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食源性疾病概念,指人体通过摄食食品中致病因素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致畸性、致癌性?)一般可分为感染性和中毒性,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从这个概念 出发当不包括一些与饮食有关的慢性病、代谢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然而国际上有人把这类疾病也归为食源性疾患的范畴。顾名思义,凡与摄食有关的一切疾病(包括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均属食源性疾患。,相关概念,食源性疾病监测:指对可能源于食品的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调查和检测,识别和明确食品污染来源,从而进行人群健康影响评价的过程。监测形式包括特定病原体
2、监测、症候群监测和报告/投诉系统等。哨点医院:根据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需要而指定的医院,该医院将按照统一的要求开展特定疾病的监测,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为收集食源性疾病信息而建立的报告系统,用来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确定疾病趋势。,关注食源性疾病,由食品污染而引起的疾病是当今世界上最广泛的卫生问题之一,据报告,食源性疾患的发病率居各类疾病总发病率的第二位。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粮农(FAO)报告,仅1980 年一年,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5岁以下的儿童,急性腹泻病例约有十亿,其中有500万儿童死亡。英国约有1/5的肠道传染病是经食物传播的。美国食源性疾患每年平均爆发
3、300起以上。1972年至1978年美国由于食源性疾患死亡病例达80例,其中肉毒中毒死亡30例。,食源性疾病暴发案例,上海市1988年春,由于食用不洁毛蚶造成近30万人的甲型肝炎大流行,这是一次典型的食源性疾病的大流行。东南沿海地区每年都要发生食用河豚鱼中毒死亡事故,仅上海市80年代每年死亡人数达20人左右。,食源性疾病暴发案例,1996年6、7月间云南省曲靖地区发生饮用白酒导致恶性甲醇中毒事件,中毒192人,死亡35人。1997年春节期间,山西朔州和大同市灵丘县又发生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用甲醇勾况散装白酒,发生严重的甲醇引起的食物中毒,导致296人中毒住院治疗,其中27人死亡。,食源性疾病暴发
4、案例,2004年大头娃娃事件,“重度营养不良综合症”的婴儿患儿100多名,死亡十数例。2006年北京暴发因生食福寿螺而引发广州管圆线虫病,患病人数达70余人。2008年三鹿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数十万婴幼儿进行体检筛查。,国际食源性疾病暴发案例,2011年4月以来,德国发生了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EHEC O104:H4)感染暴发疫情,目前已波及部分欧洲其他国家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患者以急性腹泻、腹痛起病,少数病例还可继发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导致多器官受损,甚至死亡。,国际食源性疾病暴发案例,2011年9月,日本长野196人集体食物中毒。检测出肠毒素大肠杆菌O148,认为
5、食物中毒原因是葱末。2012年12月,日本各地接连发生一系列因诺如病毒而引起的集体食品中毒事件,人数达1381人。,国际食源性疾病暴发案例,2011年10月,美国因食用受李斯特菌污染的甜瓜而死亡的人数15人,另有84人感染。,食源性疾病暴发性,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少则几人,多则成百上千人。在发病形式上,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多为集体暴发,潜伏期较长(6-39 小时);非微生物性为散发或暴发,潜伏期较短(数分钟至数小时)。,食源性疾病散发性,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某些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多以散发病例出现,各病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上无明显联系,如毒蕈中毒、河豚鱼中毒、有机磷等。,食源性疾病地区性,指某些食源性疾
6、病常发生于某一地区或某一人群。例如,肉毒杆菌中毒在中国以新疆、甘肃地区多见;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霉变甘蔗中毒多发生在北方地区;牛带绦虫病主要发生于有生食或半生食牛肉习俗的地区。,食源性疾病季节性,某些疾病在一定季节内发病率升高。例如,细菌性食物中毒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以夏秋季发病率最高;有毒蘑菇、鲜黄花菜中毒易发生在春夏生长季节,霉变甘蔗中毒主要发生在2-5 月份。,食源性疾病分类,按致病因子1、细菌性食源性疾病2、食源性病毒感染3、食源性寄生虫感染4、食源性化学性中毒5、食源性真菌毒素中毒6、动物性毒素中毒7、植物性毒素中毒,按发病机制分类1、食源性感染2、食源性中毒,食
7、源性疾病管理,从1953年全国建立卫生防疫站以来,相继建立了传染病报告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历年来我国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发病率以肠道传染病为首,随着城市自来水和农村改水的发展,近年来肠道传染病的水型暴发已不多见,主要经食物传播。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建立了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系统。,食源性疾病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卫生部实施办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病例和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第三章 监测第四章
8、信息通报与预警第五章 信息管理第六章 医疗救治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本办法适用于食源性疾病报告、监测、信息核实与通报、预警、医疗救治等工作的管理。在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中,发现属于食源性疾病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第二章 病例与事件信息报告,第四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颁布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名录,并适时对该目录进行调整。,第五条 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主
9、动向医疗机构收集相关信息。发现散发的食源性疾病,应当每日报告;怀疑为聚集性或严重危害健康的食源性疾病,应当在确诊首诊病例后的两小时内报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报告工作。,第六条 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信息,或者通过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疾病监测报告网络报告。紧急情况或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可以通过电话报告。通过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疾病监测报告网络报告的疾病信息,各级疾控机构应当实时推送至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系统进行分析和数据管理。,第七条 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对报告的聚集性和(
10、或)严重危害健康的食源性疾病进行信息核实,分析可能相关的病因性食品或食品生产经营者。必要时,可通过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请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核实。核实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第八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每日或定期对报告的散发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进行分析。发现本辖区发生的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跨市、县发生聚集性食源性疾病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示相关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报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省级疾病预
11、防控制机构汇总分析后及时报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当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每日或定期对全国报告的散发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进行分析,发现跨省发生的聚集性食源性疾病,应当指示相关地区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报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汇总分析后及时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第十条 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他部门完成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后,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逐级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第十一
12、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全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提出预警草案和其他相关建议,定期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第三章 监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和地方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哨点医院,对特定的食源性疾病病种以及特定的食源性疾病影响因素开展监测。,第十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订和实施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地方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研究提出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草案。,第十四条 承担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哨点医院由省级
13、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由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第十五条 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的哨点医院和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的要求,通过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报告监测结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第十六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相关要求,对监测结果进行核实分析,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第四章 信息通报与预警,第十七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告和分析发现的的食源性疾病,应当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报告的聚集性或严重危害生命的食源性疾病,应当及
14、时通报,必要时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中,发现食源性疾病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第十八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通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结果。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向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通报的同时,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分析辖区食源性疾病发病状况,并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公布工作, 向社会公告辖区食源性疾病发病特征以及预防知
15、识。发生健康危害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事件时,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第五章 信息管理,第二十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构建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应当与国家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地方区域性公共卫生平台互联互通。,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应用地方食源性疾病溯源平台,管理辖区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分析核实食源性疾病原因,并与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应系统互联互通。,第二十二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或者确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食源性疾病信
16、息管理。,第六章 医疗救治,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完善食源性疾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协助食源性疾病调查、核实工作,提供相关信息。,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食源性疾病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设本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源性疾病管理监督、指导、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第二十九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源性疾病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提供能力保障。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如实报告食源性疾病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第三十一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联系地址,徐娇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政编码:100044联系电话: 86-10-68792615 (O) 68792608 (F)Mobile:13801186335e-mail: ,感谢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