合:物质结合、精神结合、性的结合。对于“老夫少妻”来说,并不一定能够实现性的结合,但是只要两者一都是相互关爱的,也可以成为婚姻顺利进行的条件。虽然如此,我们井不能鼓励这种“老夫少妻”婚姻的泛滥。爱情可以说是一幅完美的图画,恋爱双方彼此努力寻找一份完美的真理,追求人性的最大满足,所以双方都可以做不顾一切、轰轰烈烈、惊人动地的事情。但是当结婚过日子这此实实在在的过程来临的时候,这幅完美图画折射更多的却
32、是残缺的投影。,姐弟恋,据统计俄罗斯在20世纪90年代,妻子比丈夫大7岁以上的占婚姻的1%2。美国国家卫生中心在200万对夫妇中统计,45岁以上妇女有30%的丈夫比她们年龄小,在3545岁的妇女中,40%的丈夫比她们年龄小。 据对我国京、津、沪、穗等大城市进行的调查显小,全国城市婚姻人群中有763万对家庭是小丈夫和大妻子的结合,其中北京占总数的20,天津占20,上海占16%,广州占11%。,同意者,经验告诉男人们,与年长的女人相处能得到不少实际的好处:她们成熟、老练、经济独立,而且会是善解人意的好爱人。,反对者:女大男小是悲剧,告诫天下女人:但非无奈,万万不可嫁给比自己小的男人。缘由如下: 由
33、于你比他岁数大,在各种情况下你得处处让着他了哄”着他,当你斥责他时,他会不客气地说谁让你比我大,你就应该让着我。” 世人皆有“恋母癖”,特别是男人。这一生对待你的小男人你要关心他的吃、穿、冷、暖,真是苦心至极。 集“太太”、”姐姐”、”母亲”为一体的你,会成为撑门户、顶大地、里里外外一把手的女强人”。,按常理,女人会经常向自己的丈夫撒娇弄痴、使性子、耍小脾气,而如今,他会倚小而向你装娇作痴,你的似水柔情又向谁去倾泻呢? 岁月的流失,终日的操劳,使你过早“春尽红颜老”,而他却依然充满青春活力,当你两个人走在大街上,别人会以为你是他二姨呢。 由于你人老珠黄,对依然青春的小男人失去了魅力,倘若他花心”萌发,“拈花惹草”,那你更是苦不堪言。 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可否认的生理需求的差异会越来越大,如此这般“阳盛阴衰”,他会移情别恋。,基于这样一个生物学事实:男女大生有别,生理之别、内分泌之别、心理之别、外貌之别这种种差别因女大男小”而加大,因男大女小”而缩小。 男性与女性进入性发育的青春期年龄比较接近(多数在十一二岁),但性激素衰减的更年期,女性明显早于男性10年到来或更早,女性不可避兔地比男性提前出现容颜衰老及性能力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