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邀请招标公告 松江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 2018年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邀请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 3、所投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4、投标人在上海地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体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面向中、小 、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 二、项目概况: 1、服务项目名称: 2018 年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2、服务项目依据、背景、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近年来,随着本区养老机构建设的不断推进,本区养老机构床位数逐年递增,床位数占户籍老年人口比例保持2 3.5%以上。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对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区养老机构的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提高养老机构的院长等核心管 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计划通过开展 2018 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灌输,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3、项目服务区域: 上
3、海市松江区 4、项目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 8 年 12 月 31 日。 5、采购预算金额: 9.8518 万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无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 三、投标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原件加盖公章 ) ; 3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投标方需提供 2018 年最
4、近一个月的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或投标方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 5、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 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7 日 16: 00 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评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9: 00 时。 五、投标地点和开评标地点: 1、投标地点: 松江 区 中山中 路 3
5、8 号 1 号楼 1017 室 2、开评标地点: 松江 区 中山中 路 38 号 1号楼 913 室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根据松江区 民政局分散采购项目实施细则(沪松民【 201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信息在“松江民政”网进行公示,请投标人关注有关内容并按要求办理。 本采购项目开评标同时举行。 六、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与邀请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不另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核与开评标同时举行,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属区民政局自行非公开采购项目,招投标书格式4 及采购程序按本单位文件规定格式发布。 1、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采
6、购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民政事业保障中心 地址:松 江区中山中路 38 号 1015、 1017 室 邮编: 201600 联系人:马晓青、陈露 电话: 021-37736168 021-37736174 传真: 021-37736911 附:关于开展 2018 年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服务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5 2018 年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服务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2018 年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SJMZJ-2018-013 招 标 单 位: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需 求 单 位 : 上海市 松江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采购代
7、理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事业保障中心 2018 年 7 月 招标文件 - 6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书 投标文件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格式 招标文件 - 7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松江区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 2018年松江区养老机 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邀请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
8、等社会力量; 3、所投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4、投标人在上海地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体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服务项目名称: 2018 年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2、服务项目依据、背景、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近年来,随着本区养老机构建设的不断推进,本区养老机构床位数逐年递增,床位数占户籍老年人口比例保持3.5%以上。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年人对于养老机构服务质招标文件 - 8 - 量、服务水平有了更
9、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区养老机构的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提高养老机构的院长等核心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计划通过开展 2018 松江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进一步加 强业务知识的灌输,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3、项目服务区域: 上海市松江区 4、项目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 8 年 12 月 31 日。 5、采购预算金额: 9.8518 万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无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 三、投标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
10、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原件加盖公章 ) ; 3 、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投标方需提供 2018 年最近一个月的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或投标方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逾期不再招标文件 - 9 - 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7 日 16: 00 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评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9: 00 时。 五、投标地点和开评标地点: 1、投标地点: 松江 区 中山中 路 38 号 1 号楼 1017 室 2、开评标地点: 松江 区 中山中 路 38 号 1号楼 913 室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根据松江区民政局分散采购项目实施细则(沪松民【 201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信息在“松江民政 ”网进行公示,请投标人关注有关内容并按要求办理。 本采购项目开评标同时举行。 六、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与邀请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不另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核与开评标同时举行,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属区民政局自行非公开采购项目,招投标书格式及采购程序按本单位文件规定格式发布。 招标文件 - 10 - 1、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采购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民政事业保障中心 地址:松江区中山中路 38 号 1015、 1017 室 邮编: 201600 联系人:马晓青、陈露 电话: 021-37736168 021-37736174 传真: 021-3773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