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 同步 笔试准考证 考生 相片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考试科目: 市城市管理委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 同步笔试 考试时间: 2018 年 7 月 21 日 9: 30 11: 30 考试地点: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 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 38 号 ) 考 场 规 则 一、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入场手续,进入考场在本人座位就座。就座后,不得离开座位。不在规定座位应试,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 60分钟后,
2、考生可交卷出考场。 三、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或签字笔 (黑色或蓝色 )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的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应处于关闭状态)与其它物品一起放到考场内的存包处。 四、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号入座后,将本人的身份证明放在课桌右上角,以备监考员查验。 五、考试开始后,在试 卷 和答题纸规定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七、考试时,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式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不准传递答案、交换试卷。 八、在填写试卷前发现试卷印刷字迹不清、缺页短码、页码颠倒等问题,须举手示意,请监考员判别、 处理。 九、提前交卷,须举手示意,经监考员查验试卷无误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十、考试结束 必须停止答卷,整理并保管好自己的试卷,静候监考员收试卷,待监考员将本考场全部试卷收齐后,经允许,才能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不得将试 卷 、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