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信息管理实施细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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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平阴县精神卫生中心丁金芳,鲁卫疾控发20141号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卫生局,省精神卫生中心: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疾控发2013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章)2014年1月24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与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

2、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原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符合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涉及的疾病类型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第三条 医疗机构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且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

3、构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且已征得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或近亲属)知情同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第五条 严重精神障碍的发病报告、登记及信息管理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医疗机构是指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提供精神卫生门诊和住院服务的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综合医院。,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是指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承担本辖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任务的机构,包括精神卫生中心和承担精神疾病防治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八条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和信息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服务患者、安全有效的原则

4、,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精防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负其责。,第九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和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及信息管理列入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范围,适时对精防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严重精神障碍信息通报制度。第十条 各级精防机构承担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和信息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负责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和登记信息资料审核、管理、数据分析和质量控制,以及符合规定报告、登记患者的信息转送、联络工作;负责信

5、息系统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承担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授权的信息通报工作。,第十一条 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的责任单位。该机构应指定科室(公共卫生科或防治科),由专人负责发病报告、登记工作,并为基层提供患者在本医疗机构内的诊治信息。患者主管(接诊)医生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的责任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的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构内部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与登记工作进行自查。第十二条 对在本医疗机构第一次自行就诊或他人送诊,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的患者信息, 按“谁诊断、谁报告”的原则进行报告,并在本次就诊(住院、门诊)完毕的当日填写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

6、发病报告(登记)卡(附件1),交指定科室。,第十三条 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情形,由患者或者监护人或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由责任人负责登记,并填写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登记)卡(附件1),交指定科室。第十四条 责任单位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相关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防机构。县级精防机构接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患者相关信息,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第十五条 责任单位的指定科室应及时将纸质信息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防机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7、对再次诊断和鉴定的患者,如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应及时填写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修改诊断意见书(附件2)并根据第十五条规定的流程反馈县、市级精防机构。,第十七条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的,责任单位应当在患者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附件3)并将出院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防机构。县级精防机构收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单位报送的出院信息,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县级精防机构应当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通知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十八条 市级精

8、防机构在接到医疗机构及同级或下级精防机构转送的信息后,应按照患者居住地归属分类,将患者个案信息及时送达患者常住地的精防机构:常住地在本市的,送本市辖区县级精防机构;常住地不在本市的,转送常住地所在地的市级精防机构。非本省患者信息报送省精神卫生中心。第十九条 县级精防机构在接到上级、同级精防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信息后,应按照患者居住地归属分类,及时送达患者常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住地在本县(市、区)的,直接送达患者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住地在本市非本县(市、区)的,转送患者常住地所在的县级精防机构;常住地不在本市的,报送本市的市级精防机构。,第二十条 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

9、机构应做好确诊患者信息登记、补充采集,在接到患者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并做好信息更新、修改和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在社区中发现的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已经明确诊断但未登记的患者,应征得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或近亲属)知情同意,对其进行登记,填写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登记)卡,并录入信息系统。,第二十二条 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在社区中新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向有资质的机构转诊,由其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诊断。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发布之前已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应进行报告、登记。第二十四条 基层

1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按照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五条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精防机构、严重精神障碍责任报告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保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登记)卡 2.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修改诊断意见书 3.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登记)卡卡片编号: 卡片类型:1 报告 2 登记患者信息完整性:1完整 2不完整患者姓名:

11、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性别:1男 2女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户籍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职业: 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2专业技术人员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商业、服务业人员 5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7军人 8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发病时间: 年 月 日送诊主体(可多选):1 家属2 所在机构3 公安机关4 患者

12、本人5 其他 确诊医院: 确诊日期: 年 月 日疾病名称: ICD-10编码: 本次就诊原因:1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2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3 发生伤害自身行为或有伤害自身危险 4其他 填卡医师: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报告(登记)单位及科室: 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该表由责任单位填写。同一患者如有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多次入院,仅第一次入院填写本卡。2.卡片编号:由责任单位根据报告顺序自行填写。3.患者信息完整性:根据患者入院时提供的信息完整情况区分,信息不完整的患者指实际情况中确实无法获得患者详细信息,例如流浪患者,填写能够获得信息的条目。信息完整的患者,此卡上

13、所有条目均为必填项。4.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修改诊断意见书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公历)年 月 日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县(市、区)街道(乡、镇) 社区(村)号原诊断:原诊断机构名称:本次诊断:本次诊断机构名称:本次诊断精神科医师签名:签名1: 签名2:其他参与本次诊断的精神科医师:本次诊断完成时间: 年 月 日,附件2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卡片编号: 患者姓名性 别1男 2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民族户籍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

14、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初次发病时间 年 月 日入院日期 年 月 日出院日期 年 月 日既往治疗情况门诊1未治 2间断门诊治疗 3连续门诊治疗住院曾住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 次(含此次住院)病案号门诊: 住院: 出院诊断 确诊日期 年 月 日住院用药药物1:用法:每日(月) 次每次剂量 mg药物2:用法:每日(月) 次每次剂量 mg药物3:用法:每日(月) 次每次剂量 mg住院疗效1痊愈 2好转 3无变化 4 加重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复建议:药物治疗药物1:用法:每日(月) 次每

15、次剂量 mg药物2:用法:每日(月) 次每次剂量 mg药物3:用法:每日(月) 次每次剂量 mg康复措施1生活劳动能力 2职业训练 3学习能力 4社会交往 5其他 其他注意事项经治医师(签字): 联系电话: 医院名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 填写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登记)卡的患者出院时由责任单位填写此表。同一患者如有多次出院,仅第一次出院填报并录入信息系统。2. 卡片编号:与该患者山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登记)卡的卡片编号一致。3. 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4. 既往治疗情况:根据患者接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情况填写。5. 用药情况填写时,如空间不够可加页说明。6. 其他注意事项:如填写某药物过敏,需要注意的重要躯体情况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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