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请 按 说 明 填 写 撤销连续三年 不 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代理 机构 名称: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 类别: 撤销商品 /服务项目: 撤销理由: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 机构 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办理 撤销连续三年 不 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适用本书式 。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 规定 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 盖 的 章戳 (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 在姓名后面填写 证明文件 号码。 3.申请人地址 应冠以省
2、、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应当按照 身份证明文件 中的地址填写, 身份证明文件 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 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 机构 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 机构 名称并在“代理 机构 章戳 /代理人签字”处 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 机构 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处 应当 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一份撤销申请应填写一个类别。 7.申请撤销部分商品 /服务 项目 ,应在“撤销商品 /服务项目”处 填写 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 /服务项目 ,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 /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 ;申请撤销全部商品 /服务项目 , 此处 应填写“全部”字样 。 8.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 不 使用的有关情况 (可再加附页) 。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 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 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在此处 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 整清晰。 10.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撤销商标费为 500 元人民币。 11.申请事宜 并 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