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股票基本分析财务操纵案例 一、财务操纵的特殊会计环境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经济环境以及所受政策约束有较大差异,特别是在实行了几十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后,目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许多市场行为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的痕迹。例如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每年由国家计委制定,然后再按条块和行政隶属关系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各部委。对于拥有数万亿元资产的全国国有企业而言,每年一百亿元的新股额度无异于杯水车薪,能够争到 新股额度,企业自然十分珍惜。在新股发行数量是常量的情况下,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募集到更
2、多的资本,只有尽量提高新股发行价格这一变量。新股发行价格受到发行市盈率的限制,一般在 20 倍左右。由于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因此大型国企在新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只能将原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人股。 这部分剥离出来的资产历史上属于原来的会计实体,按会计实体假设对全部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按会计期间假设把一部分资产费用化并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以确定利润。 在发行新股前, 为了向社会公众揭示这部分剥离资产的盈利能力,会计师不得不将这部分剥离资产假设为一个新的虚拟的会计实体,并2 且假设其已经存在了三个或三个以上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
3、原来会计实体中剥离出一部分营业收入和费用归虚拟会计实体,并据以确定虚拟会计实体在各个会计期间的利润。按照会计常识,只要是可以辨认的资产都能够从总资产中剥离出来单独计价,但是总资产的盈利能力却不是各单项资产盈利能力的简单相加。这种从总资产中剥离部分资产,并模拟计算其营业收入和费用,再据以确定该部分剥离资产产生的盈利的方法,不仅违背了会计实体和会计 期间的基本假设,而且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财务包装提高了许多机会。 1997年新上市的公司,其招股书披露的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普遍在 40以上,个别公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甚至高达 100以上。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足 7
4、。由于上市前的过度包装,导致上市后公司必须在提高净利润和降低净资产两个方面进行利润操纵,以使上市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会比上市前陡然降低。 二、利润操纵的案例分析 1 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案例分析 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多见于房地产业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 司。 L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 1994 年销售英达花园以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的成3 本入帐,与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对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不相一致,其销售收入 129 171 827.85 元,及相应成本人民币 87 762 114元列示于后附的合并会计报表中。” 点评: 根据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房地产
5、的销售应在办理相应的产权移交手续,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后方能确认为销售收入。 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在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与 之相对应的销售成本也不无道理。现行制度的规定过于严厉,但L 公司以售楼合同金额确认为当年销售收入的做法似乎也不够谨慎,毕竟合同义务的履行还刚刚开始,如果将售楼合同金额按施工进度分期确认为销售收入好象还说得过去。至少从推迟交纳所得税的角度来说,按现行制度在产权移交并开具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似乎也是对公司有利的。 以 L 公司为例, 1994 年以英达花园售楼合同金额及其相应的成本入帐,导致利润增加 41
6、 955 713.85 元( 129 717 827.85 87 762 114),按 L 公司适用所得税率 15计, 1994 年 将为此多缴纳所得税620 万元。 L 公司显然不会不知道推迟缴纳所得税百万元的好处,并且甘冒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风险, L 公司坚持按售楼合同金额确认1994 年的销售收入一定有难言的苦衷。 H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经查,贵公司于 1995 年将业已出租给某公司之物业4 出售给另一公司, 1995 年获销售收入 4 100 万元。” 点评: 未等出租物业到期,便匆匆忙忙出售给另一公司,销售收入4100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10 013.6 万
7、元的 41, H 公司之匠心由此可见一斑。 J 公司被出具的说明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 将南澳县国土局出让给贵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深圳辉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澳国土开发总公司。根据深圳市华商律师事务所于 1995 年4 月 18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贵公司尚应完善有关的法律手续。” 点评: J 公司将 1995 年 4 月 18 日尚未办完法律手续的转让收入计入1994 年损益表,是否有点太早? T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 1996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中计有 4 106 508.00元人民币及相应的主营利润计 453 901.04 元人民币
8、,系贵公司在 1996年 12 月 31 日之前开 具销售发票,而于 1997 年 1 月 15 日之前办理产品出库手续。” 点评: 销售实现在 1996 年,产品出库却在 1997 年,时间虽相差只有15 天,却跨越两个会计年度,看来无需注解,已能知道其中奥秘。 X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 1995 年贵公司按债务重整方案,以拥有的在建楼宇华乐大厦中的部分产权计人民币 30 612 839.60 元,抵偿所欠中国人民5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币 166 585 723.22 元的债务,由此产生利润人民币 135 972 883.62 元。后又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人民币 166
9、585 723.22 元购回相同产权。我们认为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和中国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一致。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对后附会计报表的比较数字,即相关的经营所得的利润、所得税、固定资产、可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及 1996 年度的固定资产、可分配利润、股东权益不能确定。” 点评: X 公司保留意见中所披露的问题过于复杂,我们作一解释: 1 X 公司拥有在建楼宇华乐大厦的部分产权,该产权的帐面价值为30 612 839.60 元。 2 X 公司欠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债务为 166 585 723.22 元。 3 X 公司以帐面价值仅 30 612 839.60 元的资产抵偿 166 585 723.
10、22元的债务,并将差额 135 972 883.62 元作为利润入帐。 4 X公司后来又以 166 585 723.22元的现金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购回上述产权,并将上述产权列作 X 公司固定资产。 X 公司的会计师十分聪明,他首先创造了一笔交易:以一项资产抵偿 5 倍于该项资产帐面价值的债务,交易的结果当然是公司获得了1.35 亿元的利润。然后他又制造了一笔交易:以相当于原来所欠债务的金额向债权人买回抵偿债务的那项资产,交易的结果当然是债权人全部收回了借款。最后他又以 1.66 亿元的价值将原来 只值 3000 多万元的在建楼宇的产权作为 X 公司的固定资产入帐。上述交易的结果是债权人和债务
11、人皆大欢喜:债权人如数收回全部借款,而债务人则6 获得了 1.35 亿元的帐面利润。本来一项很简单的偿还欠款的交易,经过精心包装后竟然会产生巨额利润,堪称财务包装的杰作。也许是会计师自己也觉得这样做太过分,于是 1996 年(即次年)又将原值1.66 亿元的固定资产调低为 1.33 亿元。 2推迟确认本期费用 与提前确认营业收入一样,推迟确认本期费用同样具有增加本期利润的作用。 S 公司被出具的说明意见 该意见称:“百大宾馆已经使用的空 调系统 2 014 914.29 元和客房、餐厅装潢费 375 164.37 元,仍列在建工程。” 点评: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建工程完工后应立即转入“固定
12、资产”帐户,并从转入之日起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S 公司的做法显然是推迟确认本期费用,并导致本期利润相应增加。 B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 1995 年二电炉分厂因设备故障而停产发生的费用 8 194 625.06 元,历史遗留的工程设备大修理支出 6 282 661.75 元,列入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未计入当年损益。” 点评: 上述两项费用如在本期确认,将会使税前利润 因此减少 14 477 286.81 元。 B 公司 1995 年利润总额为 6375 万元,上述两项费用推迟7 确认致使 1995 年利润增加 1447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 22.7。 Z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13、该意见称:“ 199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在产品成本为 174 783 884.31元,其中包括在产品定额成本差异 52 515 657.52元。此项差异应在期末在产品、库存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其中,本期销售产品成本应负担此项差异额为 24 342 287.21 元。贵公司并未就该项差异额作出记录和反映。我们认为 ,除存在上述因少转在产品定额成本差异影响本期销售成本少计外 ” 点评: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 Z 公司 1995 年销售成本少计 2434万元,相应地利润多计 2434 万元。经查询 Z 公司 1995 年度损益表,Z 公司 1995 年度利润总额仅为
14、 436.22 万元,每股净收益仅为 0.0012元。也就是说, Z 公司如果在产品定额成本差异 2434 万元全部计入销售成本的话, Z 公司将会出现 1998 万元的年度亏损。通过财务包装终于 Z 公司免遭亏损,每股净收益虽然只有一厘多,但总比出现赤字要好。 E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公司 1995 年度利息净支出较长短期借款金额及合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要少 660 万元。” 点评: 经检索, E 公司 1995 年度利润总额为 858.24 万元,少计利息费用而导致的利润虚增 660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77。 8 N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在待摊费用
15、、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其摊销上不够规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了经营成果。” 点评: 据检索:公司被出具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会计年度,利润总额 346 .82 万元,仅为上年的 15。而年末待摊费用余额高达 23 568 740.85 元,年末递延资 产余额高达 47 207 083.83 元,两项合计占流动资产年末余额的 15以上。看来,如果 N 公司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其摊销规范一点的话,说不定 N 公司在当年就会出现亏损。 X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已售罄的怡都大厦成本及华乐大厦在建成本,因此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计人民币 10 2
16、55 760.57元及在建工程成本 10 255 760.57 元。因华乐大厦在建成本尚未核定,故我们不能确认办理完毕。因此,我们对后附利润表中的销售收入人民币 87 336 000.00 元,成本人 民币 32 756 059.28 元,及净利润 54 579 940.72 元予以保留。” 点评: X 公司的会计师把本该在 1996 年确认的成本放到 1995 年,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从而增加本年度利润。上年利润减少本年度利润增加,还能提高利润增长率。 但是,财务包装毕竟作用有限,推迟确认的费用到下一期仍需确认。 B 公司、 E 公司、 N 公司和 C 公司虽然在 1995 年免遭亏损厄运,9
17、但 1996 年均出现巨额亏损。 3潜亏挂帐的案例分析 潜亏挂帐多见于濒临亏损的上市公司。 ZF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公司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按二届董事会 23 次会议纪要决定暂挂”。 点评: 根据对 ZF 公司 1995 年报的检索结果,上次挂帐的待处理资产净损失达 1055 万元,系于 1993 1995 年间形成。公司主营业务自1994 年起已出现亏损, 1995 年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 1994 年利润总额仅为 919.20 万元,以上资产净损失若在 1994 年度确认,则公司在1994 年度就会出现亏损。公司在 1995 年通过对潜亏挂帐以及后面将
18、要述及的重复计算投资收益等“技术处理”方法,竟然使 1995 年利润总额达到 2875.97 万元,比 1994 年增长 2.2 倍。但 1996 年却发生亏损 5687.31 万元。 SH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SH 公司与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房地产纠纷,法院终审判决SH 公司败诉, SH 公司为此须向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 2786 万元。该被出具的保留意见称:“公司未将上述终审判决结果计入当期损益,计影响当年利润 2786 万元。” 点评: 法院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纵然表示不服,也不能因此10 而拒不执行终审判决,即使是出于谨慎考虑,亦应将损失计入当年利润表。 SH 公司 1996
19、 年净亏损 7845.60 万元,每股收益 0.516 元。 G 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贵公司会计报表还存在以下问题,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期末余额 4.93 亿元,系分别从存货和应收帐款转入,是一笔需要确认的亏损。由于核算口径的问题,这笔需要确认的亏损哪些应归属 1996 年,哪些应归属以前年度无法确认。” 点评: 经检索, 1996 年末公司股东权益余额为 85 894.79 万元,上述待处理资产净损失占股东权益的比例达 58。 G 公司 1994 年利润总额 13 005.20 万元, 1995 年利润总额 3 443.17 万元,如果上述净损失中的一部分在 1994年和 19
20、95年确认的话,那么 G公司 1994年和 1995年就已发生亏损。尽管此项巨额亏损 1996 年仍未计入当期损益,但G 公司 1996 年仍亏损 17 595.61 万元,一年的亏损额超过了前两年的盈利额。 SL公司被出具的保留意见 该意见称:“我们注意到,贵公司三家下属联营企业本年出现大量亏损共计达人民币 103 560 678.05 元,按持股比例,贵公司应承担损失人民币 51 780 339.03 元。因持股比例不超过 50,所以这三家公司的投资收益按成本法核算,也未纳入合并范围。” 点评: 根据上述 SL 公司应承担的亏损测算, SL 公司在这三家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正好是 50。从理论上说,持股 50并非绝对控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