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潍坊广播影视集团总部机关关于考勤管理和工作纪律的规定1、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2、各科长(主任)负责本科室考勤工作,考勤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考勤分出勤、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脱岗等 7 种。3、不准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不准在班上打扑克,上网聊天、购物、炒股、打游戏等。以上违纪现象,发现 1 次扣 0.1 分。4、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上班期间因公外出要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半天以上要向分管领导说明,因私事外出要请假。5、严格请销假制度,要以书面请假条正式请假,并存放科室备查。无论病假、事假都要按时销假。续假要重新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6、一般
2、工作人员请假,2 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2 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副科长(主任)请假,2 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 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科长(主任)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副科长(主任)及一般工作人员由科长(主任)签字销假,科长(主任)由分管领导签字销假。集团领导请销假,按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执行。7、考勤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迟到、早退、脱岗 1 次扣 0.02 分;事假 1-3 天每天扣 0.04 分,4-6 天每天扣 0.05 分,6 天以上每天扣0.06 分,当月请事假满 1 月绩效考核分数为零;病假 1 天扣 0.02 分;集体学习
3、及重大会议、活动缺勤 1 次扣 0.1 分;旷工 1 天扣 0.1 分,月旷工超过 3 天每天扣 0.4 分;根据潍人字1999 25 号文件规定,无2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天的可以辞退。8、考勤中所包含的旷工、迟到、早退、脱岗、集体学习及重大会议活动缺勤,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现象的扣分,与年终评先树优挂钩,以上扣分在年终评比分数中同时扣除。9、婚假、产假、公休假、长期病假等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各科室每月的考勤表于下月初与绩效考核表一起,报总部机关绩效考核办公室。11、办公室负责总部机关考勤及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每周不定时抽查一次。办公室的考勤及工作纪律由组织人事科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