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1 200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制定程序导则 Guideline of Stipulation Procedure for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 3 月 24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立项 ( 2) 第三章 起草( 2) 第四章 审查、征求意见与审议( 3) 第五章 批准与颁布( 4) 第六章 修订与解释( 4) 第七章 附则( 4) 附件 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办法( 5) 附件 2 特种设备安全技
2、术规范封面版式及要求 ( 7) 附件 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8) 附件 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审议单( 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立项、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审议、批准、颁布、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守本导则。 第三条 本导则所称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
3、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第四条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公开、透明; (四)体现改革精神,推进技术进步; (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的名称可以称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但是不得称规章、通知、通告或公告。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办法见附件 1。 第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封面、扉页、目录、前言、正文、附件等组成,其中前言和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省略。封面版式及
4、要求见附件 2,内容版式及要求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用语准确、简练,内容明确、具体、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第九条 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立项、审查、征求意见、批准和颁布,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组织起草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起草者)进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的审议。 第二章立项 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
5、实际工作需要,依据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确定的内容,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立项计划,向组织起草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名称; (二 )制定的依据; (三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 )拟确立的主要技术要求; (五 )计划完成时间; (六 )推荐的起草者; (七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样式见附件 3。 第十三条:条 任何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均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立项建议。 第三章起草 第十四条 组织起草单位负责 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6、任务书的要求,组织起草者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第十五条 起草者在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时,应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对外公示等多种形式。对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涉及到的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应当进行试验验证。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草案一般包括制定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及技术要求、实 施日期等。 第十七条 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注意与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衔接。如果原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将被新
7、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代替,必须在新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作出废止原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八条 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时,应当同时编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包括 以下内容: (一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必要性; (二 )起草过程; (三 )起草者、起草组织人等基本情况; (四 )解决的主要问题; (五 )确立的主 要技术要求和措施; (六 )主要内容解释; (七 )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九条 起草者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工作后,将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草案及其起草说明提交给组织起草单位进行整理汇总。 第二十条 组织起草单位
8、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草案进行整理汇总,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附相关说明和有关材料,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 第四章 审查、征求意见与审议 第二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 见稿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符合本导则第四条的规定; (二 )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的要求; (三 )是否与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协调、衔接; (四 )各方面意见的处理是否正确、合理; (五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国家质检总局审查认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缓办或者退回组织起草单位: (一 )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技
9、术规范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措施存在较大争议,组织起草单位或者起草者未与 有关单位协商的; (二 )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要求的; (三 )依据不足或者与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相抵触、矛盾的; (四 )主要技术内容严重脱离实际、不正确或者缺乏可操作性的; (五 )在技术上存在较大缺陷,需要作全面调整和修改的。 第二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将审查后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审查会等,充分听取意见,研究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组织起草单位。 第二十四条 组织起草单位按照修改意见,
10、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十五条 国家质检总局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送审稿文由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意见反馈给组织起草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审议单格式见附件 4。 第二十六条 组织起草单位应当对审 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组织起草者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送审稿和起草说明进行修改、定稿,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和起草说明。 第二十七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需要向 WTO/TBT 通报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向 WTO/TBT 通报。组织起草单位应当对 WTO/TBT 的意见
11、进行分析处理,组织起草者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五章 批准与颁布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将批准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编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等予以公 告。 第六章 修订与解释 第三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局部内容需要修订,出质检总局提议,组织起草单位组织起草者进行修订,修订的内容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对外颁布。 第三十二条 经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修订内容与原规范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定期进行全面修订,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全面修订。特种设
12、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全面修订工作参照本导则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废止,参照本导则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导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办法 一、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如下所示: TSG XX XXX XXXX 二、编号定义及表示方法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拼音简称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拼音简称用特种设备中的特( Te)和设( She)及规范( Guifan)的拼音首字母组成。 (二)规范种类号 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 字表示。第 1 个用拼音字母表示设备种类,第 2
13、个用数字表示工作项目。 1、设备种类号见下表: 设备种类 规范种类号(第 1 位) 综合 Z 锅炉 G 压力容器 R 压力管道 D 电梯 T 起重机械 Q 客运索道 S 大型游乐设施 Y 场(厂)内机动车辆 N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拼音标志 规范种类号 规范顺序号 颁布年份 2、工作项目编号见下表: 工作项目 编号 综合 0 设计 1 制造 2 安装改造维修 3 气体充装 4 使用 5 作业人员 6 检验检测 7 检验检测人员 8 材料 C 安全附件 F 部件 B (三)规范顺序号 用 3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表示具体的规范顺序号。 三、 例 具体规范的编号举例见下表: 设备种类 工作项目 规范
14、名称 编号举例 综合 综合(规范管理) 特中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 TSG Z0001 综合 综合(规范管理) 特中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目录 TSG Z0002 综合 综合(规范管理)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导则 TSG Z0003 锅炉 设计 锅炉设计图纸鉴定规则 TSG G1001 锅炉 材料 锅炉材料技术规则 TSG GC001 锅炉 制造 锅炉制造许可条件 TSG G2001 锅炉 制造 锅炉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规则 TSG G2002 锅炉 检验 工业锅炉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 G7001 压力容器 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条件 TSG R1001 压力容器 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审查管
15、理规则 TSG R1002 附件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封面版式及要求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制定程序导则 Guideline of Stipulation Procedure for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颁布 2004 年 3 月 24 日 规范统一标志 规范编号及年份 规范名称 规范英文名称 规范中文名称 批准颁布机构名称 批准颁布日期 附件 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归口业务处: 任务书编号: 安全技术规范名称 制定依据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拟确立的主要技术要求(详述,可另加页):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推荐 的起 草者 专家姓名 职务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起草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计划完成时间 年 月 编制: 日期: 批准: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