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治校背景下的学生管理工作热点问题探讨广东药科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徐位良 研究员,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评分操作说明(高等学校用表),一、主要热点问题二、原因分析三、解决思路,一、主要热点问题(一)招生:自主招生、民办高校招生宣传;(二)就业;(三)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毕业证颁发、学生处分;(四)非正常伤亡:自杀、交通事故等;(五)高校学生社团。,二、原因分析(一)部分条例规定操作性不强(二)处罚不合理(三)个别高校个别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存在一些程序问题,(一)部分条例规定操作性不强。 用词含糊不清,在理解上容易出现因人而异,这样也容易产生纠纷。例: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勒令退
2、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在宿舍留住异性,视情节、影响程度和认识态度,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违反学校要求,在外不正当留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勒令退学处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道德的概念其内涵也逐步发生了变化,道德败坏应该如何确定,不同年代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至于违规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和认错态度等也无量的界定,这种操作性不强的条例在全国各高校的规章制度中也很常见,很多处罚的范围均是比较模糊的规定,也没有用语义明确的法律用语来描述。,(二)处罚不合理罚款没收规定。组织宿舍管理部门或者辅导员去没收和罚款等,从而引起一些纠纷。例:“学校对损坏宿舍设备严重者,除要求照价赔偿外可给予罚款或者纪
3、律处分;对使用电炉、加热器、电热器、电热杯、电熨斗和其它电热设备者,可没收电器或者给予罚款等,(三)高校个别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存在一些程序问题 个别高校出台的规章制度存在缺乏公平和公开程序,学生参与度不够。 很多高校均设置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等机构,但很多部门在出台规章制度时也经常忽略这些委员会的存在。,三、解决思路,(一)总思路:以生为本,坚持原则(二)加强学校规章制度、机构等层面完善(三)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四)加强各种意外伤害防范(五)加强心理问题学生咨询服务工作,(一)总思路,树立全员育人理念, 树立以生为本、坚持原则理念, 坚持引导学生自律、自强、自立。,(二)加强学校规章制度、机构
4、等层面完善,1、加强校文件建设、章程,在章程基础上制定教学科研管理的相关条例,特别要对当前正在运行的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学校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改;2、成立高校法律顾问机构、完善各种委员会建设;3、做好宣传: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4、校务公开 使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等均能在阳光下进行,特别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困难认定、招生、饭堂管理、物业考核等与学生相关的事项均要进行公开。,(三)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1、入学教育签订相应知晓书或安全自律协议书(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生手册(校纪校规、学籍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文件知识)的学习,组
5、织相应的纸质书面考试。,2、新生入学心理测试:资料存档、问题学生的访谈记录、随访记录;3、请假手续的规范:书面或手机信息;4、严格实习期间的纪律管理,要有明确的请假规定并严格执行;5、各种主题班会(安全、教学管理等)的签到、会议记录等;,6、心理问题学生:发现、访谈、约谈家长建议送院、休学、复学各手续的完善和规范;7、申请校外住宿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家长同意)、安全知晓书、批准、退宿;8、宿舍管理:违规电器处理、宿舍巡查、卫生检查;9、教学管理:相关制度的解读和宣传。,福建一男辅导员检查女生宿舍引发争议,【冒泡】2016-4-1814:35:09学校做的.,一到网上就辅导员问题【冒泡】14:
6、47:23得提醒我们的辅导员一下【潜水】14:48:55两难的辅导员。【吐槽】14:49:15主要是做法不妥现在学生法律意识很强,我们辅导员工作也得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才行【活跃】14:50:43辅导员的工作必须要依法依规 【潜水】14:51:36确实是这样,同时,工作方法也相当重要,沟通多点,信任多些,教学管理(毕业证、学位证授予等),田咏诉北京科技大学案,王某诉武汉理工大学案,吴某诉暨南大学案,白蕊诉天津师范大学案;均以学校败诉为终局,给我们留下诸多感慨和思考;坚持各种处理程序公正、公开、公平。,学生告学校,法院判决,学校服从判决,重审还是不授予学位,学生不服,再告学校,法院再判但一直告下去
7、肯定不是办法。因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学术团体,其作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是学术行为。在目前的体制下,无论是司法还是行政途径,都没有办法强制学位评定委员会。,(四)加强各种意外伤害防范,1、体育运动类,体育课、校内体育比赛,课外体育活动、校外比赛,案例:体能测试意外猝死 律师说法:学校不一定承担赔偿责任 “体能测试是教育部规定的,那么猝死应当是正常教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学校与学生都无法预测。如果学校在事前事后工作充分,即事前有平日对学生的体检,事后有及时的抢救,那么学校将不承担赔偿责任。”,防范措施,1、赛前体检(中长跑,篮球、足球比赛)2、适当的医护保障(医护人员、药品、救护车);3、
8、完善的现场应急处理;4、指引学生不参加校外非正式比赛。,(四)加强各种意外伤害防范,2、校内交通安全行人单车五类车机动车,单车 五类车,飙车 交通事故,2013年,刚刚踏入“象牙塔”的大学生小李为自己添置了一台无牌燃油助力车。开学不久的一天,小李从教学楼出来,由于路口停着两部大货车,影响了正常的通行,所以小李选择了从小路绕行,却与停在交叉口内的林某驾驶的同样无牌的燃油助力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小李被送往医院救治,但不幸于次日抢救无效而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李无证驾车且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在本起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林某无证驾驶无牌燃油助力车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与事故发生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本
9、起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经交警部门鉴定,事故中的两辆助力车均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但符合机动车标准,在学校行驶未受管理。事故发生后,小李的父母将林某及校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7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部门认定小李负主要责任,林某负次要责任,故就原告剩余损失,林某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校方作为学校的管理人,应对校园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对校园超标燃油助力车、行驶进校园内大货车管理不规范,是案涉事故发生的一定原因,校方依法应承担第三人侵权赔偿责任的15%的补充责任。(本案例摘自人民法院报2014),防范措施,1、交通安全教育;2、学校出台校园内相应交通安全规定;3、禁止摩托车、燃油
10、助力车、电动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4、建议学校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划出专门的单车道。,3、校园设施安全宿舍、课室等校内建筑楼顶围栏及走廊围栏:高度、坚固;校园内湖泊:深度、警示牌;体育设施:篮球板,球场围栏,足球门框等宿舍、课室等建筑消防安全:门禁系统设置的合理与安全性,消防设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 ( 包括中高层住宅 )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 .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11、0.22m ,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防范措施,1、及时检查维修校园公共设施:特别是围栏的质量及高度;2、引导教育学生不要到建筑物楼顶活动。,(四)加强各种意外伤害防范,4、实验室安全、和谐宿舍实验设施、危险品管控,防范措施,1、营造和谐宿舍关系;2、加强实验室危险品的管控;3、加强实验操作技能训练。,5、实习期间安全(本节主要内容摘自中国律师网),在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与用人单位事先对责任的分担有约定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分担责任,但该项约定不能构成任何一方对实习生受伤的免责。,三种情况:1、
12、在校生的实习是通过学校安排、推荐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习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一方或者两方承担赔偿责任。,2、在校生的实习过程未经学校安排或者推荐。实习生根据自己的安排进行实习;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也不需要学校的有关推荐或者证明资料,实习活动是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过程也没有向学校老师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学校在平时的监管活动中尽到了监管责任,对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告知或宣传活动,就应当由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学校毕竟对学生负有监管的义务,应当尽可能的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基于此种监管责任,学校要对在校生在实习中受伤
13、承担补充责任。即在用人单位不能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危害到受伤学生的治疗或康复时,由学校先行垫付相关费用。,3、参与实习的在校生是未成年人(职校)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学生的实习活动是否有学校的参与,学校都应与实习单位一起对该学生在实习中的受伤负连带责任。因为,学校作为其学生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学生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严格的管理。,防范措施,1、加强实习前教育;2、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互动;3、严格请假管理制度。,五、加强心理问题学生咨询服务工作,方式: 校内外意外伤亡(自主或非自主坠楼、其他方式自杀、其他原因意外伤亡)人群: 人群: 心理现异常学生、 心理未现异常学生,大学生患病坠楼 学校尽责无
14、需赔(本案例摘自2016年01月13日 新浪司法)北京某大学学生王某在校期间患病,意识不清,意外坠楼,王某将大学诉至法院,认为学校未尽到相应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日前,海淀法院审结此案,认定学校已尽责,判决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王某诉称,其系北京某大学2011级学生。2013年11月14日其因身体不适,出现手脚冰凉、行为异常、精神恍惚等症状,到学校心理中心,心理医生为其进行了开导。其离开后,医生通知了其的班级辅导员刘某,并告知刘某带其到医院就诊。刘某未及时带其就诊治疗。2013年11月15日,其病情加重,意识不清,早8时意外坠楼,致身体严重伤残和精神损失。现其因
15、治疗已发生巨额医疗费,其认为学校未尽到相应责任,故起诉要求大学赔偿。,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原系北京某大学2011级本科学生。2013年11月14日上午,王某因感到身体不适、手抖、行为异常、精神恍惚,在同学何某的陪伴下到大学内的心理中心咨询。心理中心工作人员随后将王某的情况告知王某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刘某。刘某到王某宿舍与其交谈,并叮嘱宿舍同学关注王某的情况。刘某之后电话联系王某之母蔡某,告之上述事宜。,中午,辅导员刘某又与王某谈了一次话。下午王某与同学去了大学校医院。下午5时,王某与母亲蔡某通了电话。晚上王某与同学王晗先去了校医院,王某要求医生为自己开安眠药,医生表示该药不能随便开。此后,王某又在
16、王晗陪伴下去了医院,因该院除急诊处其它科室已下班,故王某未就诊。,王某回到宿舍休息。2013年11月15日凌晨,王某突然大声喊叫“爱!冷静的爱!”重复20多分钟后,下床喝水,随后又继续睡觉。早上,王某醒来后出去了一趟,很快又回到宿舍。当天宿舍内的其它同学均需参加考试,王某一个人留在宿舍。,上午8时许,班长受刘某指派去看王涛,发现王某宿舍的房门已锁,听到屋里有摔东西的声音,敲门无人应答。班长立即通知了刘某。刘某拿钥匙打开房门时发现屋内无人,到阳台后发现王某已躺在楼下。王某所住宿舍位于四楼。,王某坠楼后,大学将其送到医院抢救治疗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学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王某是在该学校中全日制
17、就读的受教育者,双方形成高等教育关系。高等教育的受教育者在通常情况下为成年人,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和自其管理的能力。,高等学校作为高等教育的提供者,除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外,还有保障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等职责。由此学生与学校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校则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上述分析,高等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为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与学校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学校对于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存在过错。,而确定学校是否有过错
18、的标准,就是看学校事前是否尽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注意义务,事后是否尽到对学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就要承担因存在过错而引起的侵权责任。如果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也尽到了应有的各项义务,即便发生损害结果也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王某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学生,是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考试,体检健康,符合录取条件进入大学就读的。王某在入学后表现正常,学习成绩较好,仅在事发前一日有异常表现。事发当天,王某在宿舍中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坠楼受伤,该坠楼行为非他人原因所致,其个人对此应自行承担责任。,庭审中,王某以自己在大学的班级辅导员刘某未及时带
19、其到医院就诊,致病情加重而坠楼为由,要求大学承担赔偿责任。,但王某系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在事发前因对自己的身心异常情况有感,与同学一起于2013年11月14日多次去医院就诊,该措施实际上并未避免坠楼事件的发生。而大学不是专门的医疗机构,无法确认王某实际的精神状况,无权限制王某的个人行为,亦也不具有对其24小时的全面监控能力。,大学教师发在事发前一天已将王某的异常情况通知其家人,并让同学随时关注王某有无异常情况。在事发当天大学又将王某及时送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医疗抢救费用,该大学已尽到对学生及校内公共安全的相应义务。大学在此事发生后已为王涛支付了各项费用共计16.9万余元,该费用系该
20、单位作为教育者从道义角度出发自愿承担的钱款,也可认为是大学对王某不幸坠楼的道义救助。,因此,法院认定大学在安全注意义务和经济帮助上均已尽到相应责任。现王某再行主张大学赔偿其因自身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大学已经支付的救助款项亦无权再行主张返还。最后,法院判决驳回王涛的各项诉讼,防范措施,1、做好新生心理测试工作;2、加强问题学生咨询服务工作;3、加强家校联合互动工作;4、加强重点时期防范工作(春季、秋季);5、加强重点关注学生跟踪工作(心理问题、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学习困难、恋爱受挫、就业困难、经济困难等),结语,以生为本,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法建章, 推进管理制度法制化; 规范管理, 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加强监督, 完善管理内容和体系。,以生为本,德育为先 自律、自立、自强,以上观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出入,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