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概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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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卫生法学概论,绪 论,2,一、卫生法学的概念,1、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卫生法学是医学与法学相互交叉、融合而形成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理论医学应用(部门)法学,3,2、卫生与法律的关系,1)什么是卫生辞海对卫生的解释:为增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要求的生产环境、生活条件所采取的个人和社会措施。简言之:为维护人体健康而进行的一切个人和社会活动的总和。卫生即健康WHO:健康不仅仅是指身体没有疾病,还应该有完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卫生是运用医学理论与方法防治疾病、维护和增进健康的专业技术活动。卫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卫生事业是经济、社会

2、发展的重要保障卫生事业受政治、经济、科教、文化等的制约卫生不仅是卫生部门的事,应该是全社会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4,2)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历史现象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其特征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规范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特殊强制性)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律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5,3)卫生对法律的影响,(1)对法律意识(思想)的影响医学的发展常常导致人们法律观念的改变传统民法认为活人的器官不能作为权利客体,随着器官移植、

3、器官捐赠的出现,活人的器官也逐步成为合同标的物。由于精神病学的发展,人们强调对犯罪的精神病理因素持宽容态度。脑死亡标准正在被法学界和社会所接受。,6,(2)对立法的影响,众多医学科技成果被引入到法律法规当中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七条 “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卫生发展对立法的最大影响,就是使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自己的结构和体系,构成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卫生法学也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学科应运而生。,7,(3)对执法和司法的影响,执法和司法是否公正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4、,二是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即是否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医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两个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在认定事实方面,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毒理鉴定等被广泛采用在适用法律方面,死亡标准的更新对适用民法的结果重大,如决定继承开始、婚姻关系消灭、保险金领取权发生等。,8,(4)对法学研究的影响,现代医学的发展为法学研究带来一系列新的课题堕胎人工受精试管婴儿代理母亲变性手术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9,4)法律对卫生的作用,(1)对卫生事业的管理作用法律是国家对卫生事业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卫生事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控制和监督

5、医疗卫生活动,10,(2)对卫生专业技术活动的保护和促进作用,卫生事业是科技密集型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卫生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受法律保护卫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卫生专业技术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11,(3)对医学发展带来消极后果的抵制和防范作用,医学科技本身具有利弊两重性,一方面它能够防治疾病、增进健康,但如果运用不当又可能危害人类社会。因此,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利用和发挥其积极效果,抵制和防范其消极后果。药物的副作用基因重组用于发展生物武器或增加疾病传染途径的有害物种医源性疾病、医疗事故,12,(4)对卫生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卫生事业的国际人道主义性质,决定

6、了卫生领域具有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前景。入世以后,我国的卫生法制建设亟待加强。修改、完善国内卫生法研究、应用国际卫生法79年承认国际卫生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88年承诺阿拉木图宣言目标-初级卫生保健91年承诺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及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母婴保健法94年参与国际人口与发展行动纲领制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13,二、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 *以卫生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 * 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 *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 卫生法律体系; * 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 * 卫生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

7、 * 运用卫生法学理论来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的新问题等。,14,三、卫生法学体系 绪论部分 卫生法学的概念、性质及研究内容; 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学习卫生法学的目的、意义和方法。,15,总论部分卫生法的基本理论,概念、调整对象;卫生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卫生法的地位和作用;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表现形式与效力;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卫生司法救济等。,16,分论部分:阐述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医疗机构及组织管理法律制度;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与管理法律制度;医学发展引起的有关法律问题等。,17

8、,四、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P5),1、依法治国的需要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国家:依法治国卫生系统:依法治医医务人员:依法行医,18,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2、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卫生行政执法是政府管理卫生事业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也将逐步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培养一批既有丰富专业知识、又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高素质卫生管理队伍,有助于实现依法治理卫生行业、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19,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3、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卫生问题日益突出。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消除污染、保护

9、环境、防止疾病传播等作出强制性规定,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身体健康,而且间接地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经济发展。,20,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4、促进医学发展的需要医学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法律问题,迫切需要进行卫生法学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促进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21,五、卫生法学的发展前沿,1、器官移植的法律问题(P265-266)供体来源(器官采集)的合法性问题捐献器官问题捐献器官能否规定为公民的义务?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捐献器官?胎儿可否提供器官?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取得尸体的器官?买卖器官问题人体器官能否进行买卖?盗窃器官问题变相买卖问题,22,美国统一组织捐献法(1971年),任何超过18岁的个

10、人可以捐献他(她)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用于教学、研究、治疗或移植的目的;如果个人死前未作出捐赠的决定,他(她)的近亲可以捐赠,除非已知死者反对;如果个人已作出捐献的决定,不能为亲属所取消。,23,我国关于器官移植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通过,2007年5月1日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人体器官捐献:自愿、无偿的原则;捐献人体器官的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活体器官接受人只能是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限制:必须年满18周岁的公民。,24,2、脑死亡的法律问题(P2

11、68),脑死亡概念的产生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死亡审查特别委员会主席亨利.毕契尔提出的)脑死亡含义: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25,先决条件: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可逆性昏迷。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应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以上条件必须全部具备)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形;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脑死亡。,26,确立脑死亡的意义(P269),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开展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27,国外脑死亡的法律地位,芬兰、美

12、国、加拿大、瑞典、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等10几个国家制定法律承认脑死亡是宣布人体死亡的依据。比利时、德国、印度、南非、新西兰、韩国、泰国等10多个国家虽然没有正式立法,但在临床上已承认脑死亡并作为宣布死亡的依据。脑死亡的概念已为医学界所接受,但由于缺乏法律支持,医务人员不敢依据脑死亡来宣布人的死亡。,28,我国脑死亡立法思考(P268),有必要确定脑死亡的法律地位;制定严格的脑死亡诊断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29,3、基因工程的法律问题,基因和基因工程基因是染色体上的特定片段,是遗传的基本单位,决定着生物的性状、生长和发育。基因工程是指采取类似工程设计的方法,按照需要将

13、具有遗传信息的基因,进行拼接、组合、剪接后转入宿主大量复制并高速表达而获得基因产物的技术。,30,基因诊断的法律问题,基因诊断对于遗传病的诊断意义重大。但人的基因图谱是否属于隐私,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医生是否有义务为遗传病患者保密?如果为患者保密,有可能损害配偶或未来孩子的利益;如果泄密,会影响患者的婚姻、工作及保险等,医生是否应承担责任?,31,基因治疗的法律问题,基因治疗是用正常基因代替异常基因以治疗疾病的方法。由于基因的复杂性,基因治疗改变了人的遗传物质,有可能对人类产生不可预知的后果,在法律上引起困惑:医务人员是否有权利改变人?以什么标准改变人?人体基因是否可以买卖?,32,克隆人

14、引发的法律问题,人的生命复制或无性生殖技术将使人类面临巨大的伦理和法律危机:从法律上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如果允许用克隆方法去大批复制同一个人,人的尊严、价值和权利又从何体现?从家庭法律关系来说,任何人的出生都有明确的法律身份和地位,克隆人的出现不仅改变了通过男女结合的生育方式,而且使人的社会关系变得异常复杂。人的死亡是一个法律事实,克隆人却产生这样的法律问题:死人是否可以复制?复制的人是否是死去的人的延续?克隆技术成熟后,既可以复制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也可以复制犯罪团伙,有人说复制的人与原来的人在思想和内心世界都不同,既然如此,又何必去复制?,33,我国对克隆人研究的态度,在中国

15、境内禁止开展克隆人研究不赞成不支持不允许不接受,34,4、生殖新技术的法律问题,1)人工授精的法律问题人工授精分为夫精人工授精(AIH)和捐精人工授精(AID)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AIH子女为婚生子女。AID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35,人工授精的法律问题,AID子女的父亲确认问题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精子提供者社会学意义上的父亲生母之夫(养育者)谁是法律上的父亲?人工授精的技术和卫生标准问题,36,2)体外受精的法律问题,试管婴儿父母的确认问题用妻子的卵子和丈夫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后将胚胎植入妻子子宫妊娠,父母是确定的。用妻子的卵子和其他供精者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后将胚胎植入妻子子宫妊娠,与AID子

16、女相似,有两个父亲。用供卵者的卵子与丈夫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后将胚胎植入妻子子宫妊娠,试管婴儿有两个母亲。使用供卵和供精在体外受精后将胚胎植入妻子子宫妊娠,试管婴儿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37,体外受精适用对象的法律问题,单身妇女能否要求使用体外受精技术?如果可以,试管婴儿没有法律上的父亲如果不行,是否侵犯人权婚姻中的老年妇女能否要求使用体外受精技术?绝经不能排卵问题不宜妊娠、寻找代孕母亲问题,38,3)代孕母亲及其法律问题,代理母亲的两种形式用自己的卵子人工授精后妊娠,分娩后将孩子交给委托人抚养;使用他人的受精卵植入自己的子宫妊娠,分娩后交给委托人抚养。,39,孩子父母的确认问题,世界各国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况: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为婴儿法律上的父母;生育婴儿的母亲及其丈夫为婴儿法律上的父母;委托代生的夫妇是婴儿法律上的父母。,40,代孕的合法性问题,代孕母亲出租子宫,被他人看作生育机器,是对妇女尊严的侵犯,是社会的倒退;代孕母亲的存在使婴儿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是对基本人权的侵犯;母亲替女儿代孕,祖母替孙女代孕,姐妹间相互代孕等造成家庭伦理关系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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