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乌兰浩特市稻丰农机 专业合作社 水稻生产 机械化 建设 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7年 5月 2 目 录 目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总 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1 项目概要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3 综合评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第二章 背景及必要性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1 项目建设背景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2 项目建设的必 要性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建设条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1 项目区地址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2 项目建设条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3 建设标准 .14 第四章 市场分析及销售方案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nbs
3、p;4.1 市场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2 营销方案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3 财务状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4 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1 市场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2 销售策略、方案和营销模式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3 市场风险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3 第六章 建设方案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1 建设任务和规模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2 建设规划和布局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3 生产技术路线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4 项目建设标准和具体建设内容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5 实施进度安排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7.1 投资概算依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nbs
5、p;7.2 投资概算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7.2 资金来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7.4 资金使用和管理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 财务评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8.1 财务评价依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8.2 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和附加估算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8.3 总成本及经营成本估算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8.4 财务效益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8.
6、5 不确定性分析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8.6 财务评价结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9.1 环境影响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9.2 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9.3 评价与审批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 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增收效果评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0.1 农业产业化经营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n
7、bsp;4 10.2 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评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0.3 其它影响评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 项目组织与管理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1.1 组织机构与职能划分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1.2 经营管理模式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1.3 经营管理措施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1.4 技术培训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1.5 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8、.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2.1 可行性研究结论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2.2 问题与建议 . 错误 !未定义书 签。 附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 附表: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附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三、附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9、 乌兰浩特市稻丰农机 专业合作社 水稻生产机械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建设单位: 乌兰浩特市 稻丰农机 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 李太允 三、 建设地点 : 乌兰浩特市 乌兰哈达镇古城村 四 、建设规模、建设期限 1、建设规模: 乌兰浩特市 稻丰农机 专业合作社 水稻生产机械化 建设 项目是一个以实现 3000亩水稻种植机械化生产为宗旨,集机械化耕作 、机械化施肥、 机械化育插秧、机械化转移、机械植保 、机械收获 为一体化的生产模式,实行农机 农艺相结合,项目实施总面积为
10、 3000亩。 2、建设期限: 项目 建设期为 2015年 4月至 2016年 7月,共 15个月 。因项目启动期变化顺延。 五、主要经济指标 1、投资指标 总投资 127.78万元人民币,其中申请农业财政扶持资金 50万6 元,合作社自筹 77.78万元。 2、经济 效益 指标 达产后,年总成本费用 33万元, 毛收入 110.32万元, 利税 77.32万元, 投资利润率为 77.32%,投资回收期 1.15年。 六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2年) &
11、nbsp;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 进法( 2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02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 5、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2010) 6、 内蒙古自治区 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 个五年规划 7、乌兰浩特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十三 五 ” 规划纲要 8、乌兰浩特市 农业机械化 “ 十 三 五 ” 规划纲要 七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 通过实施 乌兰浩特市草原香云种植专业合作社 水稻生产
12、机械化建设项目 ,形成集机耕、机械化节水灌溉、机械化育插秧、机 械化转移、机械植保、机收、机械化秸秆还田为一体的新型农业生产经济模式,实现 合作社 农民增收、 古城村 农业增效,促进生态农业建设 ,为 乌兰浩特市 发展优质 高效 、绿色有机水稻种植 产业 开创一条新路子 。 7 该项目具有投资 少见效快、使用周期长、实施快捷 、易被农民所接受等特点。因此,该项目建设前景广阔,符合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美好乡村发展战略的要求。实施 水稻生产机械化 建设 项目 是 可行的。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一、合作社概况 1、
13、 成立时间及成员构成 乌兰浩特市草原香云种植专业合作 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成立,合作社办公地址设立在古城村村党支部。合作社由古城村村民李太允、赵晓方、安海松、刘铁明、尹文峰、许京浩、李太源等人发起成立。现有入社成员 51 人,带动农户 207 人。合作社成立后,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设置理事会、监事会,各项事务有序进行,各项账目清晰,规章制度上墙。 合作社主要从事水稻生产和销售,服务于古城村 及周边种植水稻的农户,通过实行统一育苗、统一耕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彻底打破了一家一户独立耕
14、作,一家一户品种的生产落后局面。 2012 年合作社销售收入 426 万元,利润 170.4 万元,农民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入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非入社成员提高 30%以上,合作社的优势逐步显现出来。 为更好地发挥合作社规模化经营优势,带动全村农户加入到合8 作社, 2012 年合作社投入了 50 万元购置了中型收割机 2 台,东方红 554 拖拉机 2 台,插秧机 5 台,育秧线 1部, 2013 年合作社对全村 3200 亩水田、 2000 亩旱田耕地 统一进行土地流转,并进一步投入了 220 万元购置了久保田 8 行高速插秧机 3台,乐星 904 拖拉机2 台,久保田高速育秧
15、线 2 部,鲁工 930 铲车一台,久保田 888 大型收割机 2台,新建机库房、办公室,使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了 80%以上。同时通过对水田干渠、毛渠重新进行了治理,对土地进行大面积深耕,水稻品种选择黑龙江的优良品种,采用大棚标准化育苗,从而保证了育苗质量,使古城村的水稻产量得到很大的提高,农民人均收入由原来的 7000 元左右增加到 1 万元以上,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高了,使当地农业生产真正走上 了合作的发展之路,并全部实现机械化生产,极大的解放了生产力。 2、收益分配机制 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
16、者转为成员出资;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盈余,先按成员业务交易量(额)的 60%返还。之后剩余部分,按成员出资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3、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合作社法人代表:李太允,男,现年 岁,系乌兰哈达镇古城村村民, 乌兰浩特市草原香云种植专业合作 社 发起人之一 ,带动9 当地农民致富,是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致富带头人,被农业部授予 2014 年全国粮食生 产 先进个人 。 4、 管理机构设置 管理机构: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作社设理事长 1 名,为本
17、社的法定代表人。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负责,由 3 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设监事会,监事长 1人,由 3名成员组成,监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决策管理监督机构和工作服务机构:组成如下: 理事长:李太允 理 事:赵晓方 安海松 刘铁明 监 事:尹文峰 许京浩 李太源 财 务:安海松 营销部:赵晓方 生产技术:李太允 5、 管理制度 ( 1) 财务管理制度 &nbs
18、p;本社 根据有关财经纪律,制定、执行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社员股金(或会费);政府扶持的资金;银行贷款;每年从结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接受的捐赠及其它资金。 本社接受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10 自有资产。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社可以按规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众捐赠,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平调本社资产。 理事会须在每一季度终了时将上期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理事会须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供上年经监事会审核通过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 ,同时提出下年度的财务收支
19、计划,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经社员(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本社扣除当年服务成本,年终盈余按下列顺序和项目分配:公积金,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股金红利,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二次返利,按税后利润分配情况和社员产品交售额返利;风险基金,按税后利润分配情况提取。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本社如有亏损,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弥补。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因弥补 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办法和期限。 ( 2)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制度 本社遇下列情形之一时,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原确认机确认后予以解散,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成员少于五人无法开展活动; 与其它组织合并; 股金连同储备金亏损四分之三以上,不能继续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活动消亡; 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