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永川区镇街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 SX-2018-0518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三信建设 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编 制 人: 赵茜 资格(章): 渝建招证 20150261号 审 核 人: 谢光健 资格(章): 渝建招证 20150260号 2018年 5月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1 招标条件 .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3 7. 联系方式 . 3 第二章
2、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 总则 .16 2 招标文件 .18 3 投标文件 .19 4 投标 . 22 5 开标 .23 6 评标 .23 7 合同授予 .24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 9 纪律和监督 .25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8 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1 评标方法 .32 2 评审标准 .32 3 评标程序 .32 附件 A: 否决投标一览表 .3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6 第五章 图纸 .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6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川区镇街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3、招标项目 永川区镇街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2018109-127号 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 永荣镇、三教镇、双石镇、红炉镇、朱沱镇、松溉镇、何埂镇、宝峰镇 、来苏镇、南大街、五间镇、吉安镇、卫星湖、临江镇、仙龙镇、大安街道、金龙镇、板桥镇、陈食街道 ,共 19个镇街。 2.2 建设规模 : (一标段)
4、 永荣镇、三教镇、双石镇、红炉镇污水管网长度共计 42.1km,化粪池 201个,提升泵站 1个,污水站 3座,投资约 4800万元 ;(二标段) 朱沱镇、松溉镇、何埂镇污水管网长度共计 26.6km,化粪池 190个,提升泵站 2个 ,投资约 5200万元 ;(三标段) 宝峰镇 、来苏镇、南大街、五间镇、吉安 镇污水 管网长度共计 26.6km,化粪池 150个,污水站 3座 ,投资约 4800万元 ;(四标段) 卫星湖、临江镇、仙龙镇污水 管网长度共计 33.9km,化粪池 176个,提升泵站 3个,污水站 6座 ,投资约 4800万元 ;(五标段) 大安街道、金龙镇、板桥镇、陈食街道污水
5、 管网长度共计 35.7km,化粪池 261个,提升泵站 3个,污水站 6座 ,投资约 5400万元。总投资 约 250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 包括污水管网安装、化粪池、检查井、提升泵站等 招标人提供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 全部工程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过程 施工监理服务 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网上答疑资料、网上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5个标段。 一标段: 永荣镇、三教镇、双石镇、红炉镇 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 ,投资约 4800万元。 二标段: 朱沱镇、松溉镇、何埂镇 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 ,投资约 5200万元。 三 标段:
6、宝峰镇、来苏镇、南大街、五间镇、吉安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 ,投资约 4800万元。 四 标段: 卫星湖、临江镇、仙龙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 ,投资约 4800万元。 五 标段: 大安街道、金龙镇、板桥镇、陈食街道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 ,投资约 5400万元。 2.5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 6个月 ,以招标人通知进场开始计算时间 ; 相关服务期:缺陷责任期 贰 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 标实行资格 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 应 具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 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或 监理 综合 资质 。 并在3 人员、设备、资
7、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 的 任一个或 多 个标段进行投标 ,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已 中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后续标段的 投标 资格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6月 4日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8、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年 6月 26日 11时 0分 , 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 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 2
9、73号 地 址: 重 庆市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 A区 联系人: 范小勇 联 系 人: 严静静 电话: 023-85383178 电 话: 13224016217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遇特殊情况修改的,用加粗加大字体标识,或下划线提醒。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 人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 273 号 联系人: 范小勇 电话: 023-8538317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0、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华宇北城中央 A 区 联系人: 严静静 电 话: 13224016217 1.1.4 项目名称 永川区镇街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1.1.5 建设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 永荣镇、三教镇、双石镇、红炉镇、朱沱镇、松溉镇、何埂镇、宝峰镇 、来苏镇、南大街、五间镇、吉安镇、卫星湖、临江镇、仙龙镇、大 安街道、金龙镇、板桥镇、陈食街道,共19 个镇街。 1.1.6 建设规模 (一标段) 永荣镇、三教镇、双石镇、红炉镇污水管网长度共计42.1km,化粪池 201个,提升泵站 1个,污水站 3座,投资约 4800万元 ;(二标段) 朱沱镇、松溉镇、何埂镇污水管网长度共计 26.6km,
11、化粪池 190个,提升泵站 2个 ,投资约 5200万元 ;(三标段) 宝峰镇 、来苏镇、南大街、五间镇、吉安镇污水 管网长度共计 26.6km,化粪池 150个,污水站 3座 ,投资约 4800万元 ;(四标段) 卫星湖、临江镇、仙龙镇污水 管网长度共计 33.9km,化粪池 176个,提升泵站 3个,污水站 6座 ,投资约 4800万元 ;(五标段) 大安街道、金龙镇、板桥镇、陈食街道污水管网长度共计 35.7km,化粪池 261个,提升泵站 3个,污水站 6座 ,投资约5400万元。总投资 约 25000万元 。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12、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污水管网安装、化粪池、检查井、提升泵站等 招标人提供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 全部工程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和招标期内招 标人的网上答疑资料、网上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 5 1.3.2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 6个月 ,以招标人通知进场开始计算时间。 相关服务期:缺陷责任期 贰年 。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1.3.4 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招标人确定的本工程建安费用范围内。 2.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目标内
13、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4.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1.3.5 监理工作内容 投标人应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督促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审
14、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 单位; 7.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招标人批准后支付; 8.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检查工程变更执行情况并作出书面记录; 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和监控,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复测; 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商实施预控措施; 11.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
15、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编制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网络进度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对工程承发包合同实施管理;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5.现场监理工程师如实填写监理日志并报总监审核。监理人如实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6 16.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组织对工程验收预备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8.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
16、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9.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20.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2006248号 )等国家、地方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 22.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3.现场需常驻造价 工程师对设计变更、签证、新增内容、月进度报表进行审核,并在施工单位报价后三天内复核完毕送委托人; 24.监理人可采用现场远程监控设备对现场各承包人进行管理; 25.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编制质量目
17、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26.工程完工后,编制监理工作档案资料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投标人应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27.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 2013)规定的其他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所有原件随身携带,开标时备查 ):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 务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或 监理综合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8、;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 3)财务要求:无 2.业绩要求 :无 3.监理人员 项目拟派监理人员必须符合渝建发【 2014】 35号、渝建发【 2014】101号文之规定 。 中标的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变更或 撤离项目拟派监理人员。 (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各标段配备专职 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并 具备工程类 高级 及以上职称,并经过工程监理7 1.4.1 投标
19、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 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注:提供监理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为本项目专职,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 ( 2)专业监理工程师 各标段配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3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的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或 有 效期内的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 工程, 并 具备工程类 中级 及以上职称;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能在在建工程中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监理注册执业证书 、职称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并
20、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 3)监理员 各标段配备监理员 4人; 监理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内的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岗 位证书; 监理员不能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监理员职务。 (注:提供 监理注册执业证书 、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备注: 各投标人必须确保在开标前所有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应在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为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人员,须提供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 )上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各投标人须承诺总监理
21、工程师 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被取消 投标资格(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并自愿接受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承诺格式附后) 若各投标人提供的是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 (1)投标人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第 1.4.3项规定任何情形之一的。 (2)投标人被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区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有效期)内的。 (3)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22、(自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之日起四十八小时内,招标人须到重庆市永8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川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报 本项目招投标 监督机构备案,并纳入招投标资料档案存档;若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候选人有行贿事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其他要求 (1)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 2016】 36号文规定, 2016年 5月 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监理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 的截图文件
23、 (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 )。 不能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含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均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应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缴纳养老保险的日期为 2017年 11月至 2018年 4月期间每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应由出具证明的经办机构加盖业务专用章(鲜章)或出具证明的社保部门加盖公章 (鲜章 );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含有电子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关于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通知相关材料佐证( 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局鲜章,投标有
24、效,附查询网址, 否则按废标处理。 (3)授权代理人 本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授权代理人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6.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投标人须在开标时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带有二维码的原件除外)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再补交。专家必须核查投标人的所有原件,若专家核验时缺少相关原件,或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 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
25、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8年 6 月 6 日前提交异议。 1.10.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1 日(北京时间),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答疑。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时 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9 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挂网回复,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 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
26、约束力。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6 日 11 时 0 分(北京时间)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的时间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7、 答疑补遗区 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投标人的监理报酬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 、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费等
28、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来渝的外地企业应综合考虑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税等全部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3.投标人的报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含内容、工期、标准的调整和变更)的附加工作费用、合理延期服务费、风险费用、税金等,中标费用包干 使用。 4.投标报价包括在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以及竣工验收后协助办理结算、审计等(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以上监理工作时间的影响,不另行调整监理费用)规定事项的所有费用。在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期限内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均不增减监理服务费,均按中标监理费率报价包干使用。 5.监理单位中标后,业主实际支付该费用及提供约定设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