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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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培 训,lizzy2006年5月,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工伤保险制度是在界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的基础上建立的,受保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受保险待遇的范围是受保劳动者的工伤人员。 我国的工伤福利制度建立于50年代初,其标志是1951年政务院落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 1996年,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66号文件) 2003年4月,国务院第375号令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政策的意义和沿革,工伤认定政策与操作,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

2、为。工伤认定,主要是认定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二是工伤范围。 只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时间、地点、原因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举例,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举例,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 暴力伤害的。,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要严格地与违法、侵犯人权和斗殴而造成的伤害相区分。举例,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3:,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的。,工伤

3、保险政策与实务,关于职业病的界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其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上班或下班的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的途中。举例,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保险政策与

4、实务,48小时的起算时间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病后,即送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抢救)时间开始计算。,视同工伤处理的三种情形1:,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要将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与一般地做好人好事、助人为乐区分开来。 对于是否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要由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确认。,视同工伤处理的三种情形2:,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视同工伤处理的三种情形3:,该种情形的按照条例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不得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时效规定1:,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对于用人单位:须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未报告申请延长时限并获同意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职工在认定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时效规定2:,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对于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

6、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工伤认定申请的其他规定:,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用人单位发生重大人员伤害事故,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需附相关申报材料及证明文书; 其中: 交通事故伤害的证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 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产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 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 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作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及标准,工伤保险政策与

7、实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技术基础,是落实工伤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包括两工作环节:对伤病进行医学诊断,在诊断的基础上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组织机构及分工,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劳动能力鉴定组织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他们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职责分工: 设区的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统筹区域内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及确认等事宜; 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养老保险关系或工伤保险关

8、系由省直接管理的单位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及确认等事宜;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事宜。 、,评残标准及伤残等级:,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护理依赖和心理障碍等方面将工伤或职业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最严重者为1级,10级为最轻,按序排列。,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对于伤残程度严重的,需要同时评定生话护理依赖等级。 生活护理依赖等级是根据生话自理的5项范围来进行鉴定的 确定生活自理的5项范围: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等级评定: 完全护理依

9、赖:5项均不能自理者 大部分护理依赖:其中3项不能自理者 部分护理依赖:其中1项以上不能自理者 护理依赖等级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被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必须同时具备护理条件,才能享受护理费; 四级及以下伤残,属于生活可以自理者,不能享受护理费; 伤残等级越高,护理程度不一定越高; 矽肺病人,无论伤残等级如何,均没有护理依赖。,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期其直系亲属提出; 申请时间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决

10、定是否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医疗技术鉴定 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要时期限可以延长3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认并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应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工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基进行的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指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下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时,向省级劳

11、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帽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的鉴定。 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申请人,应于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工伤保险条例就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和待遇标准作了具体规定。 工伤待遇列表,工伤待遇的其他规定1:,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停工留薪期的长短由医疗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机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

12、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待遇的其他规定2:,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被助金;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旧伤复发待遇不适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或者劳动合

13、同期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已支付给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待遇的其他规定3:,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亲属或伤残职工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

14、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前两项支付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待遇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因工死亡待遇相关规定1:,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以后死亡的,包括非工伤疾病导致的死亡,可以享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待遇相关规定2:,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供养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

15、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上述人员,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待遇的给付1:,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给付渠道: 凡属已参加工伤保险

16、基金统筹的项目,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开支给付,主要有:医疗费、一级至四级工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级至十级工残人员按伤残等级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凡统筹范围之外的,由用人单位给付,主要有:五级和六级工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级至十级工残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就医路费。,工伤待遇的给付2:,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给付形式:1、用人单位应当从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30日内,到统筹划地区的

17、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工伤职工办理有关待遇的登记;2、职工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当于职工因工死亡后30日内,任相关证明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3、工伤保险经机构接到用人单位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经过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电影回顾:,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工伤认定: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视同工伤处理的三种情形不得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时效规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生活护理依赖等级工伤待遇:因工伤残待遇因工死亡待遇,谢谢!,工伤保险政策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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