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政府采购 编号: 伊滨采购 2018 16 号 采购人 :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 一 八 年 六 月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 1 响应人须知 . 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2 1 总则 . 5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 6 3 谈判响应文件 . 6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 7 5 竞争性谈判 . 8 6 合同授予 . 9 7 纪律和监督 . 9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 10 第三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15 1 报价函 . 16 2 报价函附录(第一 轮报价) . 17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7 4 授权委托书 . 19 5 响应人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 20 6 谈判保证金 . 20 7、项目管理机构 . 21 8、 监理大纲 . 24 9、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它谈判资料 . 25 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 资料。 . 25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1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 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 2、 招标范围: 伊滨区内公厕建设 15座,新建垃圾中转站 10座,改建垃圾中转站 5座,新建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场地 30座,新建环卫停车场 1个,新建村级卫生室 35个的全部监理工作。 3、 政府 采购 编号: 伊滨采购 2018 16号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备案标准 2. 响应 人资格要求 1、 响应 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响应 人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 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
4、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 3、企业业绩要求:须提供 2015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 工程总投资 1000万以上 监理业绩 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交( 竣)工证书原件) ; 4、 被委托人和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 2017年 1月 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 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 ; 5、响应人须提供 2015、 2016、 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 响应 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5、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7、 响应 人须提供公告发 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2 3.1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00 时至 17: 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合格即可领取。谈判文
6、件 500 元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2 谈判文件 出售地点:洛阳市宝龙城市广场一期 A 区 4-1-704 室 3.3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交(竣)工证书原件);被委托人和项目总监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 2015、 2016、 2017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
7、网址)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 1 套(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响应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8 年 7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4.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丽都维客大酒店 六楼 会议室(洛龙区市府西街与政和路交叉口北 120 米)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 (
8、洛阳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伊滨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 郭 先生 联系电话: 0379-80880981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13333870675 地 址: 洛阳市宝龙城市广场一期 A 区 4-1-704 室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3 响应人须 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招标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伊滨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0379-80880981 1
9、.1.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13333870675 地 址: 洛阳市 宝龙 城市广场一期 A 区 4-1-704 室 1.1.5 项目名称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 1.1.6 建设地点 洛阳市 1.2.1 资金 来源 自筹资金 1.2.2 投资金额 本项目 施工 总投资额 约 为 3781万元,监理费为总投资额的1.5% 1.2.3 出资比例 / 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 范围 伊滨区内公厕建设 15座,新建垃圾中转站 10座,改建垃圾中转站 5座,新建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场地 30座,
10、新建环卫停车场1个,新建村级卫生室 35个的全部监理工作。 1.3.2 监理服务期 以上 招标范围内建设项目 全过程监理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备案标准 1.4 响应人资质要求 1、 响应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响应 人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 3、 企业业绩要求:须提供 2015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 工程总投资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4 1000万以上 监理业绩 1
1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交(竣)工证书原件); 4、被委托人和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 2017年 1月 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查询下载形式为准); 5、 响应 人须提供 2015、 2016、 2017年度的经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 响应 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7、 响应 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 注: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控制价为: 1.5%,响应人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3.3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3.4 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 保证金的形式: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响应 人必须以 响应 人的名义通过转账方式最迟
13、 于提交 响应 文件截止日前一天 17时 (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5 户 名: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合作大厦支行 帐 号: 462 200 100 100 016 844 备注: 响应 人因自己未能准确填写附言栏项目编码而造成银行无法准确对账的,继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及多交标段综合缴纳均属无效缴纳; 响应 人的 响应 保证金必须从 响应 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基本户汇入的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 谈判 文件的要求,其 响应 文件按废标处理。 3.
14、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5.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5.5 密封、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 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密封完好。 4.1 封套上写明 响应人的地址: 响应人名称: XXXXXX(项目名称)项目谈判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7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丽都维客大酒店 六楼 会 议室(洛龙区市府西街与政和路交叉口北 120米) 4.2.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 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15、 谈判时间: 2018年 7月 6日 09 时 30分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丽都维客大酒店 六楼 会议室 5.3.1 谈判小组的组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谈判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谈判小组人数不少于 3人 5.3.5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名 8.1 履约 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缴纳 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 保证金 金额: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限 :在定标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6 8.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国家计价
16、格【 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标准规定 的 80%收取 。 8.3 是否要求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全部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 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 U 盘一份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详见响应人须知 8.4 付款办法 按照施工建设标段,每完成一个施工建设标段,按照该标段伊滨区财政局审定的 竣工决算价支付相应监理费用的 95%,全部建设项目施工并决算完成后一年内支付全部的监理费用 。 8.5 其他内容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
17、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向招标人 缴 纳履约保证金因或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 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7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谈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 件,现对本工程 监理 进行 采购 。 1.1.1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2 本次谈判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次谈判项目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
18、争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1.1.4 中标人:根据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5 本次谈判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谈判项目的投资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 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工程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 监理服务期 :见响
19、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响应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1.6.1 谈判期间,直到授予中标的响应人合同止,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响应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 在谈判过程中,响应 人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1.6.3 为保证中标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时,谈判组成员不得与响应人
20、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滨区城市经营管理项目监理谈判文件 8 谈判组成员之外。 1.6.4 采购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响应人如对本次评审推荐的拟中标响应人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1.6.5 谈判结束后,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 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
21、9.1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响应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响应人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 采购 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提出问题要求 1.10.1 潜在响应人对谈判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并加盖企业公章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谈判文件完全认可。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 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 1) 竞争性 谈判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