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请 按 说 明 填 写 转让 /移转 申请 /注册商标 申请书 转让 人 名称 (中文 ): (英文 ): 转让 人 地址 (中文 ): (英文 ): 受让人名称 (中文 ): (英文 ): 受让人地址 (中文 ): (英文 ):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外国受让人 的 国内接收人: 国内接收人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 机构 名称: 商标申请号 /注册号: 是否共有商标: 是 否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 代理机构 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办理 转让 /移转商标注册申请或转让 /移转注册商标的 ,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转让人 /受让人 应
2、当按 规定 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以下填写说明适用于移转。 2.商标转让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申请。 3.转让人 /受让人 名称、 转让人 /受让人章戳(签字) 处加盖 的 章戳(签字) 应当与所附 身份 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转让人 /受让人 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 证明文件 号码。 4.转让人 /受让人 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并 按照 身份 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 、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应 增加填写 相应行政区划 名称 。 转让人 /受让人 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6.外国受让人 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其
3、 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 , 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详细填写。 7.转让前为共有商标或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选择“是”;非共有商标 选择 “否”。 8.共有商标申请 转让 ,申请 书首页 转让人 /受让人 名称 /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 /地址 , 其他 转让人 /受让人 共有人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非共有商标的,不 需提交 附页。 9.集体商标转让的,受让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 集体 成员名单 ; 证明商标转让的,受让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10.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
4、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处 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 11.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 /注册号。 12.转让人 /受让人 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 转让人 /受让人 章戳(签字)”处盖章。 转让人 /受让人 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 处 签字。所盖 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3.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 受理 转让注册商标费 为 500 元人民币 ,由受让人缴纳 。 14.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 。 转让 /移转申请 /注册商标申请书 (附页) 其他 转让 共有人 1.名称 (中文 ): (英文 ): 地址 (中文 ): (英文 ): 2.名称 (中文 ): (英文 ): 地址 (中文 ): (英文 ): 其他 受让 共有人 1.名称 (中文 ): (英文 ): 地址 (中文 ): (英文 ): 2.名 称 (中文 ): (英文 ): 地址 (中文 ): (英文 ): (章戳 /签字) (章戳 /签字) (章戳 /签字) (章戳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