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苏州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 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 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1.各基层 研究生 招生单位 (以下 简称 “ 各 单位 ” ) 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 员 由 本单位 领导、 学位评定 分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 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 单位 硕士研究生 的 复试 与 录取工作 。 各 单 位 按学科专业 成立由 研究生 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 一般 不少于 5 人 , 应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另需配备 一名专职 复试
2、秘书 , 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 ;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 ; 复试小组成员 如果有亲属参加与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应主动 回避 , 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 ;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等 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 变动 , 如有变动须提前 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 要高度重视复试 工作 。要 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 复试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合理、有效。 在复试录取 工作 开始前 要 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 导师 和工作 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明确要求, 提高 复试小组成员 的学术评价能力 。
3、复试小组成员 需 掌握研招政策和本专业以外的教育评价、心理测量等评价考核的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以提高复试 小组成员对专业人才的选拔能力 ,健全 复试小组 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 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2 做好保密(包括命 题、分装、阅卷、核分、登分等) 工作。 复试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 各复试小组要 统一标准、 统一复试尺度,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 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 试。各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需
4、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以免影响考生的注意力。 二 、 基本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 应 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 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 1.复试 线 满足 教育部 2018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 一区 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各专业 复试分数线 。 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分数线” 。 2.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
5、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 30%, 复试基本分数线是: 单科 45分 ,总分 245分 。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 (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 2 年或 2 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 ),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 相 关的 2 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 。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 试成绩 低于 60分 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单位自3 行组织。 MBA、 MPA联考和法律硕士 (非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
6、加试由 各单位 自行确定。 4.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 农村教育硕士的 考生 不需再参加复试 ,直接进入录取 。 5.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 、 考核合格的考生, 达到报考条件,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
7、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将对 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 、 资格 审查 所有 参加 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 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 。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 。 资格审查内容: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复试前,各单位要审核考生的下列 材料 (复印件留存) :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原件、复印件 。 4 2.
8、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 、学位证书 原件 、复印件 。 3.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如此时 已经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 有关收费文件 规定 考生需 缴纳复试费 80元 /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
9、加试费 80 元 /门。 考生通 过 支付宝扫描 以下 二维码交费,学号栏请填写考生编号。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 (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 7.考生所在学校 或工作单位 提供的政审意见, 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 四 、复试形式、内容、记分 复试形式 为 笔试和面试 , 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 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5 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综合测试 ,满分 300 分 , 面试 要 有
10、充足的时间考核考生的 综合能力 , 综合测试 由外语听力 、 口语 、专业外语 测试 ( 100分) 、综合 素质 面试 ( 200 分) 两部分组成。综合 素质 面试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 学术 道德 、学风 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
11、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阳光的心态 、 良好的交流能力 等 , 鼓励各招生单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 考生诚信度。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各复试小组提前准备好反映以上指标的具体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题目可以事先准备好,由考生自行抽取,当场回答。复试小组成员 应对 每位考生 进行现场提问 , 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时应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
12、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面 试开始前应检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现场应认真填写苏州大学 2018 年硕6 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以备查。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复试成绩( 450分) =专业课笔试( 150分) +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 ( 100 分) +综合 素质 面试( 200 分)( MBA/MPA/会计硕士 考生除外) 。 MBA、 MPA 复试成绩( 300 分) =政治理论笔试( 100 分) +外语听力、口 语、专业
13、外语测试 ( 100 分) +综合 素质 面试( 100 分) 。 会计硕士复试成绩( 350 分) =政治理论笔试( 50 分) +会计综合( 100分 ) +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 ( 100分) +综合 素质 面试( 100分) 。 各 单位在确定针对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时,应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工作意向、科研成果、职业规划等方面的考查。 五 、 有关 规定 1.根据教育部有关 文件 要求, 2018年起年度 增量不再 计入 各单位基数,每年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
14、2018 年 我校 硕士研究生 招生名额 以 国家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基准, 以 2017年 第一次 下达指标 为 基数, 本着有利于学 科发展需要 和 社会发展需求的原则,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 、 重大重点 项目 倾斜, 充分考虑 各单位推免生 接收情况、 优秀 生源情况、 就业情况 、 研究生 未报到情况 、 论文抽检情况、国际 化 情况 、 学术道德失范情况 、研究生科研贡献情况, 并结合今年各 学科 专业 考生上线情况 确定。 2.复试应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 一般 不低于 120%。 3.由外校调入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
15、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不接收7 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 需调剂 优质 生源的专业调入考生总分必须高于本专业 设置 的最低线。 调剂方案必须在本 单位 网站公布, 并 报研究生院审 查 备案。 调剂 基本条件 : (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3) 全日制 考生 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 ( 4) 不接收 跨学科门类调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 、法律 硕士(非法学) 的 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16、;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 6)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 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学位。 4.下达给各招生单位 招生规模中包含统考生、单考生、推免生 (含农村教育硕士) 三类。单考生 实行 等额复试。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同一条线的基础上,可以分开复试,分开排队,也可以一起复试,分开排队。 6.各 单位 根据 自身学科专业 特色制定 出 适合的复试方案,各 单位需 将复试方案予以公示说明,并报请
17、研究生院 备案后 方可 执行。 7.实行考生 导师双向选择 。 为不断提高我校研 究生培养质量,合理使用各类资源,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和招生单位 的积极性,加强8 学生与导师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对学科、研究方向的认识, 实行 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 六 、其 它 事项 1.复试工作的程序、规定、办法,以及反映录取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包含 录像、 录音) ,各单位要 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保存 1 年)。 2.对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基层研究生招生单 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或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再次复试。 3.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实行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 。对本单位所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研究生秘书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信息 的 准确 性,杜绝公开信息错误 。 4.加强监督。学校组织 巡查 组巡查复试全过程,查看复试记录 ,抽查各学院的录音录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