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博士后工作管理合同书 中 国 科 学 院 数 学 与 系 统 科 学 研 究 院 委 托 (用人单位负责人,简称甲方)与博士后 (简称乙方)就博士后研究工作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收乙方到 甲方 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乙方在 甲方 的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两年。 三、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乙方在两年时间内的科研课题(项目)是: 主要内容: 预期达到的目标: 2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生活条件(包括工资、福利、住房)外,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为乙方提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 件。 五、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内容,在
2、第二项规定期限内,努力完成第三项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在站期间,至少向所在工作部门作两次学术报告。在工作期满的前一个月,应向甲方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并做研究成果报告。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专家检查、验收乙方的工作或成果是否达到本协议第三项的要求,并给予公正的评价。 六、乙方在站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为了保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博士后进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进修;不能因出国而办理中途退站手续。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如有违反,处罚违约金 5000 元。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人事教育处存档一份。 3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博士后)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教育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