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实施工作制度 为 推进实施本集团施工技术方案新的编制审批流程,配合 工程项目技术 方案审核 管理信息 系统 , 以下简称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的 上线运行,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方案审批流程 1、 方案审批标准流程 项目经理根据 工程实际情况 编制 施工方案编制 计划 ( 具体要求详见 三 、 ), 按计划分阶段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完成编制工作后上传到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 区域经理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给部门总工 或 分管 技术 的 副总 和专业主任审核。 部门总工 或 分管 技术 的 副总 和专业主 任在 3 个工作日内
2、完成审核,并将方案提交给技术中心审核。 技术中心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给集团总工进行最终审核及批准。 集团总工批准后, 项目经理打印纸质文件 (方案封面 6 份) ,按 原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意见表要求 签字盖章。 2、 方案 修改审批流程 对于 未通过 审核的技术方案,应退回项目部进行修改,项目经理原则上 应 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 并在 系统的 意见表上注明修改内容, 重新上传到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进行逐级审批, 对 修改 后 的方2 案每一级审核 须 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 3、 对于 需要 外部专家论证审查 的 工程方 案 , 在走完标准审核流程后,由工
3、程管理部组织安排外部专家论证审查会议。经外部专家论证后方案无 修改 意见 时, 项目经理打印纸质文件 进行 签字盖章 ; 经外部专家 论证后 方案 有 修改意见时,由项目经理对方案修改后 标注为新版方案,重新 上传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走 审批流程。 4、 对于 需要 内部专家论证审查 的 工程方案, 在 部门总工 或 分管技术 的 副总 和专业主任完成审核后, 由 技术中心 组织安排 内部 专家论证 审查 会议 , 项目经理 根据 专家 审查意见 进行 方案修改,再上传到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 技术中心审核后提交给集团总工进行最终审核及批准。集团总工批准后, 项 目经理打印纸质文件 进行 签字
4、盖章。 5、对于 因 急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等原因,需要应急编制的 工程方案, 上传 到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时应注明方案类别, 各级审核可酌情尽快办理。 对于紧急放行的方案, 只能 出 3 个盖章的封面 。 对 此类 方案 ,项目部 须 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方案上报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 方案的分类 根据施工 技术方案编制审批流程的不同 , 将 施工方案 分为以下 四类: 1、 A 类 -需要 聘请外部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的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 工程范围 详见附件 一 ); 2、 B 类 -需要 组织 内部专家评审的 ,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3 方案( 工程范围 详见附件 二 ); 3、 C 类 -除以上两种方案外的 普通工程方案 ; 4、 D 类 -因急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原因 , 需要应急编制的施工 技术 方案文件。 三、 施工方案编制的责任主体及 编制计划 (一)施工方案编制的责任主体 1、项目经理为施工方案主要负责人, 应组织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2、 对 于 A、 B和 D 类 工程方案, 应 由部门总工 或 分管 技术 的 副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经理及参与编制方案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和 支持,并共同完成施工方案编制。 (二)施 工方案编制 计划 项目经理进入施工现
6、场 10 天内,应制定 该工程全部分部分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计划 ,并 按以下原则控制完成时间: 1、 A 类 工程方案应在相对应专业开 工 前 30 天以上完成施工方案技术编制。 2、 B 类工程方案 应在相对应专业开工前 20 天以上完成施工方案技术编制。 3、 C 类 工程方案应在相对应专业开工前 15 天以上完成施工方案技术编制。 4、 D 类工程方案应 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 5 天以上 完成编制 。 5、 应严格杜绝方案未完成审批,相对应专业就已经开工的情况。 4 四、 方案的内部 专家论证审查 按照方案分类, B 类 工程 方案需要内部评审委员 会进行评审, 由技术中心召集评审会议,项
7、目经理现场汇报项目方案编制情况, 并 由评审组长主持方案评审工作 及 提出评审意见。 A、 C 和 D 类工程 方案无需 进行 内部评审委员会评审。 集团内部评审委员会名单 (略) 五、 方案的实施监督办法 1、 施工方案经批准后,项目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经理应不定期将施工过程的数码相片和实施过程评价,通过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上传到服务器以方便上级管理部门 核查 。 2、 集团公司技术 中心参与施工技术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通过 方案审核管理系统 对实施进度进行 核查 , 并与原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和分 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技术风险 ;对危险性较大 的 分部分项工程
8、方案,技术中心将 会同部门总工或分管技术的副总 进行现场抽检 。 3、 在 施工方案 实施过程中如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如有重大调整时,应按照原审批程序报审, 按审批后的新方案进行施工 。 六、方案工作评比办法 由技术中心组织每隔半年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编制及实施工作进行评比。 评比办法另外行文。 5 附件一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9、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 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10、工程。 (二)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 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
11、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7 附件 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12、 及以上;施工 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 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8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