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公赴法 国 签证申请材料说明 统办国,外交部 5 个工作日,使馆签证 5-7 个工作日 签证材料需由甘肃省外办驻京签证室提交使领馆,请勿擅自提交! 出国人员提交国际处材料清单, 提交时 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 邀请 信 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包括邀请人的签名、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申请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职务)。 2. 日程原件( 日程必须和邀请信日程时间一致 、出访目的为参加国际会议,下载网站详细日程 ) 。 3. 全英文 大写 签证申请表 2 份。 申请表需逐项填写,家庭地址需详细至门牌号;雇主一栏应填写单位名称而不是单位领导的名字; 36、 37 项也需中文手写签名; 最后
2、一栏须填上时间、 地点及本人签名( 双面打印,签 名需为手写、中文)。 4. 签证照片 4 张( 3.5*4.5)。 5. 法国名单表 1 份。 6. 机票订单、酒店订单各 1 份(英文版本)。 7. 签证费缴费后的银行水单复印件 1 份(银行或银行卡转账 ,不要网银转账 ) ,预付 800 人民币,注明 “ 申请人姓名,人数,国家的签证费 ” 。 8. 因公护照原件 。 9. 因公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张 。 10. 身份证复印件 2张。 注: 1. 法方一般发给 3 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申根签证,有时也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发放只适用法国的国别签证。 2. 凡经过法国前往第三国,停留不超过 10 小时且不出机场可免办签证,但巴黎有三个国际机场,凡需由一个机场去另一个机场换乘飞机者,必须申办过境签证,所以过境法国最好事先办妥过境签证。 3. 申请过境签证需填写护照及复印件 1 份、申请表 1 份、照片 2 张、机票订单、第三国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国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法方一般发给停留允 5 天的过境签证。 4. 签证费缴费: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驻京签证室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 账 号: 1100 6022 4010 1492 26086 注: 请严格按照上述地址汇款,不得多字掉字, 否 则按退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