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石东益科技有限公司赤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东方希望晋中铝业有限公司是东方希望集团的子公司,厂址位于山西省灵石县南关镇逍遥村(已搬迁) ,灵石县东方希望铝工业经济园区,规划氢氧化铝生产能力 300 万 t/a(其中建成一期 100 万 t/a 氢氧化铝,二期 200 万 t/a 氢氧化铝在建) ,采用拜耳法工艺生产,赤泥产生量约 240 万 t/a。灵石东益科技有限公司由东方希望集团独资设立,与晋铝平行隶属于东方希望集团,主要从事晋铝拜耳法赤泥的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工作。灵石东益科技有限公司赤泥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 20 亿元,计划分三期建
2、设,综合利用晋铝拜耳法赤泥 240 万 t/a,回收氢氧化铝 72 万 t/a 及氢氧化钠/19 万t/a;其中一期投资 6.1 亿元,综合利用晋铝废弃物 (赤泥)80 万 t/a,年回收氢氧化铝 24 万 t/a 及氢氧化钠 6.3 万 t/a。晋铝拜耳法氧化铝生产线产生的赤泥通过管道输送到东益科技,由东益科技完成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铝综合回收后,以铝酸钠溶液形式进入晋铝生产线精滤工序,由晋铝完成最终的氢氧化铝生产和氢氧化钠碱液循环,利用项目实施后晋铝氧化铝产能不增加。二、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
3、由于施工污染源为间歇性源并且扬尘点低,只会在近距离内形成局部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尘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混凝土搅拌站应设于工蓬内,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2、声环境影响分析从噪声角度出发可以把工程施工期分为土方阶段、基础施工阶段、结构制作阶段及设备安装阶段,各阶段具有其独自的噪声特性。这些噪声源均为间歇性源,由于施工现场距村庄比较远,因此施工噪声不会对厂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但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防治
4、措施所有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日间,须严格控制夜间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在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振捣器采用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因设备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破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级。3、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配制过程用水及路面、土方喷淋水等,施工废水的排放主要由设备冲洗及生产中的跑、冒、滴、漏、溢流产生,仅含有少量混砂,不含其它杂质。这类废水一般在施工现场以地面渗流为主,排放量较小,不致于排入河道等地表水体,因此所造成不利影响也较小。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少量
5、生活污水送本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块、灰浆、废材料等,由各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三、建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1、废气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是烧成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烟(粉)尘、SO 2、NOx 废气,石灰石储运、原料煤储运、烧成煤储运、碱粉储运、煤粉制备、生料磨料仓、熟料储运、赤泥干燥、赤泥储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1) 烧成窑烟气:建设 2 套旋风除尘+静电除尘+SCR 脱硝+湿法脱硫(烧成窑)烟气净化系统。2) 原料堆存:全封闭石灰石、无烟煤堆
6、场,全封闭烧成煤堆场以及碱粉仓。3) 石灰石储运、原料煤储运、烧成煤储运、碱粉储运、煤粉制备、生料磨料仓、熟料储运、赤泥干燥、赤泥储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2、废水1)生活污水:依托晋铝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晋铝生产系统。2)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拜耳法赤泥过滤滤液、烧结法赤泥洗涤废水、赤泥压滤废水、净循环系统排污水以及车间少量跑冒滴漏料液等,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用于溶出调整液配制,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生料磨制系统管磨机、煤粉制备系统煤磨机、熟料溶出系统球磨机及各类料泵、风机等,噪声值为 75100dB(A)。设计对管磨机、
7、煤磨机、球磨机等高噪声设备根据工艺需要配置在车间内,对其设备基础进行减震处理,加装隔声罩隔声等措施;对大型风机分别安装消音器减噪,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配置在单独的机房内,以降低设备噪声。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烧结法赤泥、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等。赤泥立足于综合利用,不能及时利用的管道输送至晋铝赤泥泵站,与晋铝赤泥一并打入赤泥堆场堆存;脱硫石膏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厂址选择不违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拟选工艺及主要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在采取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
8、放;项目投产对灵石县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方式1、公众参与调查以多种形式展开:包括网站公示、报纸公开、张帖公告等。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选厂址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5 天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并查阅报告。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及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灵石东益科技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杨总联系电话:18835428147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 系 人:曹工联系电话:0351-8371347 九、附件(网络链接)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 2: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