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苏省高等 学校 教育管理研究 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科学、 客观、公正 评价 我省 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工作水平和研究能力,促进教育管理 队 伍建设,为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资格 条件。 第 二 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高等学校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在职在岗人员。 教育管理研究职务资格分为: 研究实 习员、 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 三 条 思想 政治素质 和 职业道德要求 具有 良好 的 思想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敬业爱岗 , 管理 育人,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以来 年度考核 均 在 “合格
2、 ”以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者 ,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 中有 “基本合格 ”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 1年 以 上 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 或 年度考核 中有 “不合格 ”者,延迟 2 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3 工作中出现 重大 失误 , 造成 严重 损失 者 ,延迟 3年以上申报。 4 有 谎报 学历、 资历、业绩 或 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 3 年以上申报。 第 四 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取得 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2 报高级职务者须 取得 高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 须 取得 中级 以上 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可免考: 1 具有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 具有 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 1年以上。 4年龄在 50周岁以上。 5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 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 在本行业本地区 作 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 第 五 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 应用 能力, 取得 省人事 、 教育主管部门 颁发的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
4、考: 1 具有 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 六 条 理论 知识 要求 掌握 高等教育管理基 本 理论知识 。 申报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资格 人员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 有关 理论课程考试 并 取得合格成绩。 已取得教育类硕士 以上 学位并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修过 规定 科目且成绩合格者,相应课程可免考。 第 七 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来, 按照江苏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条例 等相关要求, 根据所从事管理工作需要,参加过相应 培训 或 进修。 第三章 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第 八 条 学历 资历要求 3 具 有
5、下列条件之一 者 ,可以申报助理研究员 资格 : 1 具 有 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 4年以上 。 2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 3年以上 。 3 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 2年 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3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工作,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理研究员职责,可以直接认定助理研究员 资格 。 第 九 条 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一定 教 育管理专业知识, 了解 高等教育管理工作规律,能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 具有一定 管理工作经验,能 胜任 本岗位 管理工作。 第十条 工作业绩要求 取得 研究实习员 资
6、格以来 ,具备下列条件: 1 能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 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 。近两年 内 未出现过较大工作失误。 经 学校 民主测评,优良率在 70%以上 。 2 结合本岗位工作,起草过有关 管理 文件、 调研 报告等。 第十 一 条 科研业绩要求 取得 研究实习员 资格以来 , 在省级 以上 刊物 发表对 本职 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 1篇 以上 。 第四章 副研究员资格条 件 第十 二 条 学历 资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 5 年以上 ; 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 2年以上。 本科院校 40周岁以下 申报人员,须具 有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 以
7、上 学位, 仅 具 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须 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 8年 以上 。 第十 三 条 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 宽厚 的教育管理专业知识和较高 的 政策水平, 了解 国内外高等教育管4 理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掌握 高等教育管理工作规律,能 熟练 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2. 具有较强 的 组织协调能力、 综合管理能力 和较丰富的管 理工作经验 ,能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并 在实际 应用中 取得明显成效。 第十 四 条 工作业绩要求 取得 助理研究员 资格以来 ,具备下列条件 : 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思路清晰, 富有成效。 较好地完
8、成 职责范围内的各项 工作任务 。近三年 内 未出现较大工作失误。 经 学校 民主测评,优良率在 70%以上 。 2结合本岗位工作,独立起草过高水平的 管理 文件、改革方案 或撰写调研报告 1项以上 ,经实践, 取得良好效果 。 3 注重 管理工作 的 科学 化和 规范 化 , 获 得 过 校级以上 表彰 且 年度考核 有 1次为 “优秀 ”。 第十 五 条 科研业绩 要求 取得 助理研究员 资格 以来, 在省级 以上刊物 发表对教育管理工作有指导作用和 较高水平 研究论文 4 篇 以上 ,其中 本科院校 申报人员 至少 1 篇发表在 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 核心期刊 。 撰写正式出版的教育管
9、理方面 专 著 8 万字 以上 , 视同在省级 以上 刊物发表研究论文 1篇 (仅限视同 2篇) 。 第十六条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高校 教育管理 工作 20年以上,取得 助理研究员 资格6年以上,业绩显著, 取得 助理研究员 资格 以来 年度考核至少 2次为 “优秀 ”。 (二) 取得 助理研究员 资格 以来, 除具备第十 三 条 和第 十 四 条外, 还须 具备下列条件 中第 1、 2条和 第 34条中 一 条 : 1 有一定的改革创新精神,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或被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简
10、报宣传,或收入省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交流文集。 2 在 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 核心期刊 发表对教育管理工作有 指导作用 和较5 高水平 研究论文 4 篇以上,其中 本科院校申报人员 至少 1 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发表 。 撰写正式出版的教育管理方面的 专 著 10万字以上,视同在 核心期刊 发表研究论文 1篇 (仅限视同 2篇) 。 3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 研究 课题 或 工作课题,本人为主要 承担者或 组织 实施 者(前 3名),或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 研究 课题 或 工作课题 。研究成果 有较大的改革创新力度,对高等学校管理改革有重要 指导作用。 4本科院校申报人员获得教育
11、管理方面 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以上 ,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项 以上 。 高等职业院校 申报人员获得教育管理方面 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 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项以上。 第五章 研究员资格条件 第十 七 条 学历 资历要求 具 有 大学本科 以上 学历 或学士以上学位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 5年以上 。 本科院校 40周岁以下的申报人员,须具 有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 以上 学位, 仅 具有 本科学历的须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 8年以上。 第十 八 条 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 宽厚精深 的教育管理专业知识和较高 的 政策水平, 掌握 国内外
12、教育管理研究的前沿成果和发展趋势, 熟谙 高等教育管理工作规律,能 系统 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具有 科学 的 决策能力、 综合管理能力 、 驾驭全局的能力 和 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中级教育管理 人员 开展工作的 能力,开拓进取, 在本校 事业发展中 作出突出贡献 。 第十 九 条 工作业绩要求 取得 副 研究员 资格 以来, 具备下列条件: 1 主持学校某一方面 管理工作, 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思路 系统全面,卓有成效。 近三年 内 未出现较大工作失误。 经 学校 民主测评,优良率在 80%以上 。 2 结合 本岗位 工作,独立或主持制订过学校 重要
13、管理文件 、 发展规划、重要6 改革方案 或 撰写 调研报告 等 2项 以上 ,经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3 工作业绩突出, 对学校改革发展产生重 要 影响 。 工作经验 在省级 以上 教育等 主管部门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或 被省级 以上 教育 等 主管部门简报宣传推广 ,或 收入省级 以上 教育 等 主管部门交流文集 ; 或本人因 工作实绩突出获 得 市(厅)级 以 上 表彰 。 第 二 十条 科研业绩 要求 取得 副研究员 资格 以来, 具备下列条件中 第 1条和第 23条中一条: 1 在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核心期刊 发表对教育管理工作有指导作用和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8篇以上。撰写正式出版
14、的 教育管理方面的 专 著 20万字 以上 ,视同在核心期刊 发表研究论文 2篇 (仅限视同 2篇) 。 2 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 教育等 主管部门的 研究 课题 或 工作 课题,本人为主要承担者或 组织 实施 者 (前 3名) , 或主持市级 以上教育等主 管 部门 研究课题或 工作课题。 研究成果 有较大 改革创新力度,对高 校管理改革有重要 指导作用。 3 本科院校申报 人员获得教育管理方面 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 奖 以上奖励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项。 高等职业院校 申报人员获得教育管理方面 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 奖 以上奖励 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项。 第
15、二十一条 破格申报 研究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研究员资格: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 25 年以上,取得 副 研究员资格 8年以上, 工作 业绩显著,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 以来 年度考核至少 2次 为 “优秀 ”。 (二)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以来 ,除具备第十 八 条 和第 十 九 条外, 还须 具备下列条件: 1在教育类、社科类 或管理类 核心期刊 发表对教育管理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和较高水平 研究论文 10篇以上,其中本科院校申报人员至少 有 4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刊物 。同时出版高水平的教育管理研究方面的 专著 1部 ( 20万字以上) 。 2 主持 并完成 省级
16、以上 教育等 主管部门的 研究 课题 或 工作课题 。研究成果 有较大的改革创新力度,对高 校管理改革有重要的指导 作用。 7 3本科院校申报人员获得教育管理方面 省 ( 部 ) 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项。 高等职业院校 申报人员获得教育管理方面 省 ( 部 )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以上奖励项 。 第 六 章 附 则 第二十 二 条 高校教 育管理研究 高级 职务 资格 不实行 资历 破格申报 , 中级职务 资格 不实行破格申报 。 第二十 三 条 从 其他单位调入高等学校从事 教育管理工作人员, 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资格,须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满 3 年, 申报成果中 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
17、文、研究成果不超过申报成果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 四 条 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本专业论文,且可在 “中国期刊网 ”(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 “省级以上刊物 ”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 或 CN 刊号)。 “核心期刊 ”一般指 论 文发表时 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在刊物的 “增刊 ”、 “特刊 ”、 “专刊 ”、 “专辑 ”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均仅作参考。专著或教材指有 “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第二十五条 省级课题指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和省 教育 主管部门 立项 的 课题。 第二十六条 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组织 的与本人现 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第二十 七 条 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 5年以上含 5年, 1项以上含 1项,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第二十 八 条 本资格条件中 年龄、 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项目结题时间均截止到申报 年度上 一年年底。 第二十 九 条 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 或 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申报之日以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