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肝炎如何预防,北京武警总队第三医院肝病诊疗中心,一、管理传染源,(一)报告和登记 各级医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病毒性肝炎病例作传染病报告,急性病毒性肝炎应做病原学分型报告和统计。慢性病毒性肝炎病例只登记1次,1年复发跨两个年度者不再重复登记。,(二)隔离和消毒 急性甲型肝炎隔离期自发病日起3周。乙型肝炎可不定隔离期,如需住院治疗,也不宜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阴转或肝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为出院标准,只要病情稳定,可以出院。对恢复期HBsAg携带者应定期随访。对丙型和丁型肝炎的处理同乙型肝炎。戊型肝炎隔离期暂同甲型肝炎。各型病毒性肝炎可住院或留家隔离治疗。病人隔离后,对其
2、居住和活动场所(家庭、宿舍及托幼机构等)应迟早进行终末消毒。基层卫生防疫机构应对肝炎病例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三)有关行业人员肝炎患者的管理 对饮食行业人员和保育员每年作一次健康体检,发现肝炎病例立即隔离治疗。急性肝炎患者痊愈后,半年内无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肝功能持续正常,且肝炎病毒传染性标志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慢性肝炎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疑似肝炎病例在未确诊前,应暂时停止原工作。上述范围的新增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应进行健康体检,凡肝功能异常和/或肝炎病毒传染性标志阳性者,不得录用。,(四)托幼机构儿童肝炎患者的管理 托幼机构发现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后,除患者隔离治疗外,应
3、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范围根据调查后确定,一般以患者所在班级为主。观察期间不办理入托手续。甲型和戊型肝炎的观察期限为45d,乙型、丙型和丁型肝炎暂定为60d,对符合出院标准的肝炎患者,尚需继续观察1个月,并需持医院出院证明方可回所(园)。,(五)献血员管理 献血员应在每次献血前进行体格检查,检测丙氨酸转氨酶(ALT)、HBsAg和抗-HCV,凡ALT异常和/或HBsAg、抗-HCV阳性者不得献血。,(六)HBsAg携带者的管理 HBsAg携带者是指HBsAg阳性,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对这类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
4、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HBsAg携带者要注意个人卫生、经期卫生及行业卫生,牙刷、剃须刀及盥洗用具等应与健康人分开。 (七)抗-HCV阳性者的管理 同HBsAg携带者。,二、切断传播途径,(一)提高个人卫生水平 利用黑板报、小报、电影、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各企业单位应创造条件,提供流动水洗手和洗餐具等,养成食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二)加强饮食、饮水、环境卫生管理 饮食行业(包括个体开业户)及集体食堂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尤其要做好食具消毒,食堂、餐厅应实行分餐制或公筷制。要加强生食水产品的卫生监督,加强对产地水域的卫生防
5、护,防止被粪便和生活污水污染。要掌握产地病毒性肝炎流行和水域污染情况,以及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卫生问题。一旦发现有污染可能,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于短时期内供应大量贝壳水产品时,应留样以便查考。 要加强水源保护,严防饮用水被粪便污染,对甲型和戊型肝炎流行区的井水、缸水、涝坝水,须用漂白粉消毒,余氯应保持在0.3mg/L以上。中小学校应供应开水,学生自带水杯。,(三)加强托幼机构卫生管理 托幼机构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对食具及便器的消毒制度,儿童实行一人一巾一杯制,认真执行晨检或午检。对托儿所应注意尿布消毒。各班级使用的玩具应严格分开。发现肝炎患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报告有关防疫部门,对所
6、在班组进行消毒及医学观察。 (四)各服务行业的公用茶具、面巾及理发、刮脸、修脚等用具应做好消毒处理。,(五)防止医源性传播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加强消毒防护措施。各种医疗及预防注射(包括皮试、卡介苗接种等)应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各种医疗器械及用具应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采血针、针灸针、手术器械、划痕针、探针、各种内窥镜以及口腔科钻头等),尤其应严格对带血污染物的消毒处理。对血透析病房应加强卫生管理。对确诊及疑似病毒性肝炎病例进行医疗和预防注射时,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六)积极综合医院应建立肝炎专科门诊。有关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七)阻断母婴传播 妇产科医务人员应向HBsAg和/或抗-HCV阳性的
7、育龄妇女广泛宣传关于防止乙型和丙型肝炎病毒传染其婴儿及其他人群的注意事项。应将HBsAg和抗-HCV列入产前常规检查项目。对HBsAg和/或抗-HCV阳性孕妇,应设专床分娩,产房所有器械要严格消毒。对HBsAg阳性的孕妇所生的婴儿,用乙型肝炎疫苗预防;HBsAg及HBeAg双阳性母亲所生婴儿,应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联合免疫。对其他所有新生儿于出生24h内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八)加强血液制品的管理 从事血液和血液制品以及生物制品的单位,应按卫生部(82)卫防字第35号关于加强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管理的规定(试行)要求,生产和供应血液制品和含人体成分的生物制品,尤其要做好
8、生物制品的HBsAg和抗-HCV检测工作,阳性制品不得出售和使用。 (九)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坚决遏制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丑恶活动。,三、保护易感人群,(一)甲型肝炎疫苗 主要用于幼儿、学龄前儿童及其他高危人群。 (二)人血丙种免疫球蛋白 主要用于接触甲型肝炎病人的易感儿童。剂量为0.020.05ml/kg,注射时间越早越好,不宜迟于接触后14d。,(三)乙型肝炎疫苗预防,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HBV感染的最有效方法。 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是新生儿,其次为婴幼儿和高危人群(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器官移植患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易发
9、生外伤者、HBsAg阳性者的家庭成员、男性同性恋或有多个性伴侣和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乙型肝炎疫苗全程接种共3针,按照0、1、6个月程序,即接种第1针疫苗后,间隔1及6个月注射第2及第3针疫苗。新生儿接种乙型肝炎疫苗越早越好,要求在出生后24h内接种。新生儿的接种部位为大腿前部外侧肌肉内,儿童和成人为上臂三角肌中部肌肉内注射。单用乙型肝炎疫苗阻断线婴传播的保护率为87.8%。,对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h内尽早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最好在出生后12h内,剂量应100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g重组酵母或20g中国仓鼠卵母细胞(CHO)乙型肝炎疫苗,可显著提高阻
10、断母婴传播的效果。也可在出生后12h内先注射一针HBIg,1个月后再注射第2针HBIg,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一针10g重组酵母或20g CHO乙型肝炎疫苗。后者不如前者方便,但其保护率高于前者。新生儿在出生12h内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可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哺乳。,对HBsAg阴性母亲的新生儿可用5g重组酵母或10g CHO乙型肝炎疫苗;对成人建议接种20g重组酵母或20g CHO乙型肝炎疫苗。对免疫功能低下或无应答者,应增加疫苗的接种剂量和针次;对3针免疫程序无应答者可再接种3针,并于第2次接种3针乙型肝炎疫苗后12个月检测血清中抗-HBs。,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有抗体应答者的保护
11、效果一般至少可持续12年,因此,一般人群不需要进行抗-HBs监测或加强免疫。但对高危人群可进行抗-HBs监测,如抗-HBs10mIU/ml,可给予加强免疫。,(四)意外暴露HBV后预防,在意外接触HBV感染者的血液和体液后,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血清学检测 应立即检测HBsAg、抗-HBs、ALT等,并在3和6个月内复查。 2.主动和被动免疫 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10 mIU/ml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10mIU/ml或抗-HBs水平不详,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 部位接种一针乙型肝炎疫苗(20g),于1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g)。,四、病毒性肝炎的消毒方法,病毒性肝炎消毒方法(见下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