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黄山市中心城区 一水厂迁建 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 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来水公司 二零 一 六 年 三 月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1 第一章 总 则 . 1 1.1 对投标人的要求 . 1 1.2 工程基本情况 . 5 1.3 工程外部条件 . 7 1.4 机械设备一般技术要求 . 7 1.5 招标图纸 . 13 1.6 交货时间和地点 . 13 第二章 货物需求表 .14 第三章 机械设备技术规格 .21 3.1.水泵机组 . 22 3.2 风机机组 . 28 3.3 水处理设备 . 35 3.4 加药设备 . 44 3.5 起重设备 . 51 3.
2、6 阀门、闸门 . 53 3.7 仪表 . 72 3.8 配电柜 . 76 3.9 电缆、桥架 . 80 第四章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及技术服务 .82 4.1 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 . 82 4.2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服务 . 86 第五章 设备的监造与验收 .88 5.1 计划与进度 . 88 5.2 质量保证体系 . 88 5.3 检验与测试 . 88 5.4 现场调试 . 89 5.5 现场试验 . 89 5.6 性能考核 . 89 5.7 工厂检验和试验记录数据 . 89 5.8 其他条款 . 90 5.9 标志、包装和运输 . 90 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
3、自 来水公司 1 第一章 总 则 投标人应注意:在“第一章 总则”、“第三章 机械设备技术规格”中设备技术 (或性能 )参数左上角标有“”者,投标人必须遵循其技 术要求 ,并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 规 范 书要求的 方式明确地回应,若投标文件中有一个带 号的不满足 技术规 范书 要求将导致废标。 设备技术 (或性能 )参数左上角标有“”者,均参与技术标的评分。 1.1 对投标人的要求 1.1.1 投标人职责范围 投标人应保证其供货范围内的产品能够在安装后是安全可靠的,在本规范中规定的现场条件下工作不应发生泄漏、爆裂等情况。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应包括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制造到售后服务全过程所涉及的各项
4、工作。 1.1.1.1 一般要求 1、按招标书要求提供供货范围内的经业主(业主)确认的完整的设备, 以及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如果承包商发现业主招标文件中存在缺陷,妨碍设备功能的实现,有责任对文件提出修改意见,由业主确定是否采纳。 2、设备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3、设备运行检测前设备现场调试。 4、运行检测结果合格后,将设备检测及调试报告连同设备一并移交给业主。 5、在质量保证期内负责设备的检测、保养和运行的监理工作,质量保证期自水厂试运行半年并验收合格后计起。 6、对供货设备的制作、供货、产地测试、油漆、包装、运输、装卸负责。 7、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无条件更换。 1
5、.1.1.2 承包商投标阶段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主要设备和关键设备的制造商或供货商的委托书或授权书。 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2 承包商在其投标文件中至少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这些文件和资料应该是以图纸、表格、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出现,并应该是印刷制品。 ( 1)对设备供货部分,承包商应提供尺寸齐全的设备外形图和安装图,包括设备重量、基础承载力以及最小安装间隙要求等。对系统供货部分,承包商除提供前述内容外,还应提供该系统的概念设计,包括 PID 图和系统控制流程图。 ( 2)各种设备主要技术性能和规格的文字和图表的说明。 ( 3)
6、各 种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所执行的主要标准。 ( 4)各种设备主要部件的材料组成的说明。 ( 5)出现技术偏差部分的图纸和文件说明。 ( 6)各种设备制造商名称及产地的清单,包括制造商的联系地址。全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 7)承包商所建议的保证设备三年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包括润滑剂 )及专用维修工具以及制造商的地址和通信号码的清单。 ( 8)承包商计划的供货日程表。 ( 9)以及其它在投标时可能需要的资料。 1.1.2 工程设计方案的完善 本 工程 的工艺流程、总平面布置、工艺方案已经确定,无需替代方案。 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本方案设备的详细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
7、设备详图、工艺指标、技术性能参数、有关的工程计算书、安装要求、平面、剖面布置、材料、设备重量和设备功率等。对工程工艺方案进行完善,应提出详细的技术说明及设计图纸,并应保证基本设计的工艺参数要求。 1.1.3 投标人应保证业主不会由于工程上使用的任何投标人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而侵犯任何专利权,并保证业主不会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诉讼费及其它开支。投标人的报价应当视作为包括了专利费等其它方面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将该项费用单列。 1.1.4 当工程 进一步展开或外部条件变化后,业主有权对本技术规定的内容作少量调整,调 整将在投标人发出采购单之前 确定。 1.1.5 投标人应遵守 技术规范书中各项
8、条 款,但不能以此解除其满足所规定的使用条件的责任。 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3 1.1.6 当认为业主的各个技术规范书之间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将各文件之间所有矛盾之处以书面方式通知业主,以便业主予以澄清。 1.1.7 含有几种设备的整套设备应详细列出各种设备及附件、备件 (按三年考虑 )、专用工具等分项价格;单体设备也应详细列出设备及各种附件、备件 (按三年考虑 )、专用工具等分项价格;以上价格计入投 标总价。 1.1.8 报价书中对技术规范书内没有规定,而投标人却认为是属于需要配套提供的辅助设备和零件也应加以说明。其费用也应分项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1
9、.1.9 投标人应将在货物安装和试车时进行现场技术服务的人数和天数加以说明并分别报价,且计入投标总价。 1.1.10 报价中应包括包装、运输和保险等费用 (应根据技术规范书中对包装、装箱和发运的要求而定 )并分项单列。 1.1.11 本标书所附图纸是本工程的基础设计图纸,以便于投标者充分了解工程的特点和设备的使用环境及目的,投标人应将图纸和文字要求综合起来考 虑,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图纸要求。 1.1.12 投标人必须提供足使合同包内设备单体运行 或 联动运行所需的 附件、软件等,确保功能的实现。如果投标人发现业主提出的技术规范存在缺陷, 妨碍上述要求的实现,投标人有义务明确提出修正建议,
10、由业主确定是否采纳。 1.1.13 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内设备的单体和联动负责 。 投标人中标后,应对设计文件进行校核,如发现设计文件有误并可能 使 出水水质达不到标准时,投标人有义务提出修改意见,供业主参考。由于设备质量缺陷、控制软件等错误造成出水水质达不到标准时,投标人应负其责任。 1.1.14 中标后,投标人向业主提供的技术文件及一切有关资料 (包括图纸、产品样本 )均应为中文版本为准;技术文件及一切有关资料中各种单位必须使用国际单位制 (SI)。 投标人 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该正确、完整、清晰易读。全部资料应分类清晰、适当的装订成册,文件夹为硬塑料夹,夹内文件应取放方便。 因提供文件和资料不全
11、或其它语种文件和资料或其它单位制,造成业主工程进度推迟或货物运行损坏,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4 1.1.15 技术规格偏离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照本 技术规范书 要求提供的设备的性能 ,根据制造商实际提供的产品规格、性能, 如实提供 。如果有技术偏离,必须同时填写技术偏离表 ,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技术规范书的技术规格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的投标将被拒绝。 如果没有填写技术偏离表,则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被视为完全响应本 规范 的各项 技术规定 。 1
12、.1.16 性能保证 1.总则 投标人保证在测试期间,工程及其所有部分应达到合同规定的功能保证。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合同协议所规定的最低功能保证不能全部或部分达到,投标人应根 据需要对设备及其部分进行变更修正和 (或 )增补以至满足最低的功能保证水平。如果投标人最终无法满足最低功能保证水平,业主可以依据有关条款中止合同。 2.条件 无论是在生产和 (或 )消耗中。 性能保证的最低值。 电源已准备好, 投标人 随时都能用。 原水能满足性能检验所需的流量。 有关土建工程已完成,留下的土建缺陷不影响性能检验的实施。 3.性能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在满负荷情况下处理后的出水均能满足 技术规范书 的设计要
13、求,所有设备在调试的过程中应达到功能测试要求 。投标人 负责设备的供货 、 安装及协助设计院完善设计, 投 标人应保证 每台设备在生产或消耗能方面达到第 三章 “ 货物技术规格 ” 技术数据表的要求,如果 投标人 在安装方面有任何变更,即使已经 业主 批准,不管是在生产和 /或能耗方面, 投标人 应保证其变更能力,并对工艺设计承担责任。 4.未达到保证的产量能力 如果按有关条款进行性能检验时,设备的产量低于技术描述所列保证值,且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5 实际产量未少于下述 第三章中 规定的最低水平, 投标人应 支付 业主 进行更换、修改或增加设备所发生的
14、费用。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实现合同协议功能保证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保证,但满足合同协议功能保证所规定的最低功能水平,投 标人应选择做到以下两点之一: a.根据需要对工程或其部分作出变更、修正或增补以达到功能保证,费用自己承担并请求业主再进行功能保证测试。 b.根据合同协议功能的规定就关于未达到功能保证向业主支付违约罚金。 5.最低功能水平 如果性能检验的结果,以下最低水平的性能保证 (及消耗保证 )投标人 未能满足,按 “本条款 总则 ”投标人 自己付费,直到设备能达到最低性能水平。 在性能检验中所获得的设备生产能力: 98%的保证能力。 原材料和设施的平均总消耗费用: 105%的保证值
15、。 1.2 工程基本情况 1.2.1 设计规模 一水厂迁 建 工程 的设计处理能力为 3 万 m3/d。 1.2.2 观村泵站 一水厂迁建工程在原一水厂取水上迁工程(观村泵站)上进行扩建,观村泵站 于 2012年建成并投入运营,日处理能力为 3万 m3/d。 1.2.3 一水厂迁建 工程 1.2.3.1 二级 泵房 一水厂迁建工程 设 二级 泵房一座,安装 3 台 中开泵 ,二用一备。 1.2.3.2 折板絮凝池 一水厂迁建工程 设 絮凝沉淀池 一座, 主要设计参数:絮凝时间 t=20min 絮凝过程分为三段:第一、二、三格为第一段,采用单通道异波折板,通道间流速为 0.27m/s,第四、五、
16、六格为第二段,采用单 通道同波折板,通道间流速为 0.18m/s,第七、八格为第三段,采用直板,通道间流速为 0.10m/s, 1.2.3.3 V 型滤池 一水厂迁建工程 设 V 型滤池一座,鼓风机房与反冲洗泵房合建,反冲洗泵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6 房内置 两 台单级双吸离心泵, 一 用一备,参用变频调节;鼓风机房内置两台罗茨风机,一用一备;为方便设备起吊在滤池顶、管廊间上配备电动葫芦;反冲洗泵房配置电动单梁起重机。 设备性能参数:单级双吸离心泵 Q=985.0m3/h,设计扬程 H=11m, P=37kw,效率 80%,汽蚀余量 NPSH 4.5m;
17、罗茨风机 Q=50.0m3/min,设计扬程H=5m, P 75kw。 本滤池设计共计四格,单侧布置,单格过滤面积为 25.5m2。主要设计参数: 设计流量: 1375m3/h 滤速: 7.12 m/h 过滤面积: 204m2 冲洗强度: 单气: 15 L/s.m2 气水联洗:气 15 L/s.m2 ,水 2.5 L/s.m2单水: 5.0 L/s.m2 冲洗周期 24hr 表面扫洗强度: 1.85 L/s.m2 本滤池采用单层石英砂均质滤料,主要特性如下: 有效粒径: d10=0.95-1.35mm K80=1.35 厚度 1400mm 均匀系数: Cu 硅含量大于或等于 96% 承托粒径
18、4-8mm,层厚 100mm。 滤池过滤过程 ( 1)自絮凝池来水由配水渠经过水孔进入 V 型槽,通过 V 型槽配水 ,然后向下穿过滤池砂床和集水系统,通过清水管送至 清水池 。 ( 2)滤池采用恒水位恒速过滤方式运行。 滤池反冲洗控制 ( 1)正常 的滤池反冲洗是根据时间或滤床堵塞状态自动进行。可以通过现场控制台进行手动反冲洗;也可由主控室的操作人员通过计算机发出指令远程控制阀门进行自动反冲洗。 ( 2)滤池反冲洗过程由下列步骤组成 : 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7 、气冲洗 : 1.5 min 、气水冲洗 : 5 min 、水冲洗 : 5 min 1.2
19、.3.4 加药间 主要设计参数: ( 1)混凝系统:采用固体碱式氯化铝( PAC),最大投加量为 20mg/l,溶液调配浓度为 10%,每日调配 2 次,投加到反应沉淀池前的管道混合器。储药量按最大投加量的 15 天计算。 ( 2)消毒系统:采用次氯酸钠投加系统 。 ( 3)应急系统:拟采用投加粉末活性炭作为水源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 ,本次设计仅预留土建及管路系统。 1.2.3.5 清水池 一水厂迁建工程设清水池 一 座 , 清水池有效容积取最高日设计水量的20.5%,总量 6160m3, 分 两 部分 ,每 部分 3080m3。 1.2.3.6 机修仓库 一水厂迁建工程设机修仓库一座 ,内置行
20、车。 1.2.3.7 办公楼 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办公楼一座 ,暂不实施。 1.2.3.7 配电间 一水厂迁建工程不单独设配电间,将在原取水工程配电间增加 4 台配电 柜,在滤池设置 6 台配电柜,加药间和机修间各设置 1 台配电柜。 1.3 工程外部条件 黄山市公路及道路网发达,交通运输十分方便,京台( G3)高速公路、徽杭高速公路、 205 国道贯穿全境, 本工程 位于 京台( G3)高速公路出口处 。 1.4 机械设备一般技术要求 本节在机械设备的技术总体原则方面对投标人提出相应的要求。而对各类机械设备的特殊技术要求分别陈述于后面的货物技术规格中,本节不再详述。本要求将连同各类机械设备的特殊
21、技术要求一起表明对拟订货机械设备的最低要求。 1.4.1 一般要求 黄山市中心城区一水厂迁建工程设备技术规范 黄山市自 来水公司 8 1、 除非有其它要求,本节所述的所有的机 械设备应是成套的 (包括驱动机、减速箱、联轴器、防护罩、附件及备件等 ),投标人必须保证机械设备在满足规定的使用条件下,高效、安全、稳定、连续地运转。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附件及备件等应为最新生产的、没有使用过的产品 (工厂测试除外 )。 投标人应注意: 所有设备在安装时,业主不需要 提供任何附件和配件。 2 、 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安装及验收时采用的标准如下 : ISO、 IEC(国际标准 ) CENELE(欧洲标准 )
22、 AISI、 ASTM、 ASME、 ANSI(美国标准 ) DIN(德国标准 ) NEN(荷兰标准 ) JIS(日本标准 ) BS(英国标准 ) GB(中国标准 ) 设备与管道接口以及设备与设备的接口规格必须符合 ISO 标准或 GB 标准,电气设备的连接方式及规格均须符合 IEC 标准。 除技术规范书规定外,所有的材料、设备制造、安装及验收如采用制造厂标准,该标准应不低于上述所列标准并提交业主认可。投标人 应向 业主 表明该替代标准是合适的、相当的,并提供以前成功使用的先例。 投标人 对所供设备的安装除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外,还应按 制造厂的具体安装要求执行。 以上所列出 的标准应是最新有效版本。 当技术规范书与有关标准和规范发生矛盾时,应以技术规范书为准,同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将矛盾之处向业主阐明,以提醒业主注意并解决。 3、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机械设备及其所有辅助设备应在指定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下适用于室外或水下启动和连续操作,连续运转周期应不低于 8000 小时,寿命不少于 15 年 (不含易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