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质认定 验收 证书附表 XX 京质监验字 XX号 被 B 实验室名称: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章)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扉页) 注 意 事 项 1. 本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通过的项目仅针对其利用仪器设备出具检测数据的能力负责,不包括检查活动的能力。 2依据本附表提供的检测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环境、卫生、安全评价,成果鉴定,具有证明作用。 3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实验室,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时,必须按照本附表所限定的检测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并在报告左上方使用 CMA 标志。 4对于授权、验收机构,
2、本证书附表也可以是机构授权 /验收证书附表(封面名称相应变为授权证书副表或验收证书副表)。 5本附表无发证单位骑缝章无效。 6本附表页码必 须连续编号,每页右上方注明:第 X页共 XX 页。 批准 ( ) 验收 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 证书编号: XXXXXXXXXXX 地址(多场所的分别填写) : 第 X 页 共 XX 页 序号 检测产品 / 检测项目 /参数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 限制范围 或说明 类别 序号 名 称 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注: 1、此表无发证部门骑缝章无效; 2、在标题括号内填写实验室名称; 3、证书编号统一由发证部门赋予; 4、 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资
3、质认定 授权证书附表 XX 京质监 认 字 XX号 被 B 实验室名称: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章)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扉页) 注 意 事 项 1. 本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通过的项目仅针对其利用仪器设备出具检测数据的能力负责,不包括检查活动的能力。 2依据本附表提供的检测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环境、卫生、安全评价,成果鉴定,具有证明作用。 3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实验室,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时,必须按照本附表所限定的检测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并在报告左上方使用 CMA 标志。 4对于授权、验收机构,本证书附表也可以是机构授权 /验收证书附表(封面名称相应变为授权证书副表或验收证书副表)。 5本附表无发证单位骑缝章无效。 6本附表页码必须连续编号,每页右上方注明:第 X页共 XX 页。 批准 ( ) 授权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 证书编号: XXXXXXXXXXX 地址(多场所的分别填写) : 第 X 页 共 XX 页 序号 检测产品 / 检测项目 /参数 检测依据的标准 (方法) 限制范围 或说明 类别 序号 名 称 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注: 1、此表无发证部门骑缝章无效; 2、在标题括号内填写实验室名称; 3、证书编号统一由发证部门赋予; 4、 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