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寨卡病毒病相关知识介绍,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3月4日,内 容,疾病概述临床表现、诊断、报告和治疗实验室检测预防与控制措施,疾 病 概 述,病原学,黄病毒科黄病毒属 “黄病毒”。呈球形,直径约为40-70nm,有包膜。单股正链RNA病毒,非洲型和亚洲型两个亚型;目前在美洲地区流行的为亚洲型,与2013年-2014年法属波利尼西亚的亚洲型病毒相似度最高。同属的病毒:与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及西尼罗病毒等存在较强的血清交叉反应。抵抗力:不详。但黄热病毒属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均可灭活。,疫情进展,1947年首先从乌
2、干达Zika森林的猴血清中分离到寨卡病毒1948年在同一地区的非洲伊蚊中分离到寨卡病毒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发现人感染寨卡病毒1954年从西非“黄疸”暴发中的病人分离到寨卡病毒2006年前,人类感染病例仅14例,均散发2007年,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暴发(185例)之后数年,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新喀里多尼亚旅行者中有散发病例报告 2013年2014年,太平洋岛国法属波利尼西亚发生暴发,报告病例约10,000例,同时出现登革热和基孔肯亚热,当地发现格林-巴利综合征异常上升。2014年2月,智利的复活节岛发现1例本地感染病例2015年5月,巴西报告首例确诊寨卡病毒病病例,疫情迅速蔓延
3、,也观察到格林-巴利综合征的上升和新生儿小头畸形。,最新疫情概况,发生本地流行的国家(地区):30个美洲的24个国家(地区):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危地马拉、法属圣马丁、巴拉圭、巴巴多斯、玻利维亚、马提尼克、法属圭亚那、海地、苏里南、厄瓜多尔、圭亚那、巴拿马、波多黎各、尼加拉瓜、委内瑞拉、库拉索岛、多米尼加、瓜德罗普、美属维京群岛非洲1个国家(地区):佛得角大洋洲5个国家(地区):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新咯里多尼亚、斐济、瓦努阿图出现输入病例的国家(地区):16个美洲2个:美国、加拿大欧洲11个: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葡萄牙、荷兰、西班牙、瑞典、英国、瑞士、奥地利亚洲2
4、个:中国、以色列大洋洲1个:澳大利亚,2015年以来寨卡病毒病报告国家/地区(截止2016年1月31日),我国共确诊9例寨卡病毒感染者,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可能的传染源,传播途径,蚊媒传播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母婴传播:曾自孕妇胎盘中检测出寨卡病毒,提示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此外,有寨卡病毒血症的孕妇,可能会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寨卡病毒有可能
5、通过输血或性接触进行传播。截至目前,已各报告1例可能通过输血传播和性接触传播的病例。,传播媒介,埃及伊蚊为寨卡病毒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等多种伊蚊属蚊虫也可能传播该病毒。,埃及伊纹,白纹伊纹,胸部背侧有一对弯曲的白线,中间有两条纵形白线,胸部背面有一条白线,脚上都有黑白相间的条纹称为花斑蚊,我国伊蚊分布广泛,无、低、中、高风险地区,白纹伊蚊,埃及伊蚊,风险预测地图,安全范围,一旦有外部病例输入,可造成本地传播,BI10,暴发风险高,区域流行风险高,全省设立了17个蚊媒密度监测点,监测数据显示每年5-9月份布雷特指数(BI)相对偏高,大于或接近20,湖北省伊蚊密度监测,荆州市
6、伊蚊密度监测,荆州市中心城区蚊媒密度监测现场分别为沙市区关沮乡关沮村5组和锣场镇渔湖村4组。,潜伏期和传染期,潜伏期:目前该病的潜伏期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传染期:患者的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早期产生病毒血症,并具备传染性。发病一周内,大部分患者血清中可检测出寨卡病毒。,寨卡10天左右,寨卡3-12天,寨卡病毒的传染期:发病后1周内,人群易感性,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发病季节特点,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疫情高峰多出现在夏秋季。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寨卡病毒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临床表现
7、、诊断、报告和治疗,临床表现,仅20%出现症状,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多为中低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可伴有非化脓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主要是手、足等小关节)、全身乏力以及头痛。少数病例可有腹痛、恶心、腹泻、粘膜溃疡、皮肤瘙痒等。,临床表现,持续2-7天缓解,预后良好,死亡病例罕见。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后可能导致胎儿小头畸形甚至死亡。,临床表现,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有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的吉兰巴雷综合征病例的报道,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还不清楚。,诊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做好相关病例的诊断工作。诊断时应注意与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疾病进行鉴别。
8、各省份发现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确诊,应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复核后予以确认。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以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和首发病例标本均应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检测。,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且有相应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以下之一者: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分离出寨卡病毒。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以上升高或阴性转为阳性,同时排除登革热病毒、黄热病
9、病毒感染。流行病学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散发病例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首发病例、重症、死亡病例,以及因查明疫情性质和波及范围需要而确定的调查对象,均按照寨卡病毒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附录2)进行详细个案调查。疫情性质确定后发生的后续病例可使用“寨卡病毒病入户调查登记表”(附录3)收集简要流行病学信息。,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分析感染来源,搜索可疑病例,评估进一步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发现本地感染病例时,应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以及蚊媒应急监测,分析疫情动态,评估流行趋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
10、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寨卡病毒病”,如为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省X市X县”。 各县(区)内出现首例病例,暂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治疗,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治疗高热不退患者可服用解热镇痛药。在登革热
11、被排除之前尽量避免给予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治疗。发病第一周内,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对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妇,建议每3-4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实验室检测,寨卡病毒病的检测方法包括病毒核酸检测、IgM抗体检测、中和抗体检测和病毒分离等。寨卡病毒与黄病毒属其他病毒具有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目前主要采用病毒核酸检测。 寨卡病毒在我国归属于三类病原体,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开展实验室检测。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与控制措施,1关注国际疫情动态 密切追踪寨卡病毒病国际疫情进展信息,动态开展风险评估,为制定和调整本地防控策略
12、与措施提供依据。 2根据需要发布旅行健康提示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协助外交、商务、旅游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好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旅行者和海外中国公民的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 3做好口岸卫生检疫 卫生检疫部门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置。,预防输入,病例监测与管理,1病例监测与早期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痛的患者,应注意了解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流行地区旅行史),考虑本病的可能,并及时采样送检。此外,对于新生儿出现小头畸形的产妇,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也需考虑寨卡病毒感染的可能。,2流行病学调查 对相关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人发病前2周的活
13、动史,查明可疑感染地点,寻找感染来源;同时调查发病后一周的活动史,开展病例搜索,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3病例搜索 对于输入病例,应详细追查旅行史,重点在与其共同出行的人员中搜索。如病例从入境至发病后1周曾在本县(区)活动,还应在其生活、工作区域搜索可疑病例。 在出现本地感染散发病例时,以病例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病例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参考伊蚊活动范围划定半径200米之内空间范围为核心区,1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内搜索病例。可根据城区或乡村不同建筑类型,推测伊蚊活动范围,适当扩大或缩小搜索半径。参考登革热病例监测指南,4病例管理 对急性期病例必须采取防蚊隔离措施,防
14、蚊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且应持续到发热症状消退。重症病例应住院治疗。 医疗卫生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应采取标准防护。在做好病例管理和一般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应落实防蚊灭蚊措施,防止院内传播。,媒介监测与控制,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日常监测与控制,监测季节和频次,标本保存及运输,数据收集、报告,当发现媒介伊蚊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器指数超过20时,应及时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室内外各种媒介伊蚊的孳生地及开展预防性灭蚊运动,降低伊蚊密度,以降低或消除寨卡病毒病等蚊传疾病的暴发风险,应急监测与控制启动条件在伊蚊活动季节发现输入或本
15、地感染寨卡病毒病病例时,应启动应急监测。媒介伊蚊应急监测区域、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应急监测进行。,监测与防控区域划分,核心区以登革热感染者住所或工作地点为中心,半径 200 米之内空间范围为核心区。 1 例感染者可根据其被感染或传染可能性划定多个核心区。警戒区在核心区外扩展半径 200 米范围为警戒区。,监控区根据登革热不同风险地区疫情大小和流行季节等因素,在警戒区外围划定监控区。,应急监测与控制工作内容及方法,核心区每 3 天监测 1 次警戒区每周监测 1 次,监控区每 2 周监测 1 次。各地首次发现埃及伊蚊时要保存标本,并立刻将监测结果报告上级疾控机构
16、。各级疾控机构应科学指导流行区登革热病例、居民和医务人员做好防蚊措施,配合开展蚊虫滋生地处理和成蚊杀灭工作,并动态评估蚊媒的控制效果。,媒介伊蚊应急控制启动条件当有寨卡病毒病病例出现且以疫点为圆心200米半径范围内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5、警戒区(核心区外展200米半径范围)10时,或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大于20时,应启动应急媒介伊蚊控制。,风险评估,在 25 天内无登革热新发病例,且核心区内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降至 5 以下时,可以终止该区域的应急监测与控制工作。,宣传与沟通,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包括:寨卡病毒病由伊蚊
17、(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伊蚊在水缸、水盆、轮胎、花盆、花瓶等积水容器中繁殖;清除积水、翻盆倒罐,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 除一般旅行健康提示外,应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如确需赴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时,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1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疾病识别能力开展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培训,提高疾病诊断与识别能力。重点地区应在每年流行季节前,
18、结合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防控工作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寨卡病毒病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对寨卡病毒病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2建立寨卡病毒检测能力建立和逐步推广寨卡病毒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尽快建立实验室检测的相关技术和方法,做好实验室技术和试剂储备,逐步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病的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关于当前防控的一些认识,2016年2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巴西密集出现的新生儿小头症病例群和其他神经系统病变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些病例的出现可能与寨卡病毒流行存在密切关系。,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
19、0%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症状持续2-7天缓解,预后良好,重症与死亡病例罕见。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的最有效办法防蚊、灭蚊、清除伊蚊滋生地和加强个人防护,WHO关注重点,加强对小头畸型和格林-巴利综合征的标准化监测,特别在已知寨卡病毒传播的地区和有传播风险的地区。加强对新发小头畸型和神经系统疾病聚集性病例的病因学研究,确定其是否与寨卡病毒和/或其他因素或辅助因子有因果关联。 委员会强调应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寨卡病毒感染,特别是孕妇和育龄妇女。,我国防控,密切跟踪疫情进展,动态开展风险评估印发防控和诊疗指南,开展技术培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提示特别是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尽量避免前往南美等疫区旅行做好春夏季节南
20、方重点地区监测防控工作特别是埃及伊蚊分布地区适时开展主要媒介伊蚊的基线监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控制蚊媒密度,做好灭蚊设备和药品准备开展我国主要媒介伊蚊传播效能的研究和评估,我省防控,加强监测和培训提高对疑似病例的发现、临床鉴别、实验室鉴别和流行病核实鉴别能力关注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孕妇旅行建议与监测加强病例发生后的媒介应急监测与控制患者发病第一周内,应当实施有效的防蚊、灭蚊措施提高登革热媒介常规监测质量,寨卡病毒病可防可控,不可怕。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蚊虫孳生地(清洁家园、灭蚊防病)。减少与蚊子接触的机会孕妇或计划怀孕的女性慎往寨卡病毒流行的国家或地区。从存在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的地区回来,若出现不适,请及时就诊,并告知近期旅行史。,谢 谢(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