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监理技术规范 (一 )项目背景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北京市公安局自主研发指掌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以来,为破获大量刑事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建设 内容 本 项目建设 要求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用最短的时间,在市局范围内迅速建立一个符合北京市局实战需求、在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的适应与大数据环境下的双算法 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满足 本市 指掌纹比对以及相关业务拓展需求, 满足京津冀地区指掌纹快速协查响应需求,满足重点地区指掌纹协查需求,满足其他兄弟省市指掌纹互查需求, 充分发挥指掌纹识别在侦察破案中的重要作用。 (一) 指掌纹中 心系统建设任务包括: 1. 市局指掌纹中心系统 建设包括 安
2、装、调试、管理和维护;系统运行保障;与公安部、外省市指纹系统间的指纹信息网络化查询比对,与公安业务信息系统间的关联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升级算法一和新建算法二,通过 实现指纹双算法融合比对技术,充分利用不同算法间的差异,相互补充,提升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比对精度。 其中采购 人 要负责算法一升级改造设备 购置和 系统集成 。 2. 分局指掌纹比对终端任务包括: 改造市局指纹分局比对终端软件(须充分利用现有指纹分局比对终端硬件设备和数据资源)以适应分局双 算法系统的 应用,以及改造后的 分局指掌纹比对终端运行维护保障。 3. 移动重点 人 数据比对系统 任务包括: 移动重点 人 数据 系统的 设计、
3、交货、安装、调试、管理和维护;系统运行保障;与公安部、外省市指纹系统间的指纹信息网络化查询比对,与公安业务信息系统间的关联应用, 与 移动采集 系统的对接 , 移动采集设备相关 软件 的研发及硬件的维护 。 (二)具体内容 1. 管理软件: 遵循现代软件开发管理理念,依托软件开发管理工具,在充分分析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完成指掌纹系统体系结构设计和相关软件开发工作,向采购人提交一个符合本需求书要求的指掌纹系统;加强版本管理,为指掌纹系统的持 续发展奠定基础。包括: 用户管理 、 请求管理、优先级控制、作业管理。 2. 十指指纹处理软件 : 具有良好的简体中文用户图形界面; 便于十指指纹文档的快速录
4、入 ; 图像的快速处理 ; 具备质量控制 功能; 能够灵活的进行特征抽取并建立数据库 ;能够对特征进行人工干预;具备十指指纹比对模块;具备十指指纹重复比对模块;具备十指比对结果鉴定模块;具备重卡管理模块。 3. 现场指纹处理软件: 具备 现场指纹图像输入、特征编辑 功能;具备案件文档、现场指纹文档输入功能; 具备现场指纹比对功能;具备现场指纹重复比对功能;具备现场指纹比对结果鉴定功能。 4. 掌纹处 理软件: 具备捺印掌纹录入功能;具备现场掌纹录入功能;具备掌纹比对功能。 5. 接口开发: 指掌纹系统接口须满足 指掌纹中心系统同国内其它省、市、自治区指掌纹系统比对终端进行数据交换 及 协查。新
5、建 系统应满足系统与现勘系统、 公安部刑 专系统、北京市刑专系统、 公安部协查 系统的 平稳 对接。 目前,北京市局刑侦 总队正在 开展与身份证信息库、违法犯罪 人员 库、在逃库、 失踪 人员库 等 应用系统的协商 , 合同签署后成立由采购人专家任组长的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接口开发技术专家联合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中标商派出。联合小组根据市局的总体部署,制定信息系统数 据交换接口开发术方案和实施规划。对此,供应商应予以承诺。 (三)性能指标 性能 需求 注释 6.1 十指指纹 数据库总容量 5000 万人份 (每人份含三面和平面) 1、 含 十指指纹 前科、资料和在逃等十指指纹。 2、 具有 800
6、0 万人份扩充 能力 (每人份含三面和平面。下同。) (注释 1) 6.2 重点人数据库容量(移 动) 50 万人份 具备 200 万人份扩充接口。 6.3 现场指纹数据库 总容量 300 万枚 具有 500 万枚扩充接口 6.4 捺印掌纹数据库容量 500 万人份 每人份含:平面掌纹和侧面掌纹 6.5 现 场掌纹数据库容量 50 万枚 具有 100 万枚扩充接口 6.6 十指比十指比对速度 (按 4 指比对计算) 不低于 5000 万枚 /秒 日均作业量不低于 3000 人(卡 ) 5 分钟内反馈查重自动认定结果 3 倍以上过载处理能力 (注释 2) 十指比现场比对速度 不低于 4000 万
7、枚 /秒 日均作业量 3000 人 以上 反查 5 分钟内反馈结果 3 倍以上过载处理能力 现场比十指比对速度 不低于 5000 万枚 /秒 日均作业量 3000 枚以上 现场结果 5 分钟内反馈 3 倍以上过载处理能力 现场比现场比对速度 不低于 100 万枚 /秒 最长 返回时间:小于 10 分钟 日均作业量 500 枚以上 6.7 现场掌纹比档案掌纹 300 掌 /日 档案掌纹比现场掌纹 300 掌 /日 6.8 重点人档案比档案(移动) 不低于 500 万枚 /秒 查询比对 1 分钟 内 完成 , 5 分钟内 完成反馈 6.9 稳定性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 MTBF:不低于 800 小时
8、 MTBF=测试周期内,系统正常服务的总小时数 /(系统故障终止服务次数 +1) 系统可用性:不低于 99% 系统可用性 =系统正常服务的总小时数 /测试周期总小时数 6.10 指纹比对准确率 1、中心系统和分局比对终端 的各类作业特征比对准确率,不低于本投标人指掌纹系统性能测试阶段对应的测试结果。 2、十指比十指比中判定要求: 比中判定准确率不低于 99%(判定比中的正确数量 /判定比中的总数量); (三 )建设周期 合同签订起, 建设周期 11个月 内 。 (四 )监理职责及要求 监理的目的为:协助项目建设方按照质量计划及其相关技术标准,在项目过程中对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9、和控制,维护建设方的建设意图,确保项目最终顺利完成,保证投资的效果。 (一)监理职责 监理参与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对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监理工 作范围:负责项目中有关子项目的 实施和验收两 个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监理代表建设方审核项目从实施、验收等阶段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以及对项目执行过程当中的变更进行控制,确保项目达到质量计划或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方遵循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标准和规范,按照项目的建设需求,包括所有单项项目实施、初验与试运行、培训及测试、终验和移交、保修期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要求包括: 1
10、. 在项目合同条款谈判阶段,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承建合同的谈判,仔细审核项目承建合同的 各项条款,对于其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最大限度地保护业主的利益。 2. 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澄清有关技术问题:查审承建单位提出的技术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3. 对项目开工建设的全过程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监理措施和办法(监理规划)。承建单位进入具体项目实施时,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合同和技术标准的情况。 4. 督促承建单位制定并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5. 监理系统调试安装过程,组织项目初验。 6.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
11、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 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7. 投资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8. 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9. 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 意见。 10.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
12、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1. 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问题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分析问题根源,协商解决办法。 12. 协助业主方组织项目人员培训。 13. 系统试运行结束后,及时受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终验申请,协调各方按要求准备并审查项目终验材料。终验条件具备时,会同项目建设单位见证承建单位的系统终验测试过程。出具项目终验的监理方意见。 14. 及时撰写监理日志、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并及时整理其他相关监理文档。 15. 预测可能影响实施计划的各 种因素,及时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功能和性能的缺陷。 16. 督促承建单位形成规范的技术
13、文档,以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的可追溯性。 17. 合同管理 (1)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包商按时履约; (2) 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 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 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16、其他相关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工程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在监理工作中要实行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 )、两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 1、在项目 实施阶段,项目的执行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以项目计划为依据,并按照项目计划检查、控制项目进度和质量。如果项目没有按照预定的
14、进度执行,必须做出说明并调整计划。 2、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建设方或承建方根据需求变更情况以书面提出变更请求,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变更方案和变更范围),变更的理由。然后,监理方对变更请求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功能价值,潜在的副作用,影响范围,变更代价。参与设备安装、设备产品的测试验收工作。 3、在项目验收阶段,监理要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 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承建方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标准要求。负责建设单位进行档案管理,并最终通过验
15、收。 4、自备贯穿于整个工程中的分析及测试工具。 对项目投资和变更投资的合理性提出相关意见。 (三)监理方案要求 1监理单位首先应充分理解本项目中技术内容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之上完成监理方案的编写。 2监理方案应包括以内容 项目总体 理解 分析 监理的阶段、范围、目标和依据 各阶段监理 工作内容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监理单位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四)对监理单位基本要求 ( 1)有相应资质及相关经历 ( 2)监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须独立、平行进行检测工作,即凡承建方须做的检测项目,中标监理单位必须全过程、
16、全部项目进行检测。中标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不得使用承建方的任何仪器、设备,不得使用承建方的任何技术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检测测试工作,监理单位应与承建方独立平行组织实施,测试数据不得相互 套用。 (五) 监理方案设计 投标人根据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设计好项目建设方、承建方和监理方的工作机制。规定三方的工作模式,并就如何保证前节要求,提出工作流程和方案。 监理方案中要充分体现,监理方如何协助建设方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对系统的需求,并与承建方一起进行需求分析,协助建设方和承建方做好专家对系统设计的评审。 (五 )监理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 1. 工程项目监理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组织机构设置 在安排
17、组织机构时必须考虑合理的管理层次和合理的职能划分。 参加项目监理人员构成情况 选择有经验的监理人员参与总体和各分项 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确定各项目管理小组及相关人员职责 合理划分各工作小组职责。 2. 项目质量控制 系统集成的质量控制 协助业主和承建商进行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技术培训的质量控制 审核确认承建商的培训计划; 监督承建商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审核确认承建商的培训总结报告。 3. 项目进度控制 1) 审核承建商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商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
18、实现; 3) 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 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商尽快采取措施。 4. 项目投资的控制 1) 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 协助业主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及时向业主提供项目质量和形象进度审核结果,以使付款进度能够与项目质量和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5. 项目合同的管理 1)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商按时履约; 2) 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 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 对工程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 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商提交的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6
19、. 项目文档的管理 1) 协助业 主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档案的管理,包括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2) 做好项目建设监理日志、周报、工作简报及项目大事记; 3) 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纪要; 4) 管理好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合同、协议等; 5) 做好各阶段的监理文档(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专题监理报告、验收监理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并按时提交给业主; 6) 组织阶段性项目总结; 7) 保管各承建商提交的技术文件; 8) 各种文档的审查工作。 7. 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1) 协助业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 2) 负责项目
20、建设 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8. 项目风险管理 1) 协助项目设计单位、系统承建商、业主,共同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技术实施方案,确保技术实施方案符合项目总体设计的要求; 2) 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 3) 协助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工作协调; 4) 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质量保证计划; 5) 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进度控制计划; 6) 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投资使用计划; 7) 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源代码和文件管理计划; 8) 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测试计划; 9) 审核和确认各承建商的基础数 据准备计划、安装调试
21、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等。 9. 招标人提供的办公场所及设备:台式机、打印机,可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六 )监理服务准则 1. 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的荣誉和利益,按照 “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的准则执业。 2.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3.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 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6. 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 不泄漏所 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 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10. 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项目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四、评分办法: 根据本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1、具体评标原则: 见下表。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0。 3、最低 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