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姜堰区城西实验学校晋升高级教师评分表 申报人: 申报学科: 一级教师取得时间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具 体 内 容 佐 证 材 料 得分 自评 总分 学校评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 10分) 1.年度考核( 5 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 近 5 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得 3分,优秀等次每次加 1 分,受政府嘉奖及 以上奖励的加 2 分。 2.表彰( 5分) 任现职以来受过各级 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镇 局级每次 2 分,县区级每次 3 分,地市级每次 4 分,省级及以上每次 5 分。获县区级及其以上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每次
2、 1 分。获城西实验学校表彰的 出彩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等每次加 2 分(累计不超过 5分) (二) 教育工作( 17分) 1.教育管理( 8 分)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 6 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 、 课外活动小组指导老师等其 它 教育管理工作 7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 2 年以上,或 上述 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3年以上 )得 5分。任现职以来,担任 城西 班主任工作 1年以上或上述其 它 教育管理工作 1 年以上的,每增加 1 年加 1 分。 同等条件下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 2.教育实绩( 6 分) 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团队和其 它 学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获 镇局
3、级表彰一次 2 分, 县区级每次 4 分,地市级每次 6 分 。 获城西实验学校表彰每次2 分 ( 累计不超过 4 分 ) 。 在城西校级活动评比中或完美教室、完美办公室评比中获奖,一次加 0.5 分;参加调研考试小学部获优秀等级,初中部进入前 6名,每次加 1 分。 其中,同年度获集体和个人表彰不重复计分,按得分高的算一次 。 3.学生获奖( 3 分) 任 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政府组织的竞赛获奖或学生作品发表,县区级每人每次 0.5分,地市级每人每次 1 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每次 1.5 分 (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2 (三)教学工 作( 2
4、8分) 1.工作量( 5 分) 完成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 分。 2.循环教学( 6 分) 从教以来,担任过 1 次大循环教学工作或 2 次小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 3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得 6 分。 3. 公开课、 ( 6分) 任现职以来,开设公开课, 县 区级每节 2 分, 地 市级每节 3 分, 省级每节 4分,城西实验学校每节 1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4. 评优课、教学基本功( 6分) 评优课或者教学基本功竞赛,教研站级奖 每次 1 分;县区级 每次 2 分;地级市 每次 3 分;省级及以上等级奖得 6分;城西实验学校优秀等级的每次 1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对于单项基
5、本功竞赛,如课件制作、说课、粉笔字、普通话、写作等,对照基本功竞赛下调一个级别计分。 5.学生满意度 ( 5分)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度均为 85%以上 3 分,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度 90%以上每次加0.5 分。 (四) 教科研工作要求( 20 分 ) 1.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参( 12 分)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县区级每篇 1 分( 累计 不超过 4分),地市级每篇 2 分,省级及以上每篇 3 分,核心期刊每篇 5 分。获奖论文降一个等级计算 。 论文字数一般在 1000字以上,正式出版专著(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
6、)每部 10 分。积极参加城西实验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发表校级论文每篇 1分(累计不超过 4 分)。 2.教学改革及课题研究工作( 8 分) 近 5 年来,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课题研究,并已经结 题的 区 级,参与 1 分,核心成员 2 分,主持人 3 分;地市级参与 2 分,核心成员 4 分,主持人 6 分;省级参与 4 分,核心成员 6 分,主持人 8 分。课题立项但没有结题的折半计分。 3其它 (与前两项不重复计分) 若无发表的文章,但主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可得 20 分。 3 (五)专业成长( 5分) 名师骨干 被评
7、为大市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 5分,学科带头人 4 分,教学能手 3 分,教坛新秀 2 分。县区级名校长、名教师 3分,学科带头人 3 分,教学能手 2 分、教坛新 秀 1 分 。城西实验学校 校级骨干加 1 分。 (六)其它( 20分) 1.教龄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每年 0.5 分。 2.进档 任现职至今进档一年 0.5 分(第一年进档不加分)。 3.学历 取得 博士 学位 1 分。 4.城西实验学校任教 在城西工作 满一年加 1 分 。 晋升职称者需要在城西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同等条件下在城西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交流到期继续留任,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农村任教等 符合职称晋升基本要求。 注: 1.本评分表依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 组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 2013 4 号)、泰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泰职办 2013 2 号)以及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 2013 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泰教师 2013 18 号)等文件结合城西实验学校具体情况制定。 2.每项的最终得分不超过一级、二级指标中规定得分。 3.最终评审结果在充分尊重量化得分的基础上,由职评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