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血前核对制度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2、临床输血的核对:(1)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贮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2)输血前要严格刻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1.标 签 破 损 、 字 迹 不 清 ; 2.血 袋 有 破 损 、 漏 血 ; 3.血 液 中 有 明 显 凝 块 ; 4.血 浆 呈 乳 糜 状 或 暗 灰 色
2、; 5.血 浆 中 有 明 显 气 泡 、 絮 状 物 或 粗 大 颗 粒 ; 6.未 摇 动 时 血 浆 层 与 红 细 胞 的 界 面 不 清 或 交 界 面 上 出 现 溶 血 ; 7.红 细 胞 层 呈 紫 红 色 ; 8.过 期 或 其 他 须 查 证 的 情 况 。(3)确认受血者:输血实施前,由两名医护人员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案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5、从输血科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负责。6、输血后
3、,经治医师应及时填写输血记录卡,并与血袋、输血器具于24 小时内一并送回输血科,以便进行输血疗效观察和登记。7、为了保证输血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血液从输血科取走后,一律不能再退回输血科。8、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的献血者标本,放在规定的试管架上,置 42冰箱保留 7 天以便查对。交叉配血及输血记录单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科室: 床号: ABO 血型: Rh(D)血型: 血液成分: 血量: 输血性质: 备用 常规 紧急 需血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申请医生: 主治医师: 标本收到时间: 月 日 时受血者姓名: ABO 血型复核(正定): (反定): Rh(D
4、)血型: 交叉配血试验方法 检验者: 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型 复检血型供血者条形码号 血液品种 血量ABO Rh(D) ABO Rh(D)主测:受血者血清+供血者血球次测:供血者血清+受血者血球总计袋数 袋 血液出库核对:(血液物理外观正常、检签完好、信息正确)不规则抗体筛查结果 ;上述供血者血液是否进形白细胞除滤:已过滤未过滤交叉配血者: 交叉配血复核者: 发血者: 配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发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临床输血记录单: 年 月 日 时 分;供血者条形码号 送血者收到时间 收血者输血执行者输血核对者输血开始时间开始滴速min15 分钟后滴速min输血结束时间输血不良反应
5、: (如发生输血不良反应,请仔细填写不良反应回报单送输血科)注意事项:(本单须存放与病历中,排序在检查单前)1、血液制剂要求轻拿轻放,输血前检查血液制剂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血液制剂外观是否正常。2、输注前将血液制剂轻轻摇匀,除 0.9%的生理盐水外,血液制剂不得与任何药剂在同一输血器内输注。3、一般情况下血液制剂输注开始前 15min 内,输注速度应控制在 2mlmin 以内,输注 15min 后无输血反应发生调节至遵医嘱执行。4、特殊情况输注时遵医嘱。记录单内容一般由护士填写,医生须记录与之相符的输血病程记录。5、无论什么情况下一袋血离开输血科后必须在 4 小时内输完,超过 4 小时应弃掉不可继续输注。6、血液制剂输注完后请将血袋按医院相关规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