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中秋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县十二条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汇总分析,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镇(园区)参照执行。二、组织形式(一)暗访督查县纪委监察局抽调相关职能部门骨干人员组成暗访工作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定路线的方式,现场查看、录音录像、查阅资料,全面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存在的违规吃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2、(二)专项检查1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对重点时段出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进行对比分析,调取主要路口节日期间过往车辆视频、筛选疑似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务车辆情况,看是否存在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开展节假日期间酒驾、毒驾及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对公职人员存在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严肃处理。(节假日期间)2各企业主管部门(农委、水务、房管、交通、城管、商务、国土、规划、住建、粮食等部门)、教育系统、卫计系统自行选定部分国有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组织纪检、审计等人员进行专项检查。(9月下旬至10月中旬)3县总工会自行选定部分单位,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9月下旬至10月
3、中旬)4县电视台组织记者对我县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暗访,重点暗访违规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问题。(9月下旬至10月中旬)5县直各单位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本系统节假日期间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节假日期间)6镇(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室组织开展对所辖镇(园区)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三、检查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是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途径,参与检查的职能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讲究策略,认真部署。明察暗访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统筹协调开展,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主线,制定合适的暗访策略和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要求严密组织好、开展好暗访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由各职能单位按照检查要求认真组织,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结合的方式,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三)严肃纪律,注意保密。各职能单位、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监督检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个人的任何礼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四、检查结果处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县纪委。专项检查情况于2017年10月11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纪委,电子版发至县纪委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