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区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存在的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异问题,整体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襄阳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是推进本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各镇要把合理配置镇域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纳入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 二、责任目标 各镇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用 2 年左右的时间( 2010 2011),实现镇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努力达到镇域内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三、责任内容 (一)实施“四大工程”,扎实推进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实验,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效率;实施教研兴校、科研兴教;注重内涵深化,继续推进中小学“五园”创建活动;不断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
3、教育工作;改革教育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学校、学生、教师、教学四位一体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制定并落实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加强镇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 3、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均衡配置义务教育硬件资源。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统 一,配备齐全”的原则进行,其工作内容按“因校制宜,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分解立项,逐年推进。原则上, 2010 年,添置学校学生课桌凳、图书,完善实验室装备,教学仪器配备及其他教辅设施,建设计算机网络教室; 2011 年,进一步完善薄弱学校现代化教学手段,基本解决
4、教师住房问题,镇域内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办学条件优化,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特色形成,义务教育得到均衡发展。 4、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确保每一名少年、儿童受到良好教育,得到健康成长。下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就学保障机制;保障流动人员子女 和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切实做好残疾少年儿童和农村女童教育。 (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序推进。 1、各镇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 2、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经费和教育捐赠项目资金,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将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5、,同步实施。 4、各镇要严格执行襄阳区闲置校产处置办法(襄政发 2009 42 号文件),处置闲置校产所得资金全额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得挪用。 5、实行帮扶政策 ,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帮助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6、各镇政府要负责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造势、扫清障碍,协调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涉及到的学校用地问题以及闲置校产处置所引发的纠纷等,要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考核奖惩 区政府对各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对各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一次专项督导评估,评估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区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 奖励;对推进不力、动作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