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区内各相关企业国务院安委会确定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按照宝鸡高新区安委办高新区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宝高新安办发201731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好2017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法宣传的主动性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出台。陕西省
2、安全生产条例是结合我省实际,对安全生产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增强宣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力度,推动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二、突出重点,切实把握好安全生产法宣传的主要内容各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重点内容,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等法律制度。要把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与“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合起来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配套法律法规,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三、结合实际,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与宣传。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常态化宣传。结合本企业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列入每年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二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活动。三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各企业要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请各企业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本企业开展宣传周情况总结、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视频及活动图片(至少1个视频、10张图片)报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XXX电话XX传真XX上报电子版邮箱XX