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鹤济新峰煤业公司局部通风管理办法 鹤济新峰煤业通风科 2011 年 12 月鹤济新峰煤业公司 局部通风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杜绝因局部通风管 理责任不到位,造成意外 事故 发生。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一、 局部通风 管理责任 划分 通风科负责矿井局部通风业务 的 监督检查 工作。 安全检查科 及其它业务科室 负责 检查 考核。 施工单位负责风筒的领用、井下延接、管理等工作 。 施工单位负责局部通风机的领、运、安装和回收业务。 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的局部通 风机的检修、维护、更换业务。 局部通风机 安装由机电科负责 协助指导 ,安装好后移交施
2、工单位使用。 局部通风机 开停 、 瓦斯电 闭锁 、风电闭锁 等装置由 机运 科 负责安装和回收。 二、 风筒 的 领用、回收 管理 风筒 领用 1.通风 科 负责根据 每月初 开掘进尺计划, 向仓库开出库单,以方便施工单位领用。 风筒 回收 1.通风 科 负责 巷道贯通后 ,及时安排施工单位把风筒 回收 入库 。 三、 施工地点 风筒 吊挂、延接要求 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 10m 除外 ),风筒接头要反压边。 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 死弯。 风筒由施工单位 管理。 风筒距 工作面 正头 距离不得超过 5m,破口 要及时粘补。 施工单位施工无支架巷
3、道时,应在巷道一侧适当位置每隔 3 5m 拉线打 眼 ,以备吊挂风筒之用。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风筒崩坏、划破、损坏、丢失、丢弃等。若发现以上问题,按原价值进行 赔偿并 罚款。 风筒吊挂要根据 巷道中线或巷帮成一条直线 ,防止高低不平, 里出外进。 距离皮带等机械设备不小于 300mm。 ( 8)风筒由通风科负责编号。 四 、 局部通风 机 及 设备管理 局部通风机 的管理 1 局部通风机入井前 机运科 必须在地面进行试 运转,并对其机械、电气、防爆等性能进行检查,保证性能参数符合选型设计要求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确保通风机完好。 2. 运输局部通风机应使用运输工具 。
4、 装车时轻装轻放,严禁碰撞,需要人工搬运时,不准在地上翻滚,以防损坏风机影响性能。 3.安装 局部通风机时, 要求上架 机 体保持水平,离地高度不得低于300mm。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 施工单位当班电工要 经常对局部通风机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修。因失修、运转不良造成风机损坏要追究包机人的责任。 5.局部通风机,必须做到双风机、双电源 , 风机自动倒台,瓦斯风电闭锁。 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以备主机故障时备用机能保持掘进工作面的正常通风。 6.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必须是支护完好、顶板无淋水、无杂物、积尘、积水且距回风口不小于 10m, 其通过风量必须大于局
5、 部通风机 吸风量,并保证局 部通风机 与回风口间 的 巷道风速不低于 0.25m/s。 7. 局部通风机及配套设备不经通风科 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动安装位置。严禁甩掉保护装置及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8. 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9. 看管风机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0. 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操作人员应时刻注意风机运转情况,发现局部通风机声音异常,电缆及电机发热有焦味或电机外壳过热等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向 矿调度和 通风部门汇报。 11.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局部通风机仍由原施工单位看管 。 施工地点变更时, 施工单位
6、经双方交接后由接收单位负责看管。 12. 局部通风机及配套设施因停工、巷道贯通、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或更换时,要及时回收或升井检修,回收滞后时间不得超过 3 天。 13. 掘进工作面需要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时, 施工单位 必须 提前 制定停电 安全 措施 。 并向矿调度、通风科、机运科备一份备案,否则风机严禁停电。 14. 看管风机人员 每 10 天进行一次风 瓦 电闭锁试验,每 天 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自动倒台试验一次, 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 并且 做好记录 备案,检查记录每月报通风科一次,有通风科装订备案 。 发现异常 应 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室和通风 科 进行处理。 15. 加强局部通风管
7、理,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发生计划外停电、停风 的 ,由通风科牵头 , 安全检查科、机电科、 施工单位 参加事故追查 ,追查记录由安检科备案存档。 16. 通风 科 负责巷道开工前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供风量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杜绝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 17. 看管风机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发现停风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在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恢复供风,送风时局部通风机要缓慢启动,以免送风过猛。 18. 看管风机人员在局部通风机正式运转时,只准在附近 20 米范围内作业,否则按“三违”处理。 19. 局部通风机正式运转后,由通风 科 负责挂好局部通风机管理牌版,由 各班 电工负责看管 ,接班后将姓名填写在牌版上。 五 、风筒管理 1、施工单位在巷道开工前必须向通风部门申请使用风筒的数量,并 负责 将 风筒运送到施工地点,随后通知通风 科 派人 负责指挥 延接风筒。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风筒,不得随意破坏风筒,否则按照风筒的原价值进行罚款赔偿。 3、开掘巷道贯通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负责回收风筒,回收过程中发现丢失或损坏风筒,必须按照原价值进行罚款处理。 鹤济新峰通风科 201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