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设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的 管理规定 为尽快提高我院临床专业团队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调动青年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同时积极吸引著名医学院校的博士研究生来我院工作 ,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的 博士化进程, 打造适宜科技人才早成才、早出成果的环境。 为学科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经 2015 年 3 月 31 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医院对当年公开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 (应届) 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规定如下: 一、享受博士启动基金人员范围 医院对当年公开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 (应届 ) 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依据在博士
2、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 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影响因子,给予科研启动基金。 二、享受额度 IF 1.0,给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1 万元; IF 1.0, 3.0,给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2 万元; IF 3.0, 5.0,给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5 万元; IF 5.0 给予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1.5 IF 万元; 如果生 源 为 985、 211 工程大学,医院将增加 2 万元科研经费。 如果生缘为一本院校,医院将增加 1 万元科研经费。 三、博士启动基金管理 1.接受 10 万元以上资助者,本基金结束,需 完成以下工作。 申报成功一项国家青年基金 ; 一篇 SCI( IF2
3、); 一篇 SCI( IF5) ; 2.接受 5 万元至 10 万元资助者,本基金结束, 需完成以下工作。 申报成功一项国家青年基金 ; 两篇 SCI( IF2) ; 3.接受不到 5 万元资助者,本基金结束, 需完成以下工作。 申报成功一项辽宁省基金 ; 一篇 SCI( IF2); 4.接受资助的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需完成 1 中的 项工作, 2、 3 中任一项工作。科研型专业技术岗需完成 1 中的 项工作, 2、 3 中的两项工作。 5. 录用博士来院后,享受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及博士公寓等相关待遇,与各级政府的高端人才相关费用不可同时享受,以其中最高额度核算。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在学科建设与科研部。 原我院 2012 年学科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的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加快人才队伍博士化建设暂行规定,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废止。 本 规定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