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2015 年第三季度)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科2015 年 9 月说 明本报告所用数据来源于2015 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第三季度季报报表。数据报告期为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8 月 31 日。季报报表主要涉及行政受理事项情况、药品注册审批情况、食品行政许可情况、投诉举报及案件查处情况。本报告分别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行政受理、审批、监管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供系统内参考使用。目 录一、食品监督管理 1(一)食品许可情况 11.食品生产许可情况 12.食品流通许可情况 13.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1(二)食品生产环节
2、日常监管情况 2(三)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情况 2(四)食品投诉举报情况 3(五)食品案件查处情况 3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5(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5(二)保健食品投诉举报情况 5(三)保健食品案件查处情况 5三、药品监督管理 5(一)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5(二)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 6(三)地方药品抽验情况 6(四)药品投诉举报情况 6(五)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6四、化妆品监督管理 6(一)化妆品投诉举报情况 6(二)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7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7(一)医疗器械投诉举报情况 7(二)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7一、食品监督管理(一)食品许可情况1.
3、食品生产许可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共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4 张,其中新增 4 张;换证 0 张;变更 0 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0 张。截至 8 月底,全盟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167 张,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0 张;共有食品生产企业 158 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0 家,详见附表1、2。 (中旗换证 2 张)2.食品流通许可情况截至 2015 年 8 月底,全盟共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10494 张,其中批发单位 155 张,零售单位 9799 张,批发兼零售单位 540 张。3.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截至 2015 年 8 月底,全盟共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5301 件,其中餐馆4945 件
4、,食堂 356 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0 家,中央厨房 0 家,详见附表 3。(二)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73 家次,发现问题生产主体 13 家,完成整改 7 家;监督抽检食品 25 批次,不合格食品 0 批次,不合格率为 0%;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 249 家次,发现问题生产主体 33 家,完成整改 21 家。详见附表 4。(三)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流通环节经营主体 4838家次,发现问题经营主体数 157 家,完成整改 155 家;监督抽检经营主体 45 家次,食品 447 批次,抽检不合
5、格食品 0 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数 49 个。检查餐饮服务环节经营主体 2475 家次,发现问题经营主体 86 家,完成整改 39 家;监督抽检餐饮服务单位 11 家次,食品 17 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数 39 个。详见附表 5。(四)食品投诉举报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收到食品投诉举报 9 件,占投诉举报总量(含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75%。立案 8 件,结案 7 件,移交司法机关 0 件。受理食品投诉举报数量分别为乌兰浩特市 7 件,科右前旗 1 件,科右中旗 1 件;详见附表 6、7。(五)食品案件查处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共查处食品案件 13
6、2 件;涉及物品总值 3.9 万元,罚款 28.78 万元。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0 户次,查处无证经营 13 户,其中食品小作坊 3 户,餐馆 8 户,食品零售单位 2 户。详见附表8、9。1.食品案件以零售单位案件和餐馆案件为主2015 年第三季度共查处生产环节案件 10 件,占食品案件总数的 7.5%;查处流通环节案件 75 件,占食品案件总数的 56.8%;查处餐饮服务环节案件 47 件,占食品案件总数的 35.7%;查处食品案件数量居前3 位的旗县为乌兰浩特市、科右中旗及科右前旗。详见附表 8、9。2.专项检查为查处案件的主要渠道来源于专项检查的案件占食品案件的 48.0%,来源于监督抽
7、检案件占 0.7%,来源于执法检验的案件占 3.0%,来源于其他案件占48.3%。3.案件案值在 1 万元以下从案值划分来看,1 万元以下的案件 132 件,占食品案件总数的 100%。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161 家次。详见附表 10。(二)保健食品投诉举报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保健食品投诉举报 0 件。(三)保健食品案件查处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共查处保健食品案件 1 件,来自专项检查;罚款 0.2 万元。详见附表 11、12。三、药品监督管理(一)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8、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 9 家次。详见附表 14。(二)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批发企业 9 家次,发现存在违反药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企业 1 家次,责令整改 1 家次。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零售企业 286 家次,发现存在违反药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企业 4 家次,责令整改 8 家次。详见附表 15。(三)地方药品抽验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共抽检药品 217 批次,已检验 157 批次,合格 155批次,合格率 98.73%。其中,共抽检国家基本药物 203 批次,已检验 141 批次, 合格 139 批次,合
9、格率 98.59%。详见附表 16。(四)药品投诉举报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药品投诉举报 3 件,立案0 件,结案 0 件,移交司法机关 0 件。(五)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各级监管机构共收到药品案件总数 7 件,案件案值全部在 5 万元以下;医疗器械案件总数 19 件,其中来源于其他部门移送 15 件,其他 4 件。详见附表 17、18、19。四、化妆品监督管理(一)化妆品投诉举报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化妆品投诉举报 0 件。(二)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共查处化妆品案件 16 件;美容美发机构为主要违
10、法主体,案件数量 8 件,经营企业违法案件 7 件,涉及物品总值 0.31 万元,罚款 1.15 万元。查处化妆品案件数量分别为科右中旗 12 件,突泉 3 件,兴安盟本级 1 件。从案值划分看,5 万元以下的案件 16 件,占化妆品案件总数的100%。详见附表 21、22。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一)医疗器械投诉举报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各级监管机构共受理医疗器械投诉举报 0 件。详见附表 23。(二)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2015 年第三季度全盟共查处医疗器械案件 17 件,适用于简易程序案件 2 件;其中来源于专项检查 15 件;医疗机构为主要违法主体,违法案件 19 件,涉及物品总值
11、 0.03 万元,罚款 5.60 万元,没有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详见附表 24。附表目录附表 1 全盟食品生产许可情况 10附表 2 全盟各旗县市食品生产许可情况 11附表 3 全盟各旗县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汇总表 12附表 4 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情况 13附表 5 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情况 14附表 6 全盟投诉、举报情况 15附表 7 各旗县市食品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情况 16附表 8 全盟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违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17附表 9 全盟各旗县市查处食品案件情况 18附表 10 全盟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法监督情况汇总 19附表 11 全盟保健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汇
12、总表 20附表 12 各旗县市保健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21附表 13 各旗县市保健食品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情况 22附表 14 全盟药品生产日常监管情况汇总表 23附表 15 全盟药品经营日常监管情况汇总表 24附表 16 地方药品抽检情况汇总表.25附表 17 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26附表 18 各旗县市药品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情况 28附表 19 各旗县市药品案件情况汇总表 29附表 20 各旗县市化妆品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情况 31附表 21 全盟违法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32附表 22 各旗县市违法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34附表 23 各旗县市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情况 35附表 24 各旗县市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