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电影精品专项资金 使用 监督管理 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对 电影精品 专项资金 使用的 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 、 电影精品专项资金 使用程序 管理 规定 、 资助项目单位使用 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管理 规定 及相关财 经 制度, 结合 国产电影发展实际 , 制定 本 规定 。 第 二 条 电影局 在总局 有 关 部门 的 指导 和配合 下, 负责 电影精品 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 专项资金)使用 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 三 条 专项资金 使用 的监督管理对象,包括资金使用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第 四 条 专项资金 使用 的 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金在受资助项目中的安排分配 及使用 情况 ; (二) 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专项资金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 (三) 资金按规定进行 专项 会计核算情况; 2 (四) 资金使用 绩效 情况; (五) 其他应当监督管理的内容。 第 五 条 专项资金 使用 的 监督管理 措施 ,包括资金的 报告反馈、分析核实、绩效 评价 、 专项审计、 责任追究等。 第 六 条 专项资金 使用 监督管理实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监管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配 合进行。 第七 条 电影局 严格 按照资助项
3、目申请书和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监督资金使用单位按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和计划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第 八 条 资金使用 单位 应 定期 向 电影局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说明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实际用途、资金结余 和绩效表现 ,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 九 条 电影局 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分析与 核实 ,发现问题及时 指导资金使用单位 整改。 所 发现问题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和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电影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逐步健全 完善 专项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细化公开内容 。 第十 一
4、 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资金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 (一) 申报专项资金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 二 ) 专项资金下拨后未 按规定时 限 使用、且未及时报告说明情况的; ( 三 ) 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四) 专项资金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 的; (五) 项目绩效不佳 ,未实现预期目标的 ; (六) 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由 电影局 视违规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 资金使用单位 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或按有关规定追回已拨付的款项;涉嫌违纪和犯罪的,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 十二 条 本 规定 由 电影局 负责解释 ,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