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 登记 (备案) 申请书 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 称 备用名称 1 备用名称 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委派代表 (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 或其他组
2、织 时填写) 合伙 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出资额 (万元) 其中:实缴 万元,认缴 万元 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合伙人数 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 从业人数 全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 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 签字: 申请日期: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名称 注册号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人 成员 清算人 联系电话 成员 名单 合伙协议 初次备案 涉及变更事项备案 其他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分支机构 注销情况 清税情况 已 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登记、备案,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含 委派代表)签字: 公章 清算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含 委派代表)信
4、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 2 全体 合伙人 名录及 出资情况 全体合伙人签名: 日期: 合伙人名称 或姓名 住所 证件 类型及 号码 承担责任方式 出资方式 评估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 缴出资额(万元) 缴付期限 附表 3 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 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 4 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 年 月 日 附表 5 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 我单位作为合伙企业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现委托 代表我单位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表 6 全体合伙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经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全体合伙人委派受托人为全体合 伙人所办的合伙企业(名称) 的分支机构(名称) 负责 人。 全体合伙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表 7 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全体合伙人指定 作 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 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宜。 全体合伙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